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房地产已经走进了“城市运营”和“泛地产时代”,“旅游房地产”成为目前中国房地产业最为关注的开发方向,诸多的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抢滩旅游房地产。那么,开发旅游房地产,对于开发商而言,究竟是“钱”途无量的“香饽饽”,还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陷阱?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研究与策划中心主任、研究员宋丁指出,旅游房地产的传统概念,无法解释目前大量出现在旅游区或者与旅游区相伴的住宅项目。这个概念需要延伸。他说,直接服务于旅游业,或者在空间上与旅游区有高度关联的房地产开发,通称为旅游房地产。并可细分为以下4个方面:旅游景观型、旅游商务型或商业型、旅游度假型、旅游住宅型。 就中国旅游房地产目前的发展现状,宋丁作出10点提示。 一、中国旅游房地产的开发还处在初级阶段。 把旅游产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分支产业来开发,只是近几年的事情,产业衔接、开发规模、规则系统等很多方面还不是很清楚。当一个产业在发展初期形成一个热潮的时候,它的好处和坏处非常鲜明。好处是蕴含着巨大的商机,谁抓住了先机,谁就能获得跳跃式的发展;坏处是巨大的商机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任何一个风险足以置开发商于死地。 二、房地产商面临旅游住宅地产政策风险。 开发旅游住宅地产,既要看到“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好处,也有需要理智的一方面。目前,虽然关于旅游地产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但有一个政策却非常明确:对在各类风景名胜区开发房地产、包括住宅项目,有着严格地限制。 宋丁举例说,张家界,由于在景区内出现了大量的,包括住宅项目在内的违法建筑,以至于受到了要取消世界遗产称号的警告;另一个,是希望集团在前一段时间,要买断桂林山水,开发高档住宅,开发旅游业遭到了相关部门的禁止。宋丁提醒开发商,不要在风景区,特别是著名的风景区开发旅游住宅,如果开发商避开政策法规的监管实施了开发,就等于全盘接受了政策风险。 三、在旅游区开发旅游住宅方面追“潮”赶“热”要谨慎。 四、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项目都可以从事旅游住宅项目的开发。 五、旅游住宅并不等同于景观住宅。景观旅游房地产是旅游住宅房地产的一部分,但旅游房地产不能仅仅是景观住宅。 六、前景不明朗的城市。 七、所在城市经济不景气的旅游区。 八、旅游住宅开发要应对城市经营成本。 九、单纯投靠式的旅游住宅开发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十、中国地产界还需要更加成熟的旅游房地产。 对于中国“旅游住宅地产”的未来,宋丁说,在未来的20年,中国的旅游业和房地产业,都将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对现在的开发商在旅游地产开发方面的“追潮赶热”,他表示可以理解,并深刻地指出:作为特殊的交叉型的产业,我们应该把旅游住宅地产推向一个应有的高度,过高过低都不对,“度”的把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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