公司原为一家以港口开发经营为主导产业的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注入新湖集团房地产资产后,2007年又逐步收购新湖系下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公司80%股权和九江新湖远洲置业公司51%股权,公司主业转变为房地产开发为主;此外公司还持有天地期货71.15%的股权。07年公司下属20余家房地产公司在全国10个省(市)开发房地产项目近30个,开发总面积约1100多万平米。目前公司吸收合并新湖创业已获批,公司是存续公司。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批准、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发行股份500万股。经过拆细及历年的分红送股、增资配股,截至1997年1月注册资本增加到10,503.36万元。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地函[1998]第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第32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11月吸收合并中国地矿宝石总公司下属的中宝翡翠有限公司、浙江美尔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此次重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403.36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57号文件批准,公司于1999年6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0,903.3578万股。2002年6月15日经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084.0293万股。 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并于2006年2月14日实施该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1,276.0293万股。 公司2006年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20,000万股股票,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十四家房地产类子公司的股权支付对价。此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1,276.0293万股。 经2007年3月8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2006年末总股本151,276.0293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6,403.6322万股。 根据公司2007年2月6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29号”文《关于核准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7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20,000股。 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763,656,322股,每股面值1元。 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1,354,506,323股,持股比例为76.80%。 (责任编辑:玮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