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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献策让城市建筑“长命百岁” 防止规划随意性

时间:2012-04-12 11:15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王紫
  ●张明森委员:拆除重建要严格审批
  ●宋湛谦委员:防止城市规划随意性
  一段时间以来,各大媒体关于“短命”建筑报道不绝于耳:2010年2月南昌著名的地标性建筑五湖大酒店被爆破拆除,建成仅13年;2010年位于北京王府井地区的仿古建筑台湾饭店被拆除重建,寿命只有20年;2010年7月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的四星级凯莱大酒店宣布拆除重建,使用了仅20年;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大量配套建筑如康乐宫等早已不知去向……这些都是有名有姓的大型建筑,至于那些叫不出名的各种建筑拆了建,建了拆就更加频繁了。
  全国政协委员张明森:政府部门应立即着手对近五年来未到合理寿命而被拆除的重大建筑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相关法律,对各类建筑的使用年限从法律上予以确认。建立拆除重建的审批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希望相关部门对决策失误、监管失职导致建筑短命、造成重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财富损失的行为视损失轻重,依法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国务院法制办或发改委、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对一线和二三线城市,建筑寿命未超过30年,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可暂缓或暂停拆除重建的审批,进行逐项审理,凡必须拆除的,应责成省市地方政府重新论证,网上或其他媒体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并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备案。
  全国政协委员宋湛谦:当前城市规划混乱是建筑“短命”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地方规划随意性强,规划混乱,即便是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厄运。另外,设计缺陷使得建筑“未老先衰”,不堪续用。据住建部统计,我国的大部分建筑寿命只有25~30年,而英国建筑平均寿命达到132年,法国102年,美国74年。少数开发商为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往往以牺牲建筑的某些功能为代价。再次,质量低劣也是建筑“短命”现象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记者 王紫)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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