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兰州市绿色建筑全面启动之年、绿色建筑发展的基础之年,为进一步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关于明确2014年实施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确保辖区内应当建造为绿色建筑的项目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其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保障房项目,必须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大力推行《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自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到2015年底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完成省上下达兰州市10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为完成兰州市今年绿色建筑任务,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市发改委立项和市房管局所管辖并备案的项目中,筛选了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保障房项目必须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取得“设计评价标识”。除以上项目外,2014年城关区、红古区、皋兰县、榆中县、高新区、经济区、兰州新区也要至少确保一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并将绿色建筑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建设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