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核心问题是发展。而规划是发展的灵魂,抓好规划这个龙头,就可牵一发而动全身。绍兴大城市发展战略是“两创”实施总战略的有效载体,已取得初步成果,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组团发展粗放,用地规模偏大,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超出国家标准;功能定位上综合趋同,片面追求自我配套;封闭运作,为达到资金平衡,过度开发商贸房地产项目;组团之间存在公共设施重复建设的现象等等。 针对上述现象,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规划制定上,要着眼历史文化,围绕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突出规划的综合协调职能 1.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点。“保护古城,建设新城”是绍兴大城市发展的总方针,绍兴城市的发展应基于8.32平方公里古城文化魅力的延续和提长,因此,当前我市要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深化完善《绍兴历史文化名城规划》。 2.高起点规划新城、新区,促进城市布局由组团型向紧凑型转变。新城将承接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疏散,引导新的产业聚集,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建成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新的城市地区。在三大组团规划中,打破行政区划,实行统一规划、推动整体发展的原则。把三大组团作为一个城市统筹规划,形成内部分工协作,外部与区域发展、中心城调整优化、周边新城协调配合统筹发展的格局。 3.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加强中心城市发展的同时,统筹规划古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实施小城镇规划策略,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推动郊区产业规模化经营,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迁移,构筑城乡统筹发展的格局,建立有效分担城市功能的体系。进一步突出中心镇、特色镇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地位,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财政倾斜,加快小城镇建设。 二、在规划实施上,突出统一性、计划性、控制性,强化政府对空间资源的绝对调控,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1.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详细规划针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定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大城市规划实施时,要按照划定的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区以及城市紫线、绿线、蓝线、黄线系统等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要强化政府职能,优先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引导城市健康发展;在整合完善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新增需求向新城转移。 2.加快推进城市化,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不仅仅要统一规划编制,更要统一规划实施。当前,重点要把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房屋拆迁计划、土地出让计划统一起来,根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建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使城市各项建设、土地供应、房屋拆迁紧紧围绕城市规划的实施展开,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统一性。 三、在规划管理上,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1.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推进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的方法上,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部门合作、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编制模式,既要坚持规划的学术性,规划编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又要坚持城市规划的社会性,强调规划需要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推进和谐规划,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进一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规划许可。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控制性规划的全覆盖,全面推行规划编制单元化管理。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编制单元规划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高度、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利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内容。 3.完善规划管理的制度规定,减少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当前,要根据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加快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工作,如《绍兴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绍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绍兴市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心城市统一的规划业务标准,着力提升规划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 绍兴市规划局)中国规划网杭州3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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