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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都市经济圈发展的启示和借鉴

时间:2011-03-13 17:0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宋迎昌

  都市经济圈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张、城市数量的增多和城市经济规模的扩大,有力地推动了都市经济圈的发展。综观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都市经济圈都是伴随着城市化而出现的,而且在所在国都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历程

  欧洲是世界城市化历史最为悠久的地区,也是最先出现都市经济圈的地区。伦敦1800年就形成了由中心城市和城市郊区所组成的都市经济圈,圈域半径约13公里,总面积约2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达260万人;到1971年形成了由内伦敦、大伦敦、标准大城市劳务区和伦敦大都市经济圈四个圈层构成的圈域半径约65公里、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00多万的都市经济圈,是英国的经济核心地区。到1990年巴黎都市经济圈面积扩展到942平方公里,人口832万;如果把巴黎市和7个郊县看作巴黎大都市经济圈,则巴黎大都市经济圈占法国国土面积的2.18%,容纳了法国全国人口的18.8%,聚集了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8%、就业人口的21.6%和对外贸易额的25%。

  美国是继欧洲工业革命开始后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国家,形成了以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为代表的三大都市经济圈。纽约大都市经济圈是以曼哈顿岛为中心,覆盖1万多平方公里,囊括1800多万人口的大都会地区,是美国甚至世界的经济中心之一。1990年,洛杉矶大都市经济圈覆盖范围内人口达到1300多万,中心城市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人口达到310万,是美国重要的军工基地和文化娱乐中心。到1990年美国第三大城市芝加哥拥有市区人口298万,芝加哥大都市经济圈人口810多万,是美国内地重要的金融、贸易、文化和重化工基地。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加速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形成了以东京、大阪、名古屋为代表的三大都市经济圈。东京大都市经济圈是由内核区、中层区、外层区组成的半径100多公里、面积3.7万平方公里的城市化地区。2000年聚集了4130万人,占日本全国人口的32%左右,是日本金融、贸易、制造业最集中的地区。大阪大都市经济圈圈域面积2.7万平方公里,占日本国土面积的7.2%;人口2000多万,占日本总人口的16.5%,是日本第二大工业基地和西日本经济中心。名古屋大都市经济圈是以名古屋市为中心,包括岐阜市、丰田市以及四日市等环状城市带共同构成为一体的半径达50至70公里的城市化地区。

  欧、美、日尽管国情不同,但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都出现了都市经济圈这种空间经济形态,表现出某种规律性的东西。都市经济圈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综观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的都市经济圈发展历程,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强核”阶段。都市经济圈都经历了一个“核心城市”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小的一般在二、三百万,多的可以达到七、八百万。都市经济圈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影响力与“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影响力密切相关。比如,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城市都形成了具有全球影响的都市经济圈。当然,并非所有中心城市都催生了都市经济圈,只有那些发展条件优越,而且善于抢抓发展机遇的中心城市最终成为都市经济圈的强大核心。“强核”阶段的发展动力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在这个阶段,欧洲国家用了200年左右的时间,美国用了100多年时间,日本用了八、九十年时间,表现出明显的赶超发展的态势。

  第二阶段是“外溢”阶段。核心城市规模太大产生了一系列规模不经济的现象,诸如交通拥挤、地价飞涨、环境污染、人居环境恶化等等,由此内生了一股“外溢”的力量,其动力是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郊区化。这个阶段产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强化于四、五十年代。科技进步,特别是汽车步入家庭,是这个阶段的明显标志。政府的引导,比如规划建设“绿带”和“卫星城”或“新城”也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第三阶段是“布网”阶段。城市功能的“外溢”和城市人口的“郊迁”,使城市建设的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大都市郊区不再是中心城市的附属,而是大都市经济圈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区。建设城郊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包括轨道交通、高速公路、航空枢纽、海港枢纽、能源供应、水资源供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等是这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基本上高质量地完成了“布网”阶段。

  第四阶段是“整合”阶段。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环境保护主义在全球盛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增强大都市经济圈的全球竞争力成了国外主要都市经济圈发展的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必须有效地整合大都市经济圈的功能,包括资源整合、产业整合、功能整合、管理整合等等。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的情况不同,采取的整合手段不同,发展模式也不同。一般地说,欧美国家十分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而日本则十分重视发挥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

  第五阶段是“耦合”阶段。都市经济圈经济发展和规模扩大促使若干都市经济圈相互重叠、渗透、融合,形成了规模更大的都市经济带。在欧洲地区,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都市经济带和巴黎—鹿特丹—鲁尔都市经济带。在美国,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波士顿—纽约都市经济带和芝加哥—底特律都市经济带。在日本,著名的都市经济带有东京—横滨都市经济带和大阪—神户都市经济带。这标志着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更高级和更成熟的阶段。

  我国城市发展尽管历史悠久,但直到改革开放前还一直处于“强核”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相继进入“外溢”阶段,出现了都市经济圈的雏形。本世纪初,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经济圈先后进入了“布网”阶段,并面临着“整合”的艰巨任务。总体而论,我国的都市经济圈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的都市经济圈有较大的发展差距。

  都市经济圈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比较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以及我国的都市经济圈发展,可以发现其具有规律性的特点:第一,都市经济圈多分布在大的平原地区。平原地区开发历史较早,适合人居和大规模的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成本较低,是都市经济圈滋生和发育的主要地区。比如,伦敦都市经济圈发育在伦敦平原;芝加哥都市经济圈发育在北美五大湖沿岸平原地区;东京都市经济圈发育在东京湾平原地区等。而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经济圈,也都在平原地区。第二,都市经济圈的发展有大的经济中心城市的驱动。可以说,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是都市经济圈发展的“心脏”,驱动了整个都市经济圈的运行。有时,驱动都市经济圈运行的可能有多个经济中心城市,如东京都市经济圈的东京和横滨;大阪都市经济圈的大阪和神户;珠三角都市经济圈的香港和广州;京津冀都市经济圈的北京和天津等。第三,都市经济圈一般都有大的港口。港口是都市经济圈发展的门户。世界上主要的都市经济圈都有大的港口,比如,伦敦都市经济圈的伦敦港(泰晤士河的出海口);巴黎都市经济圈的巴黎港(塞纳河上的港口);纽约都市经济圈的纽约港;东京都市经济圈的东京和横滨港;我国的长三角都市经济圈的上海港和京津冀都市经济圈的天津港等。第四,都市经济圈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分工协作关系。都市经济圈的经济建立在内部严密的组织和分工协作基础之上,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地域分工协作网络,其标志是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联系便捷,专业化功能区遍布,生态环境良好,分工协作有序,空间管制得力,经济运行高效。第五,都市经济圈一般是跨越行政区的经济区。都市经济圈的发展往往突破了行政区的界限,成了跨越行政区的经济区,因而存在着大量的跨越行政区的协调任务。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与我国的行政区划体制不同,都市经济圈内部行政市的数量比我国同样规模都市经济圈内部行政市的数量要多,跨行政区协调的任务更为繁重。总之,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大的都市经济圈都已经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而我国的都市经济圈尚处于发展阶段,有待通过“整合”实现协同发展。


  启示和借鉴

  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是城市化先进国家,尽管国情与我国不同,但所走过的城市化道路与都市经济圈的发展经验对我国都市经济圈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一,重视规划的引导作用。都市经济圈在聚集经济和人口、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过度聚集产生的负面效应如交通拥、地价飞涨、生态环境恶化等也不容忽视,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缺陷,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都十分重视规划的引导作用。20世纪40年代,为了防止伦敦城无限制膨胀,英国议会制定了“绿带法”,并在其外围规划布置了9座新城,促进了城市人口的向外扩散,不仅推动了伦敦大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伦敦—伯明翰大都市经济带的形成。1994年。大巴黎地区制定了总体规划,将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要目标,将区域划分为建成空间、农业空间和自然空间三种空间,提出三种空间应彼此兼顾,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东京大都市经济圈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中心城区的“摊大饼”扩展。1959年第一次首都圈规划就参照伦敦模式在建成区周围设置宽度为5至10公里的“绿带”,并在其外围布置卫星城。1976年提出分散东京中枢管理职能,建立区域多中心城市复合体的设想,规划了筑波、多摩、港北、千叶四个新城。近几年,中国发改委组织专家分别编制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标志着三大都市经济圈的发展规划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第二,重视组织的协调作用。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在实施机制上进行了创新。日本为了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往往把规划上升为地方法律,极大地强化了规划实施的力度。欧美,特别是美国则十分重视跨行政区的协调组织或者都市区政府的作用。纽约大都市经济圈在城市郊区化过程中存在着郊区无序开发、缺乏公共服务中心、休闲和绿色空间被侵占等问题。为了城乡协调发展,涌现出了大量区域协调组织,既有政府支持的组织,也有民间成立的非赢利组织。比如1898年成立的大纽约市政府、1929年成立的区域规划协会、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纽约大都市区委员会等等,它们积极倡导区域规划和区域合作,在区域规划和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形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说明的是,这些跨行政区的协调组织或者都市区政府的存在,并没有剥夺地方政府的权力,而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补充。它的存在极大地强化了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并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成为可能。我国的三大都市经济圈所缺乏的并不是规划,而是缺乏像日本那样把规划上升为法律,并严格执行规划的制度,也缺乏像欧、美国家那样形式多样的协调组织或者都市区政府,这正是我们所要借鉴和改革的方向。

  第三,重视自觉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都市经济圈的发展离不开上级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特别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自觉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宏观调控。在这方面,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洛杉矶大都市经济圈,联邦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很有特色。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授权下成立的南海岸大气质量管理区主要负责管理区域的大气质量规划,包括交通拥挤控制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1970年的联邦清洁空气法提出了不同污染物的联邦标准,达不到这些标准的城市将受到惩罚,如联邦资助的减少。这就极大地强化了南海岸大气质量管理区的权威地位,并间接促进了地方政府在环保领域内的区域合作。在华盛顿都市经济圈,华盛顿大都市政府委员会(都市区政府)的作用有目共睹。长久以来,美国联邦法律要求交通、住房和环境拨款通过区域组织予以分配,那些不参与这些组织的地方政府没有资格获得联邦拨款。这就极大地调动了都市经济圈内地方政府参加大都市政府委员会的积极性,并间接促进了都市经济圈内的区域合作。我国的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都市经济圈,长久以来习惯了行政命令式的宏观调控。美国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规划网北京3月13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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