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林作标)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箬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原则上同意了《温岭箬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该规划的批复,意味着箬山作为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从此有了规范的保护依据和保护体系,古镇保护将走上科学正规的轨道。 箬山镇于1991年10月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2001年,该镇并入石塘镇,辖区内石屋遗存建筑类型众多,反映渔民世代生产、生活的文化积淀深厚、文化遗产丰富。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生活建筑、生产建筑、渔业建筑、商业建筑、防御建筑和宗教建筑等,有省级文保单位两处,市级文保单位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渔耕、船模、煮盐、服饰、语言、饮食、剪纸、宗教等特色渔家风情文化,其中,大奏鼓和“七夕小人节”入选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根据批复,古镇保护的范围为34.11公顷,其中,核心区保护面积14.78公顷,传统风貌保护区面积19.33公顷。涉及箬山东兴、兴建、里箬、东山、东湖、东海、胜海七个村,规划要求按照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维持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保持箬山历史文化名镇原有的水系、街巷格局、空间尺度、建筑形式和整体色彩,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卫、消防、生态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更好地对古镇进行保护性开发,2005年以来,石塘镇邀请了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杭州风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温岭市箬山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2009年,石塘镇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了修编完善,并更名为《箬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此后,市镇两级多次召开论证会和审查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完善,并于2014年2月上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于近日批准了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