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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百年建筑须先矫正政绩观

时间:2010-11-02 10:39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王学文

  11月1日《人民日报》的一则报道让人关注,我国一些建成仅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地标性建筑,本正处于“青壮年”时期,近年来却先后被拆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 25-30年。而根据有关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 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据调查,这种短命建筑的出现,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届政府一套规划的短视行为、崇拜GDP和大搞形象工程的政绩观、拆迁卖地的利益驱动、建筑质量问题等。而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以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引导城市管理者树立着眼长远、以人为本的政绩观。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和“法规”,一套经过科学程序制定的规划,应该长期管用,百年不变。然而在我们一些地方,城市规划遭遇的却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能不能实施,全靠领导一句话。”这种对待规划的随意性,固然有原有规划随着城市发展逐渐落后的原因,但更多的原因在于有的新班子一上台就调整已有规划,搞一套“自己的”东西。然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根子都在于不正确的政绩观。因为没有为城市长远发展谋划、只想在自己任期内尽快出政绩,就有可能制订“短平快”的城市规划,从长远看,这种规划往往跟不上发展节拍,不得不推倒重来,已盖好的楼厦也只好推到。同样为了凸显自己的政绩,也就“一届政府一套规划”,而不管已有的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由此看出,尊重城市规划,真正为城市发展着想,而不是只为自己的政绩考虑,是一些城市管理者应该补的课。

  一些城建主管者对GDP 政绩的追求,希图通过城市拆迁创造GDP ,则是导致城市建筑短命的另一个原因。“拆一次创造了GDP ,再盖一次又创造了GDP”,如此增加GDP,带来的只是表面的GDP 增长,并没有实质性增加社会财富和经济价值;相反,通过拆迁浪费了巨大财富和资源,却为一些城市管理者乐用不疲。与此紧密相连的是,一些地方通过拆迁卖地,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由此也创造“金灿灿”的政绩。然而说到底,这种财政收入只是将钱从老百姓的口袋转移到政府和开发商手中,只能加重当前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

  层出不穷的建筑质量问题,也与不恰当的政绩观有关系。在那种急于出政绩的心态下,往往急功近利,对建筑施工重速度轻质量。只有遵循为城市长远发展谋划、以人为本的政绩观,扎实做好规划,科学按章施工,做好建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才能最终建成百年建筑。

  政绩观并不会自动矫正,只有改革当前干部考核制度,才能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例如,要改变城市建设以高楼大厦等硬件设施论英雄的考核制度、改革以 GDP总量排座次的制度,将干部考核注入更多的人的因素,以人民是否幸福、城市是否宜居等为考核标准;改革财税制度,合理确定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减轻地方政府向土地要收入的压力等等。中国规划网北京11月2日电  《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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