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杭州5月1日电 记者王艳 据悉,温州市政府已正式下发《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贷款,政府可以给予政策支持。 按照《意见》,温州市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引导产业园区、大中型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温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但不具备买房条件的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已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是单身也可以是家庭,均没有享受过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大学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以租赁为主。租金价格综合考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租赁对象的支付能力、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确定。整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至65平方米之间,根据实际需要,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温州市除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外,还将大力发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温州市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为:到2015年末,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按照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我市要新建、改造保障性和政策支持性住房共计452万平方米,计5.76万套。全市通过保障性和政策支持性住房解决57648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累计覆盖面占全市城镇家庭总户数22%。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