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办答记者问 ●记者(以下简称“记”):龙归城的公共租赁房首先安排哪些人? 黄信敬(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以下简称“黄”):龙归城有四种类型保障房,公共租赁房和人才公寓首先要解决有广州市户籍的家庭和单身人士,如果数量超过了,也不排除向非户籍人口提供。配租时会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单身就是一个房间,两代人和三口之家可能考虑两房一厅等。长远来讲,政府希望他们通过自己创业解决住房问题。 ●记:今年有望推出的公租房是多少? 黄:今年计划推出公租房下限是8000套,能多建一些就多建一些,能快建一点就快建一点。目前政府存量的房屋,如松洲项目等等。要把最困难的解决掉,把存量住房改建收购一批来做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记: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房规模预计有多大?开发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如何? 黄:目前正在制定有关方案,对公租房需求进行摸查,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具体细节方面,如可承受最高租金标准、希望在哪个区域,是两房一厅还是三房一厅,这些都正在做方案。摸查后将结合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社会力量来建设公共租赁房,使供求做到动态的、基本的平衡。 当然,需求会不断发生变化,建设也有周期。广泛征求意见后还会优化社会建设公共租赁房的办法,目前这个仍不够细致,操作性还不够强。将专门制定鼓励的实施细则,里面专章谈到准入和退出问题。 ●记:目前有哪些项目是社会力量建的公租房? 黄:村集体有些已经在建了,经济开发区已建成了出租的房源并已出租。另外还有像万科万汇楼、佳大·时代公寓等,都是民营的。 现阶段来看,全靠社会力量不太现实,有个过程。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还未明确公布、其他行业尤其房地产行业利润比较高,愿意开发商品住宅而不愿意投资公租房。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可有多种模式,如可在出让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项目中配建、在“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以及利用企业整体搬迁用地配建;又如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的住宅用地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集体宿舍),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自用土地的,经批准后,可以申请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以投资、参股、出租等方式参与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等。 (责任编辑:杨宇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