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北京4月19日电 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定位,作为城市主要职能以及城市建设目标方向的高度概括,反映了一个城市在全国或在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正确定位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是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相应完善的功能,搞好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城市经济结构、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目标的重要依据。 从各地城市建设的实践来看,凡是重视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定位的,则城市规划方向明确,建设依据充分,功能结构合理,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否则,就会产生城市发展方向不明,规划建设格局不清,建设规模功能紊乱等诸多问题,导致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要求相悖,最终落得城市环境建设搞不好,经济建设也上不去的结果。因此,要建设新型中心城市,应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中心城市定位: 一是城市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城市宏观综合影响范围主要指城市所处的区域以及在区域内的影响力,即城市的地理位置及其相联系的自然地理、经济地理、政治地理和交通地理位置。城市宏观影响范围是一个稳定的、综合的区域,是城市的区域性功能的一种重要标志。 二是城市主导产业结构。城市产业结构一般指的是城市内部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长期占有资源和生产产品的比重。在确定城市的性质和定位时,必须对城市产业结构的历史、现状、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决定产业结构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判断城市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确定城市的主导产业,从而为城市的经济和空间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三是产业是城市的支柱部门。它是城市的核心,是带动城市经济形成和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主导产业结构的选择主要通过对经济部门的系统研究,确定重点发展的部门和产业。可通过对销售收入、利税以及生产实物量、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进行分析。 四是城市其它主要职能。城市其它主要职能主要指城市宏观综合影响范围的政治、文化中心作用方面以及主导产业结构的经济职能以外的职能,一般包括历史文化、风景旅游等方面的属性,如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革命纪念地、风景旅游城市等。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