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武汉发布新能源车扶持政策 加速市场化推广
时间:2014-05-24 10:0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黄琳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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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网5月20日上海讯(记者 黄琳涵)
5月2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有关信息和上海市确定的补助标准,上海市再给予财政补助。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按照扣除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同时,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用于非营运的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根据此前公布的第五批上海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目录,荣威E50、通用赛欧Springo、力帆LF7002CEV、奇瑞瑞麟电动车、江淮iEV4电动汽车、北汽E150以及比亚迪秦等7款产品都榜上有名。这意味着,这些车型今后也将同步享受上海市政府的财政补贴。
《办法》还规定,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上海市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对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海市给予1000元的补助。
上海市交通委员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新一轮的补贴标准相较于上一轮将有所微调。此外,作为国家新能源示范运营的重要城市之一,上海也将特别针对充电桩、充电电池等产业链企业予以补贴,以推动相关配套设施的快速发展。
无独有偶。5月19日,武汉市政府也宣布将斥资16.8亿元用于加快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发布了包括免征车船税;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免费在指定的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在内的9大优惠政策。同时,在财政补贴方面,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北京、上海、西安、天津、江苏、安徽等地区都相继发布了地方版的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
根据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至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为推动这一目标能如期实现,国家已经先后确立了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包含31座城市9个城市群。有观点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示范城市的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或将正式迈入高速发展通道。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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