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城镇建设必须依托原有城镇的建设文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就居住建筑单体而言,江南特有的水乡风貌孕育了整体形象和谐而富有变化的建筑形式,并在建筑群体形成与自然的融合关系、与开放空间的共生关系等平和的人文气息。在研究建筑形体和单体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分析上海附近小城镇居住建筑的演化过程,分析传统建筑样式变化的原因,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延续建筑文化的去向。1.在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上海小城镇的文化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商业化、理性化的趋向,多元文化的并存与发展是不可避免的,“整合”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必须剔除传统文化中不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大力继承和发扬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对于西方文化要有选择、有条件地吸收和消化。2.我们承认经济与技术、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意识、文化的多元化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因此,在新时期的小城镇建设中允许传统风格变化和变异的存在,但要有一个“度”的前题。在这个变化范围内强化城镇的个性,突现一个规划建设的主旋律,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发展,兼收并蓄,允许融入外来的西洋文化。3. 承认我们的小城镇建设处于一个多元文化的融合期,有意识地引导居民对传统生态观的再认识,并协调居民审美标准和文化价值取向,有利于继承小城镇住区文化传统和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目标的实现。这一适应历史及文化的建设不是机械地移植,而是有目的地进行创造,譬如说赋予水空间的新的涵义,将“水空间”和购物娱乐、绿化游憩等功能结合起来,为多元复合的城镇活动提供物质场所等等。 在上述研究分析中我们根据小城镇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六点有关规划设计的对策: (1) 加强对城镇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 居住建筑乃是城镇住区定居生活活动的基本设施,无论在用地与建筑量上都占有很大的比例。城镇住宅建设受到土地利用与房产开发、居民置产观念、习俗文化以及城市化战略实施进程等诸多因素影响,亟需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宏观控制与引导。尤其当建设田园化城镇的概念作为目标与策略实施时,更需对城镇的布局结构、土地利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开放空间体系等方面作出调整与完善。如在用地指标、建筑密度、绿地空间等方面拟定不同于大城市的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划管理的准则与规章。 (2) 适应城市化过程,提供多样而实用的住宅类型 上海郊区正在不同程度地加快城市化进程,城镇城市化表现在产业构成、就业结构、基础设施配置、消费观念与方式、以及城镇建设机制等多个方面。同时在居住生活方式上也将逐步由乡村生活形态转向城市生活形态。由于城市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城镇住宅类型也应按照居住生活的实际需求,充分照顾传统生活习惯的同时也要满足追求现代生活方式的需要,提供多种住宅类型的选择,要引导开发商适应房产市场的多元需要。 (3) 积极鼓励和倡导城镇住宅的创新设计 上海郊区城镇传统住宅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在住宅形制与形式上独具风采,历经千百年筛选,其中不少仍然具有实用与美学的价值。应积极鼓励建筑师吸取传统住宅的精粹,同时融合外来的设计样式,创作新时代的富有水乡特色的住宅形式与居住环境形态。为此要吸取当前已有的组织郊区农村住宅方案评比的经验,进一步开展城镇住宅创新设计竞赛,制定奖励措施。 城镇创新住宅应具有良好的生态性能,符合田园化的环境观念,尤其要赋予水乡地域文化的内涵和适应现代生活的构成品质。从可持续发展原则出发,要合理规范住宅的套、幢建筑面积,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 城镇住宅设计要为发展个体和民营经济的需要,提供商住、工住、办住等多种复合功能的住宅样式,并处理不同功能间的环境关系。要组织评选、推广优秀的城镇创新住宅,包括宣传、展示优秀方案,提供设计图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多种有效方式,并为此设定相应工作机构。 (4) 引导城镇居民参与住区的规划与设计过程 郊区水乡城镇的风貌及建筑环境的生成与发展,是城镇建设过程相关多方参与的结果,尤其是业主在住宅建造中,向来有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参与和主持的习俗。鼓励居民参与住区规划与设计过程,并为之创造方便的条件,不仅能最直接地反映多种需求的信息,而且使得住区环境和住宅设计更具有地域的人文基础。通过规划设计的引导与业主的主动参与,两者的契合是水乡住区环境创新的必要条件。 (5) 推进城镇住宅产业化进程 住宅产业已列为我国重点的产业门类之一,正从房地产开发、住宅产品、建筑材料与施工及物业管理等多方位地推进。上海郊区城镇与农村为住宅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住宅产业的开发,要在房产开发与经营、业主自建、建材、设备、构件、装修等产品的生产与营销等方面,完善市场机制,并逐步规范运营方式,来保障产品质量,有效利用资源,美化与优化建筑环境,进一步发挥政策与规划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能动作用。 (6) 强化居住建筑的地理特性与人文特性 上海郊区地处江南水乡,自然环境为传统建筑形式印刻了深深的烙印,粉墙黛瓦、坡顶水埠,呈现出素雅恬淡的气韵,勾勒出水乡建筑独具的风格。同时也为现代城镇居住建筑的设计,留下了宝贵的遗产。城镇居住建筑的形式要按照城镇所处的地理位置,如毗邻上海市区或地处远郊部位,并按照住宅的开发与建设方式和住宅类型,在吸取传统建筑中具有实用的美学价值的构成理念与手法,以及富有典型的文化涵义的建筑语言,结合现代的功能需要与审美取向,创作多样的建筑形式,并在多样的形式中求得和谐的建筑环境。 在临河部位,要区别住宅与公共建筑等的功能需要,创造性地处理建筑与水体的关系。在住宅方面还可以按照联排式、复合式或公寓式等类型,细致地作出临水的设计。 在建筑层数上,与郊区城镇规模相应,同时为实施田园化的城镇建设目标,一般宜以四层为主,避免采取高层、高密的建设方式,保证适宜的建筑尺度,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与生态环境。 在建筑的屋顶处理上,传统建筑已积累有丰富而多样的坡顶构造与形式,可以结合现代的材料,创造更为美观的形式。 在建筑色彩方面,要注重传统水乡建筑以白、灰等淡雅色彩为基调的意蕴,可以适度地丰富色调,但要避免过于浓重的色彩。中国规划网上海3月11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