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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房应以公租房为主

时间:2011-03-04 09:57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周祖燕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周祖燕 3月2日,多位专家在“住房理论与政策”会议上表示,应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机制,增加公租房建设,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住房产品来解决住房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说,现有保障性住房层次划分过于复杂,以北京为例,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层次越多,管理的成本就越高,制度建设就越复杂,效率就越低,因此,建议住房分公租房、私租房和商品房三大类,并实行以“以公租房为主体、以商品房和私租房为辅”的“新住房政策”。

 

  在程恩富看来,国家应该调控的是公共租赁住房,而不是所有的住房,他说:“商品性住房应该由市场调节为主,遵循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政府应该对其进行宏观调控引导,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李崇富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中国可以借鉴新加坡、印度等国家的经验,以政府为主导,组织国有的或者授权股份制的住房建筑、销售和物业管理等企业,坚持保本和微利经营,有时需要少量的政府补贴,在终结“土地财政”的基础上,提高现有“经适房”地位并扩大规模,作为出售、出租和管理的主要形式。

  李崇富还强调,商品房可以在政府管理下,依法依规,实行完全的市场机制调节。他说:“商品房市场要有健康的发展,特别是一线城市的商品房市场,要在应有的范围内发展,这些商品房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余地的,比如别墅、豪宅的价格可以高一些,来满足部分先富起来的人购置产业、住得其所的需求。” 中国规划网北京3月4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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