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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卫星城模式

时间:2014-06-06 18:15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张明睿
特约记者 张明睿 综合报道
 
     特约记者 张明睿 综合报道

  卫星城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形态现象发挥着分解中心城市功能、转移中心城市资源要素、促进卫星城周边农村地区城市化的功能。尤其在城市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卫星城的存在对疏解大城市中的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造成城市生态空间恶化的城市病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虽然我国1950年代在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便开始进行卫星城规划的探索,然而受经济和社会体制限制,直到改革开放后要素市场逐渐放宽,卫星城才慢慢发挥出其城市功能和价值。

  比之国内卫星城发展的短暂历史,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美国纽约、日本东京等一大批国际性大城市,在其漫长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中,卫星城的规划和建设实践始终伴随着中心城市的扩张进程,这不仅大大降低了这些城市由城市病带来的城市衰落的可能性,而且围绕着中心城市呈现出城市集群式的“大都市圈”,实现了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性增强。

  这些城市的存在样本对国内卫星城的建设具有哪些模仿和借鉴的空间?这对于城市决策者而言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毫无疑问,卫星城的发展成败将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未来参与国际竞争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也考验着我国新兴城镇化实践的含金量。

  英国:政府主导下的“伦敦圈”

  作为世界上最早的工业化国家,英国对卫星城的规划建设也领先于其他各国。受19世纪末英国学者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影响,1903年,英国在伦敦以北56公里处的郊区建设了世界上第一个田园城市式的卫星城莱奇沃斯(Letchworth),并在1920年在伦敦35公里处建设第二座卫星城威尔温田园城(Welwyn Garden City),这两座卫星城的建设动机源于伦敦愈发严峻的住宅压力,因此,在规划时主要考虑的是居住功能,匮乏的城市功能使得英国第一轮卫星城实践难言成功。

  上世纪40年代,英国掀起第二次卫星城建设热潮,先是制定了大伦敦规划,在伦敦中心半径48公里内划分为城市内环、郊区环、绿带环和乡村外环四个同心圆区域带,随后,在伦敦市中心50公里半径内建设了8座卫星城。这8座卫星城吸取了之前的教训,将目标定为“既能生活又能工作,内部平衡和独立自足”,在兴建居住性社区基础上优先将工业项目落脚卫星城,以解决人口集聚后的就业问题。虽然此轮卫星城兴建未能达到疏散中心城区人口的作用,但却在极大程度上截流了疯狂涌入的外来人口。

  伦敦卫星城的建设体现出极强的规划性。1909年的《住宅、城市规划法》确定了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1946年,英国议会通过《卫星城法》,以法律形式确定卫星城建设的方针和策略。1952年,出台《城乡开发法》,对大伦敦周围旧城进行改扩建。到了1960年代,伦敦制定了大伦敦发展规划,对建设成本、吸引工业和人口能力做了明细规划。

  在城市开发上,伦敦的卫星城建设由开发公司统筹,但公司的主要领导则由政府经过严格筛选确定。然而一旦进入开发程序,政府则不被允许在具体建设运营中进行过多干预。

  法国:大巴黎的管理创新

  让法国下决心建设卫星城的背景是:从19世纪末工业化加速发展以后,巴黎的城市边界不断扩张,由于缺乏规划,大多数工业企业在巴黎近郊形成自发性集聚,而独立式住宅也在工业企业无序蔓延,制约了巴黎的城市发展。

  1932年,为了增强城市建设的规划性,巴黎决定打破以往行政区划,根据区域开发需要设立巴黎地区,并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从上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巴黎共进行两次大的区域规划,核心内容是限制城市建设用地,保护非建设用地,降低中心区密度,提高郊区密度,促进区域的均衡发展。

  1965年,巴黎出台《城市规划和地区整治战略规划》,并提出在距巴黎25-30公里处建设5座远期人口规模预期20万-30万人的卫星城市群,并在1970年代相继投入建设。

  巴黎的卫星城人口规模平均达到30万人,优美的自然环境、完善的文化服务设施和充足的就业机会,使得卫星城居民能在生活品质方面达到与巴黎中心区同等水平,大大增强了卫星城的活力和吸引力。

  在城市开发上,政府在负担了大部分开发支出的同时,将更多行政权力下放到地区,于是,地区在卫星城建设中具有更多的自主权和积极性。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巴黎将卫星城建设与参与者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事卫星城规划和建设的人员就是未来卫星城的居民,卫星城的研究机构同时又是管理机构。

  美国:“精明增长”下的纽约模式

  纽约作为世界的特大都市之一,在20世纪以来经历了由小到大不断城市化的过程,随着城市的过度膨胀,居民生存环境逐渐恶化。于是,城市战略进行转型,又开始了城郊化的历程。

  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在有利于郊区发展住宅政策的刺激下,纽约居民逐渐将住宅外迁。

  随后在郊区城镇建立大型购物中心等商业网点,并着手将工业企业外迁,城市中心区功能得到极大疏解。在此基础上,建立具备居住、购物、娱乐等城市功能的卫星城镇,纽约的城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在城郊化的过程中,美国政府一方面推行大规模援助公路建设的政策,使得卫星城镇与中心区的交通路网不断完善;另一方面鼓励中高收入者在郊区贷款建房,以经济手段实现城市功能的转移。

  然而,城郊化虽然缓解了中心城区的城市压力,但也造成了城市低密度肆意扩张的现象,其后果导致了环境污染严重、基础设施投资成本过大,同时,工作和居住地过远也增加了时间成本,大大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上世纪90年代,美国确立了“精明增长”的理念:城市建设相对集中,密集组团,生活和就业单元尽量拉近距离;重新开发废弃、污染的工业用地,节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目前,美国85%的卫星城建设采用该理论指导。

  日本:民资开发的东京都市圈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经济发展中的人地关系较其他国家更为紧张。卫星城镇的规划目标不是分散中心城市人口,而是控制大量乡村人口的涌入。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在距东京25-60公里的郊区,靠近铁路或高速公路主干线地区,日本建设了7座卫星城市,并且多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卧城”。功能单一、生活设施不配套使得卫星城与中心城物质文化条件差别不断增大,降低其吸引力,未能真正发挥吸纳人口的作用。

  1984年,东京公布了《首都改造基本设想》,其核心内容是改变城市机能过度集中于东京中心部的单极依存结构,形成有多个核心和圈城的多核多圈的地区结构,将东京大都市圈建成由东京都城区和几个自立的都市圈组成的联合大都市圈,并在此后建设了一系列以多摩为代表功能完善、具有独立性的新型卫星城镇。

  值得注意的是,东京及其周边地区的轨道交通网主要由私人投资。日本政府赋予私营铁路公司开发铁道线附近土地的专营权,各铁路公司纷纷开发铁路沿线的房地产以使其铁路运输的外部效益内部化。而东京的卫星城镇正是依托于私营铁路,并在随后房地产和其他商业性开发中相继跟进拓展。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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