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宜居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的城市理想。宜居城市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教育和出行等都比较方便,这是最为关键的;环境优美、宜人、舒适;居民拥有相对宽松的住房,而且住得安全、安静;有适宜创业和发展的环境,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这样描述城市的功能:“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然而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城市的管理者往往更多地关注物质的极大丰富而忽略了城市的主体——人,或者只注重城市精英的生活质量,而忽略了占城市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市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人居环境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城市正在向着它的本义回归。本文拟对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作一点探讨。 一、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理论思考
1、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城市的“生态性”和“宜居性”产生了迫切的需要。1976年联合国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主题,倡导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确保人类住区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公平、更持久,也更具效率的全球性目标。近几年,国内也提出了“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等城市发展新模式,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宜居城市”加以具体阐释。国内外学者关于生态宜居城市的理论探讨正悄然兴起。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 从全球角度来看,城市经历了一个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进入后工业阶段后,城市的服务功能逐渐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城市产业结构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成为主流社会意识,城市居住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2、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一般理论分析。 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包括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公共秩序安全这六个方面的内涵。 宜居城市的判别标准如下:经济发展度,社会和谐度,文化丰厚度,生活舒适度,景观怡人度,公共安全度。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扬州就确立了跳出老城、建设新城的思路。2001年又提出建设“人文、生态、宜居”城市。这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城市建设中最直观的反映和要求。2004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2006年,又历史性地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是扬州综合实力的增长,是扬州城市品位的提升,是扬州人民安居乐业的最好体现。 二、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主要思路 1、搞好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前提。搞好城市建设规划设计,一是强化规划的前瞻性。要充分认识城市的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纳能力,将生态宜居的理念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认真处理好生态需求与经济需求、产业调整与环境保护、物质产品与文化产品等关系问题,使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更强。二是强化规划的针对性。要强化规划的专题研究,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加减法”,使规划更加有的放矢。如2001年,扬州编制的5.09平方公里的明清古城控制性详规,就应该花大力气抓好落实。三是强化规划的制度性。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制度,进一步健全规划委员会制度,形成由著名规划专家领衔、规划部门配合的规划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拓宽规划思路,提高设计水平。 2、狠抓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基础。狠抓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必须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生态宜居型城市的意义,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要求以适度消费代替过度消费,树立起“绿色消费”观念,使公众成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二是必须坚持开展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试点工作。以规划环评推动战略环评,从源头上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三是必须加强城市的绿化工作。绿化是体现城市生态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要在目前市区绿化总面积12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近 3、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重点。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一是要形成合理的城市开发体系。主要是做好老城区的保护和建设,保持扬州城市的历史底蕴。二是要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垃圾、污水治理等城市要素的短板问题。三是要重视交通畅通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超前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应对扬州道路交通可能面临的爆炸式发展。 4、提高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核心。提高生态产业发展水平,一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主要针对城市近郊的农业发展,除了要增加对农业投入,更要有意识地引导农民加大蔬菜、水果、花卉等的培育和种植,增加对城市的供应。二是要对引进的工业项目进行筛选。要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高科技产业,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业。对已有的工业项目要认真抓好环保工作,一定要吸取今年无锡太湖蓝藻爆发的教训,切不可做透支式发展。三是全面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金融、物流、会展、贸易、信息、旅游、文化服务等第三产业,逐步确立第三产业的主体地位,加速提升城市的功能质量。 5、夯实居民安居乐业基础,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根本。要想使居民安居乐业,首先,在安居方面,应通过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达到“居者有其屋”。一是进一步完善“四房”体系,平抑房价。加大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双特困”家庭廉租房问题。二是规范市场,加强监管。特别要解决消费者和房地产商之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取缔虚假宣传、炒作房价、非法超建等行为,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正义秩序。其次,在就业方面,通过制定积极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在以经济手段与市场手段调控就业总量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结构问题。 6、构建民生安全保障系统,是建设生态宜居型城市的保证。社会保障主要意义在于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提供一个基本的“兜底”。构建民生安全保障系统,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要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贫困人口的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将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人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参与社会保障的多种形式,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三是要进一步打造“平安扬州”。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求。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的防控能力,提高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使防范措施前置,防线前移,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扬州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生态宜居城市有无量化标准的问题。目前关于到底什么样的城市叫生态宜居城市还没有一个定论,但关于宜居城市,今年5月30号建设部刚发布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对于这个标准大家议论很多,赞成者多,反对者也不在少数。诚然用一种标准来检测本市的宜居质量是否提高,以改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是有其积极意义的。但怕就怕简单的利用这种标准进行城市之间的横向比较,就会导致各个城市不顾自己条件,甚至盲目的追求所谓的“现代化程度”,提高城市建设标准,造成很大浪费,甚至造成城市的“千城一面”。因此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应慎重对待量化标准。 2、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软环境建设的问题。因为城市的“可见”因素(如交通、环境等)比较直观,所以城市管理者们也比较热衷于对其进行建设和宣传。事实上,诸如经济自由度、政府工作效率、服务机构的态度等这些城市“不可见”的软环境,某种意义上要远比硬件更能影响公众的生活质量。由于过于偏重经济建设而忽视环境问题,我国不少城市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宜居”现象。要想消除“不宜居”因素,创建舒适宜人的城市居住环境,必须对城市的各个方面进行新的思考和定位,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人文关怀的问题。一个城市要成为“生态宜居城市”,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就是城市的“人文生态”:即居住在城市中的不同群体,同在一片阳光下,是不是都能感受到城市赐予的同样恩泽。如果城市管理者制定的政策和制度,对不同群体存在着不平等之处,就必然会给市民带来心灵感受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看,精神价值方面上的不平等,比经济上的不平等,更容易给有着丰富情感的当代市民带来心灵伤害。因此,要让我们的城市在文化反思和自省中,形成新的价值观念、审美态度、文化立意和城市理念,培育出全新的城市人文精神。只有这样,一个城市才能真正成为“生态宜居城市”。 4、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长期性和连续性问题。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可以建设完成的,就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来看,关于城市建设一任领导换一个思路的问题是现实存在的,以政绩为主导的官员评价模式对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这样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来说是存在不利因素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当政者要站在全局的角度,真正站在老百姓一边,以发展的眼光和视角来进行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切切实实做一些符合群众意愿、满足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的事情,只有这样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宜居城市。 四、小结
如何在城镇建设中实践宜居的目标,首先,要进行长期的努力,通过公共教育、政治组织、政策工具(标准、指数)、好的设计实践范例取得认识上的一致性。创建新的公共机构以保证规划的原则和公平性。通过协调管理实现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人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对城乡建设实施有效管理,达到城市或区域效率的最佳发挥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进行城市系统规划时,尽量包含不同团体的意见,建立“科学共同体”,可以将一些成功的例子介绍给这些“利益相关者”,他们依据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标准和指标来达成一致,并在今后的实施中对项目进行监督,以便更好的达到既定目的。最后,要通过政治组织保证可持续目标、政策、项目的实施,并进行制度修改。很多城市中,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保护自己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而进行阻挠,因此。这也是建立可持续的和宜人居住的城市过程中最大的难题。规划和设计生态宜居城市依然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不同的城市将会选择不同的道路,重要的是目前的城市还是很年轻的。因此,随着生态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逐渐探索到新的途径,会形成更加新颖的、形式更多变的城市发展的模式,希望能够早日实现“诗意的栖居”的美好愿望。中国规划网北京3月11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