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建设低碳社会对我国的启示与政策建议
图为日产汽车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arlos G h o s n 在日本横滨介绍即将于2010年推出的零排放电动汽车“Leaf”。
CFP供图
◆李丽平 周国梅
目前,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不仅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选择,也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走向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和行动。目前,除英国、美国和欧盟走在前沿外,日本也在努力向低碳社会迈进。
日本欲借低碳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继英国、丹麦等国公布建设低碳示范城市、挪威提出要建设低碳国家之后,日本率先提出建设低碳社会,声称欲引领世界低碳经济革命,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促进日本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日本逐步提出建设低碳社会构想
——2007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制定的“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指出,为了克服地球变暖等环境危机,实现“可持续社会”的目标,需要综合推进“低碳社会”、“循环型社会”和“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的建设。
——2008年7月,日本内阁通过了《建设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并向全社会公布。这是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部会为明确实现“低碳社会建设”的努力方向,针对其基本理念、具体构想以及实施战略进行广泛讨论和争取意见基础上形成的。
——2008年7月,日本政府选定了6个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温室效应的地方城市作为“环境模范城市”。被选中的城市有人口超过70万的“大城市”横滨、九州,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地方中心城市”带广市、富山市,以及人口不到10万的“小规模市县村”熊本县水俣、北海道下川町等。日本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出发点就是建立低碳社会,以城市为单位的生活方式转变、改善城市功能以及交通系统等也是重要内容。这些“环境模范城市”将多项活动加快向低碳社会转型的步伐,包括削减垃圾数量、开展“绿色能源项目”、“零排放交通项目”等。
——2009年4月,日本环境省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其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
日本建设低碳社会有三个基本理念
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部会对“建设低碳社会”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以下3个基本理念:
一是实现碳的最低排放,其关键在于构建一个社会体系,使得工业、行政、国民等社会的所有组成部门都认识到地球的有限性,拥有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社会中挣脱出来的意识,充分意识到通过推动节能、低碳能源的利用,推进3R以提高资源生产性等方式来实现二氧化碳的最低排放;
二是实现能感到富足的简朴生活,这需要从以发达国家为中心形成的、一直以来通过大量消费寻求生活富足的单一社会中挣脱出来。这种人们的选择及追求精神富足的价值观的变化,将带来社会体系的变革,使低碳、富裕的社会得以实现。此外,生产者也需要结合消费者的意向,进行自我改革。
三是实现与自然共生,在确保二氧化碳的吸收源,应对不可避免的地球变暖问题上,保护森林、海洋等丰富多样的自然环境资源,使其可再生,推动包括地区社会生物量利用在内的“自然调和型技术”的使用,确保与大自然接触的场所和机会等非常重要。
九大举措建设低碳社会
日本《建设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202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技术(C C S )的应用。将目前每吨约4200日元的二氧化碳回收成本降低到2000日元以下;二是力争在2020年~2030年间,将燃料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约1/10;三是到2020年将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目前的10倍,2030年时提高到40倍。利用3年~5年时间将发电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四是探讨能减轻可循环能源成本负担的理想方式。研究有效的鼓励政策及新的收费系统;五是到2020年为止,实现半数新车转换成电动汽车等新一代汽车的目标。配备约30分钟即可完成充电的快速充电设备;六是2008年9月建立国内排放量交易制度,力争10月开始试行;七是研究“地球环境税”等相关课题,在2009年3月底前公布研究成果;八是在2008年度内制定指导标准,对商品从制造到使用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进行标注,从2009年度开始试行;九是在2008年度结束前调查采用夏令时制度的效果及成本。
《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政策草案的重点则在于支持政府当前采取环境、能源措施刺激经济,对中长期则提出了实现低碳社会,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目标。绿色经济涉及社会资本,消费、投资、技术革新等各个方面,并建议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和“征收环境税”等制度安排。
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特点和启示
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浪潮下,日本将发展“低碳经济”定位为创建“低碳社会”,而非仅仅停留在经济发展层面,与我国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两型”社会建设本质相同,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重要启示。
启示之一:低碳经济是一个国家发展战略问题,发展低碳经济要靠国家力量来推动。
在当前全球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低碳经济和能源问题被提到了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发展战略问题,它要求改变现行的高碳型经济增长方式,以获得更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和更高层次的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仅仅在经济或文化层面寻求解决之道,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慢慢地发展,而必须进行国家整体力量的动员,在政治层面形成强大的国家意志。在国家力量中,社会大众是进行低碳建设的重要主体,市场是低碳经济的主舞台,政府的作用是引导和激励。日本构建低碳社会发动了全社会的力量,涉及到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
启示之二:低碳经济的本质是环境与经济的融合,是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具体体现。
发展低碳经济最初的根本目的就不仅是为了推动环保、应对气候变化,还包括通过发展、应用和输出低碳技术来创造新的商机和就业机会。低碳经济的本质是环境与经济的融合,是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具体体现。低碳目标最有可能在三个方面促进经济发展:首先是加速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这是减少使用化石燃料,从而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治本之策。目前,各国都在这方面追加投资;其次是对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升级改造,例如针对煤电厂的技术改造,要求煤电厂具有捕获并储存二氧化碳的技术和能力;第三,全球碳交易市场本身也是一种新兴的经济活动。
启示之三:发展低碳经济、创建低碳社会需要整合协调相关政策,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
低碳经济与经济、社会、能源、环境的密切相关性,决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政策不是孤立的,而是经济、社会、能源与环境保护政策的统一与协调,因此,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法规标准和经济措施,协调统筹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根据日本的经验,首先是制定强制性的法规标准,政府通过立法和颁布对行业、部门的最低能效标准和排放标准以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例如,日本制定并实施了《绿色采购法》、《环境友好合同法》等。日本按照汽车重量进行分类,对汽油和柴油轻型客货车制定了燃油经济性标准,根据标准,2010年,汽油客车的燃油经济性需要达到15.1公里/升,比1995年提高22.8%;日本的尾气排放标准则将汽车、摩托车、特种汽车分为22类,对各种车型的碳氢化合物、非甲烷烃(N M H C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进行限定。在《建设低碳社会的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目前的10倍,2030年时提高到40倍,这样,相当于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对太阳能的应用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其次,制定激励性的财税政策,包括税收、补贴、价格和贷款政策等等。
例如,日本实施了如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购置低公害车时可享受车辆购置税的减税,优先并延长减税车辆汽车税的减免年限;二是延长低公害车燃料供给设备固定资产税的优惠措施;三是根据公害防止设备特别折旧制度,对其对象设备进行重新评估并延长特别折旧年限;四是关于再商品化设备等的特别折旧制度,对其对象设备采取了重新评估等措施。同时,日本也在探讨设立环境税。
另外还有开展碳交易。日本东京都制订了东京都碳捕捉和交易计划,对东京都内的能源消耗大户制定减排指标,若完成不了,就必须购买碳信用来填补不足,这是全世界第一个涵盖城市商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源的强制性减排计划。环境省公布的《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要求进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
启示之四:发展低碳经济、创建低碳社会需要重视环境友好型技术开发。
技术进步是实现低碳经济、创建低碳社会的重要途径,低碳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技术的核心。日本认为,只有推进现有技术的改良和普及,在相关新科学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挂钩”问题,实现完全“脱钩”。为此,日本制定了“环境能源技术革新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开发能源环境新技术的中短期和中长期对策。其中,到2030年前的中短期对策包括提高火力发电效率等内容,目标是提高能够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技术水平;2030年至2050年的中长期对策包括开发新一代太阳能发电技术、氢燃料飞机和能够缓解交通拥堵的自动驾驶汽车等内容。事实上,日本的火力发电效率在全世界都是最高的,但日本仍然将提高能源效率作为其技术革新计划的重要内容,包括开发超超临界压发电、煤炭气化复合发电、煤炭气化燃料电池复合发电等先进技术。如果这些技术能够得到普及,则能使日本现在的发电效率从42%提升到65%,减排大约四成的二氧化碳将成为可能。可见创建低碳社会中发展环境友好技术的重要性。
启示之五:环境保护部门在创建低碳社会中将发挥重要和核心作用。
气候变化问题首先是环境问题。不论是相关制度、标准的制定,还是经济激励政策的出台,以及企业的低碳管理及公众的意识宣传都需要日本环境省投入并发挥重要作用。由日本环境省发布《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并提出环境、能源措施,提出实现低碳社会,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目标等就不难看出日本环境省在日本创建低碳社会中的核心作用。
对我国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成为全球愿景和共同行动,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开展低碳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应该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统筹全球环境保护和国内节能减排为目标,从具体措施入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发展低碳经济工作初期应以城市为载体,从试点开始,制定试点方案,包括“一条主线”和“八大措施”:一条主线为“探索协同控制政策模式下的低碳经济新道路”,这里的协同控制政策模式既指环境与经济统筹,也指同时降低传统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八大措施”则包括:
一是研究制定中国低碳发展战略。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工作需求,研究制定示范城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发布类似日本环境省发布的《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等文件,在这些文件基础上制定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将低碳经济和温室气体相关内容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十二五”规划。
二是开展相关环境经济政策试点。在示范城市对高碳产品或企业开征环境税、资源税、碳税、进出口税试点;对生产高效低碳低污染产品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政策;研究针对企业和公众的环境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所需环境经济政策模式。
三是开展低碳环评试点。选择示范城市中的高碳排放支柱产业,将碳排放量作为环评评价指标,出台低碳环评实施细则和指南。
四是研究建立低碳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考核制度。
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低碳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逐步建立温室气体报告和核查制度。
五是完善低碳科技创新机制。组织低碳和污染协同控制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建立技术开发、技术制造和技术使用三位一体的创新机制;推动环境友好低碳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六是研究相关低碳产品标准制定及将低碳产品标识体系纳入中国环境认证计划。
研究制定相关低碳产品标准;引入国际ISO14060碳认证标准,在示范城市典型产品中开展相关认证;强化绿色采购制度。
七是开展低碳经济相关宣传培训。低碳经济是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多数地方领导和公众不熟悉,急需组织低碳经济专题学习和开展相关科普工作。为此,将低碳经济内容列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活动,纳入地、县级发改委主任和环保局长培训内容;开展针对企业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低碳技术和低碳企业的专门培训;利用现有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和气候变化宣传网络开展针对公众的低碳经济教育宣传,将产品碳足迹内容纳入其中;深入社区,开展针对性低碳经济教育和宣传。
八是开展国际合作。利用好现有国际合作渠道并开拓新的国际合作渠道,在示范地区开展低碳经济国际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信息和经验交流、技术引进和合作、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等。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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