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长春: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博导
时间:2010-12-28 17:25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白雪
|
|
主要科研方向为:城市与区域规划、土地与房地产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现任: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国家注册土地估价师;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博导。
1975年9月入北京大学地质地理学系,经济地理专业,本科;1985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人文地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78年2月于北京大学地理系任助教,1982年9月任北京大学地理系讲师,1988年7月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讲师,1992年8月任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副教授,2001年8月-至今,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博导,1994年8月-至今兼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作为高及访问学者,分别于1996年、1997年、1999年、2000年多次赴港台等进行讲学。
【科研成就】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先后主持和参加完成自然科学基金共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北京自然科学基金1项。作为主持人1项,第二主持人2项,技术负责人1项。主持完成的"中国土地市场规范化管理体系研究"作为优秀成果被收入管理科学《研究成果年报》。《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转换机制、目标与政策》已由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并由管理科学部主任成思危副委员长提供给国务院有关单位参考。
2、部委等横向科研项目:承担原国家科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单位横向科研项目22项,大部分已完成,并被这些部门付诸应用和实施,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少项目获得省部级和地方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成果奖。 3、研究经费(以进入北大财务处的为准):总额170.5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0万元;国家"十五"攻关8.0万元;国家863项目7.0万元。任现职以来,共获得科研奖励15项,其中:省部级奖励4项(科技进步奖二等2项、三等奖1项,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地方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成果奖7项;优秀论文奖4项(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优秀奖2项)。
【理论研究】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研究土地经济问题,是我国最早从事土地研究学者之一(被称为土地经济评价领域青年四杰之一)。首先提出城市土地经济综合评价的理论方法(被专家鉴定为填补了我国在这个领域的空白),此后,这一方法被国家《城镇土地定级规程》采纳,在全国应用实施,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的主要编制人之一,这些规程都已在全国城市和建制镇实施执行。由于本人的贡献,被国家土地局授予“土地定级估价”优秀成果一等奖。近年来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房地产与城市规划及房地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提出了有关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并在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分析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责任编辑:白雪松)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