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规划访谈 > 旅游访谈 >

从城乡规划角度探讨湖南解放思想

时间:2009-12-18 14: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重大利好,但对原已居在规划区内的农户可能因调整责任地、责任山而影响个人与家庭利益,有的担心建房拆迁造成损失,有的会因地理区位、住房风格、建房面积、打破区域界限而产生新的利益纠葛,应耐心解决矛盾。
  湖南作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中央寄希望于湖南在发展理念、模式、路径、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新路径,从而跨越发达国家和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
  城乡规划是发展的“龙头”,只有在传统规划的实践层面上深刻反思,找到既符合本省特点的又符合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的新理念,并由此统一未来发展共同行动纲领,或许是我们解放思想应该遵循的路线。
  一、转变三个城乡规划理念
  (一)从“以人为本”向“环境友好”发展理念转变
  “以人为本”作为传统城乡规划的首位发展理念,致使城乡规划从制定到实施均以不断满足人的各种增长需求为核心,尽管引导了社会经济的长足进展,但这种理念之下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土地抛荒、灾害并发、资源浪费等等险象也同时昭示着我们:传统的“人本”理念与“两型社会”实践之间的不适应性,因为人的贪婪与欲望是无止境的!
  那么人与环境究竟谁是主体?谁为本?其实恩格斯早就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近几年自然界的警报变得如此耳熟能详,无不在提醒着我们环境是“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两型社会”的建立要求我们把人的活动、社会经济的发展置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前提之下,只有树立新的“环境友好”发展理念,才能真正迈开跨越传统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新步伐,否则只有自觉或不自觉地重滔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发展的覆辙。
  (二)从“扩张型增长”向“集约化发展”理念转变
  传统的城市发展是依赖“以地生财”作为驱动力的“扩张型”增长,这是一种表面而不切实的粗放式增长方式,由于这种增长方式的急功近利性,往往缺乏科学的规划或抱怨“规划滞后”。由此而来出现“城市虚胖”症,盲目的扩张所形成的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我们可以从大量“开而不发”的所谓“开发区、工业园”中找到证据。无疑,这种“扩张型”的发展理念是不符合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的。
  提倡“集约化”发展,就要求我们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过程中提高土地、能源、水资源三大资源利用率。在城乡规划布局方面做到“三个坚持、三个反对”即:坚持集聚型发展为主,反对跳跃式发展;坚持内涵式发展为主,反对无限制的外延式扩张;坚持带状组团式发展为主,反对线性蔓延式和“摊大饼”式发展。提倡“集约化”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节约建设成本。
  当前,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很多城市的布局就违背这些理念,工业园布局不依托城市、不依托现有产业发展而到处“开花”,出现项目引进越多基础设施配套成本越重;很多城市新区盲目扩张,新区不新而旧城荒芜,规模虽大而设施陈旧,大“城市病”昭然若现;有的村镇沿交通干道线性蔓延,造成交通拥堵,造成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难以有效配套,诸多问题的出现都是资源不节约的严重表现形式,是我们必须关注和深刻反思的问题。
  (三)从“均衡型增长”向“非均衡发展”理念转变
  其一,要打破城镇之间职能雷同型的“均衡型增长”模式。在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湖南应该建立纵向的、依存性强的“非均衡发展”的市、县域城镇职能体系,为内生型经济提供梯级交易平台,这也是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要求。
  当前,我省还普遍存在着经济结构趋同,相互依存度不高的“均衡型增长”式的市、县域经济体系,这种经济体系严重制约着区域内贸易和地区专业化生产的发展。长沙市是湖南省域范围内重要的智力、研发、信息资源集中地,应该发挥湖南的“硅谷”职能,城市发展应以内涵提质改造为主,而现实发展却以“外延式扩张”为主,河西先导区起步区规划面积230平方公里,且不论“岳麓山”生态敏感区的资源承载力,但就“大而全”的城市职能何以发挥其比较优势?与此相反,有的县市城市却在建立什么高科技园,严重脱离当地的资源条件,有的纯农业资源的县、区、场背离资源秉赋条件,大搞工业盲目扩张城市。这种“均衡型增长”理念还似乎根深蒂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其二,“非均衡发展”理念,更要求我们在面对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过程中,认清转移的本质切不可以跟风而上,甚至还靠政策优势、低准入门槛盲目承接产业而导致未来的“再转移”。因为我们同样面对着外向型经济不发达、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外部环境。城镇必须根据自身资源秉赋条件和比较优势发展优势产业、承接对口产业,要敢做没有工业的城市或没有农业的镇。
  其三,要打破农村联产承包的“土地均衡式”发展模式。解决农村问题,在城乡规划方面同样要重在科学布局,要在突破“土地均衡式”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对永久性农业资源实行整合,涉及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制等方面改革。当前,最重要的是制定村庄布局规划,要围绕永久性农业生产基地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建立“农村永久性定居生活圈”,即:以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及日常需求的多功能生存圈,它的涵义不仅仅是单纯的集聚性而更多的是社会性的强化。涉及村民在生产、就业、文化、教育、医疗、交通等多方面在圈内的统一规划布局与协调建设,这一布局的实现,才可能达到真正的城乡统筹和二元化壁垒的消除。目前,基于自发性而均衡式生长的村庄形态是一种非集聚型形态,现状的所谓村庄整治决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为科学的布局,会要拆并一些村庄、取消一批村庄、保护一批历史文化村庄。不顾规划而均衡的、盲目的资金投入,投入越多浪费越大。
  其四,让城镇化水平在“非均衡”状态下科学整体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应该在该提高的地区提高,不该提高的地区要考虑“逆城镇化”。提出“逆城镇化”理念,是基于湖南农业大省的特殊情况,对永久性农业地区农业人口的量和质提高的考量,规模化农业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高稳定的农业人口支撑。目前,我们的城镇化是在牺牲农业前提下的城镇化,是留守儿童、老人等坚守下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并非提高城镇化水平的目的。城镇化水平科学的提升,应该在非均衡状态下达到整体提升,要求我们在区域范围内进行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评价,特别是土地、交通、水资源三个方面评价,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找出重点发展地区,限制发展地区和严格保护地区。进而在不同地区实现相对应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和“逆城镇化”水平指标。
  (对策建议人:金星亮国家注册、高级规划师)
  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
  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广大农民整体来说,早一年到位有早一年的效益,迟一年实施则增一年的损失。建议将加快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卓有成效地推进,作为泽及广大农民群众与子孙后代、相关农民巨大利益的德政工程与实惠工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在农村,农民建房热情很高,一栋栋新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农民居住环境在“旧貌变新颜”的同时亦留下不少遗憾:一是各自为建,百屋百味。“草鞋冒样,边打边象”,从土砖房、简易红砖房、到配套楼房,根据经济实力边建边看边完善走过来的农村建房虽然房子越建越好,可千屋一面与百屋百态同时存在,集中居住地甚至屋前屋,屋上屋,参差不齐,杂乱无章,理念落后,质量不佳,导致房屋寿命周期短,浪费严重,不配套,不协调。村民常因地界、采光、占道、风水等而发生矛盾纠纷,影响团结,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设施内外不配套。94%的住房没有象样的卫生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有的建了红砖楼房却保留土砖房作厨房、柴房、鸡窝、猪牛栏等,脏乱差现象明显存在,有的施工质量低劣,公共文化设施基本缺位。结果是新房建了不少,没有风格,没有品位,没有整体形象。
  三是不少村民解决安居问题十分困难。由于土地责任制长期不变,村民建房没有地基调整的协调解决机制,有钱可以到城里买房或买地建房,却无法在当地宜居之地内建房,更无法解决跨组跨村建房的难题。经济状况较差又居于偏僻或较偏僻的组或农户,因儿女结婚只好无可奈何地在原地修修补补,增加了改善居住条件的困难,加重了负担。
  因新农村建设规划迟迟不付诸行动,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费与损失,延缓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破除在村庄建设认识上的误区
  我们在村庄建设上存在着以下误区:一是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必须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而村庄建设规划所依据的地理区位基本定型,电力、交通、信息产业已具雏形,市场建设、人口发展趋势等因素相对稳定可控,大多数影响因子可以预见,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完全可以在现行行政村、村民居住集中地、居住习惯、文化背景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要受到主导产业的确定、科技发展趋势、市场环境、上下左右衔接等多种因素制约,其编制难度要大得多,同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村村组组都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即便能编出规划,优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则是行得通的。
  二是村庄建设是“面子工程”。村庄建设规划中需重新进行村庄布局,涉及到众多农户的利益。对于地处偏僻、急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农户来说是重大利好,应当将村庄建设与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区别开来。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是用以指导和规范村民的建房的行为,规划的实施则可以由农民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实际需要、外部条件、建房意愿等因素予以实施。科学管用的村庄建设规划既是面子工程,更是惠民长远的里子工程,是泽及子孙的大好事。一旦房子建成,设计落后、内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是通过修修补补能够得以解决得好的。
  三是村庄建设不能增加GDP。这个工作做好了,等于为农民增加了可观的收入,或者说节约了巨大开支,虽GDP上难于反映,对于两型社会建设则大有补益。
  四是在村庄建设上难有作为。没有科学的村庄建设规划,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上的新村庄出现。如果让农家自发建房而放任自流,要建设新型的村庄是难以想象的。由政府与相关组织牵头,通过先试点,再引导推广,以点带面,才能加快提升村民建房与环境与大局协调的意识,引导农民到科学理性建房上来,做到有所作为。
  (三)卓有成效地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首先,尽早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科学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与最大的效益。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出台,尽可能加快进程,设定时间表。可组织有关专家、行业主管部门,调动群众积极性,制订科学合理管用的村庄建设规划。
  其次,管好增量,引导变量,宽容存量,建设和谐新村庄。管住增量,就是对于新建住宅,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按规划建设,一步到位。引导变量,即对要求重建改建的通过引导达到按规划建房的要求。宽容存量,即对存量住房让其继续居住和存在,不搞强迫拆迁,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不搞定期达标。让住户有数年十数年甚至更长的缓冲过程,在产生改建重建意愿以后,陆续到位。有人愿意厮守老旧土房,也应尊重其选择。
  其三,发挥政府在村庄建设中的积极作为。各级领导、农村工作部门、行业主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高屋建瓴、科学编制与实施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村庄建设规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攸关民生的好事做好做实。要制订相关政策规定,对村庄建设中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等作出规定,确保规划得到切实执行。财政拨出村庄建设专款,用于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五保户、特困户建房,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扶助。对于无房户、地处偏远急需改善住房的缺房户优先解决建房地基。还要搞好试点示范,宣传引导,深入群众工作,切实解决村庄建设规划与实施中的问题。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重大利好,但对原已居在规划区内的农户可能因调整责任地、责任山而影响个人与家庭利益,有的担心建房拆迁造成损失,有的会因地理区位、住房风格、建房面积、打破区域界限而产生新的利益纠葛,应耐心解决矛盾。从城乡规划角度探讨湖南解放思想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重大利好,但对原已居在规划区内的农户可能因调整责任地、责任山而影响个人与家庭利益,有的担心建房拆迁造成损失,有的会因地理区位、住房风格、建房面积、打破区域界限而产生新的利益纠葛,应耐心解决矛盾。
  湖南作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中央寄希望于湖南在发展理念、模式、路径、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新路径,从而跨越发达国家和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
  城乡规划是发展的“龙头”,只有在传统规划的实践层面上深刻反思,找到既符合本省特点的又符合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的新理念,并由此统一未来发展共同行动纲领,或许是我们解放思想应该遵循的路线。
  一、转变三个城乡规划理念
  (一)从“以人为本”向“环境友好”发展理念转变
  “以人为本”作为传统城乡规划的首位发展理念,致使城乡规划从制定到实施均以不断满足人的各种增长需求为核心,尽管引导了社会经济的长足进展,但这种理念之下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土地抛荒、灾害并发、资源浪费等等险象也同时昭示着我们:传统的“人本”理念与“两型社会”实践之间的不适应性,因为人的贪婪与欲望是无止境的!
  那么人与环境究竟谁是主体?谁为本?其实恩格斯早就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近几年自然界的警报变得如此耳熟能详,无不在提醒着我们环境是“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两型社会”的建立要求我们把人的活动、社会经济的发展置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前提之下,只有树立新的“环境友好”发展理念,才能真正迈开跨越传统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新步伐,否则只有自觉或不自觉地重滔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发展的覆辙。
  (二)从“扩张型增长”向“集约化发展”理念转变
  传统的城市发展是依赖“以地生财”作为驱动力的“扩张型”增长,这是一种表面而不切实的粗放式增长方式,由于这种增长方式的急功近利性,往往缺乏科学的规划或抱怨“规划滞后”。由此而来出现“城市虚胖”症,盲目的扩张所形成的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我们可以从大量“开而不发”的所谓“开发区、工业园”中找到证据。无疑,这种“扩张型”的发展理念是不符合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的。
  提倡“集约化”发展,就要求我们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过程中提高土地、能源、水资源三大资源利用率。在城乡规划布局方面做到“三个坚持、三个反对”即:坚持集聚型发展为主,反对跳跃式发展;坚持内涵式发展为主,反对无限制的外延式扩张;坚持带状组团式发展为主,反对线性蔓延式和“摊大饼”式发展。提倡“集约化”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节约建设成本。
  当前,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很多城市的布局就违背这些理念,工业园布局不依托城市、不依托现有产业发展而到处“开花”,出现项目引进越多基础设施配套成本越重;很多城市新区盲目扩张,新区不新而旧城荒芜,规模虽大而设施陈旧,大“城市病”昭然若现;有的村镇沿交通干道线性蔓延,造成交通拥堵,造成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难以有效配套,诸多问题的出现都是资源不节约的严重表现形式,是我们必须关注和深刻反思的问题。
  (三)从“均衡型增长”向“非均衡发展”理念转变
  其一,要打破城镇之间职能雷同型的“均衡型增长”模式。在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湖南应该建立纵向的、依存性强的“非均衡发展”的市、县域城镇职能体系,为内生型经济提供梯级交易平台,这也是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要求。
  当前,我省还普遍存在着经济结构趋同,相互依存度不高的“均衡型增长”式的市、县域经济体系,这种经济体系严重制约着区域内贸易和地区专业化生产的发展。长沙市是湖南省域范围内重要的智力、研发、信息资源集中地,应该发挥湖南的“硅谷”职能,城市发展应以内涵提质改造为主,而现实发展却以“外延式扩张”为主,河西先导区起步区规划面积230平方公里,且不论“岳麓山”生态敏感区的资源承载力,但就“大而全”的城市职能何以发挥其比较优势?与此相反,有的县市城市却在建立什么高科技园,严重脱离当地的资源条件,有的纯农业资源的县、区、场背离资源秉赋条件,大搞工业盲目扩张城市。这种“均衡型增长”理念还似乎根深蒂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其二,“非均衡发展”理念,更要求我们在面对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过程中,认清转移的本质切不可以跟风而上,甚至还靠政策优势、低准入门槛盲目承接产业而导致未来的“再转移”。因为我们同样面对着外向型经济不发达、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外部环境。城镇必须根据自身资源秉赋条件和比较优势发展优势产业、承接对口产业,要敢做没有工业的城市或没有农业的镇。
  其三,要打破农村联产承包的“土地均衡式”发展模式。解决农村问题,在城乡规划方面同样要重在科学布局,要在突破“土地均衡式”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对永久性农业资源实行整合,涉及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制等方面改革。当前,最重要的是制定村庄布局规划,要围绕永久性农业生产基地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建立“农村永久性定居生活圈”,即:以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及日常需求的多功能生存圈,它的涵义不仅仅是单纯的集聚性而更多的是社会性的强化。涉及村民在生产、就业、文化、教育、医疗、交通等多方面在圈内的统一规划布局与协调建设,这一布局的实现,才可能达到真正的城乡统筹和二元化壁垒的消除。目前,基于自发性而均衡式生长的村庄形态是一种非集聚型形态,现状的所谓村庄整治决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为科学的布局,会要拆并一些村庄、取消一批村庄、保护一批历史文化村庄。不顾规划而均衡的、盲目的资金投入,投入越多浪费越大。
  其四,让城镇化水平在“非均衡”状态下科学整体提升。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应该在该提高的地区提高,不该提高的地区要考虑“逆城镇化”。提出“逆城镇化”理念,是基于湖南农业大省的特殊情况,对永久性农业地区农业人口的量和质提高的考量,规模化农业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高稳定的农业人口支撑。目前,我们的城镇化是在牺牲农业前提下的城镇化,是留守儿童、老人等坚守下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并非提高城镇化水平的目的。城镇化水平科学的提升,应该在非均衡状态下达到整体提升,要求我们在区域范围内进行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评价,特别是土地、交通、水资源三个方面评价,在综合评价基础上找出重点发展地区,限制发展地区和严格保护地区。进而在不同地区实现相对应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和“逆城镇化”水平指标。
  (对策建议人:金星亮国家注册、高级规划师)
  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
  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广大农民整体来说,早一年到位有早一年的效益,迟一年实施则增一年的损失。建议将加快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卓有成效地推进,作为泽及广大农民群众与子孙后代、相关农民巨大利益的德政工程与实惠工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在农村,农民建房热情很高,一栋栋新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农民居住环境在“旧貌变新颜”的同时亦留下不少遗憾:一是各自为建,百屋百味。“草鞋冒样,边打边象”,从土砖房、简易红砖房、到配套楼房,根据经济实力边建边看边完善走过来的农村建房虽然房子越建越好,可千屋一面与百屋百态同时存在,集中居住地甚至屋前屋,屋上屋,参差不齐,杂乱无章,理念落后,质量不佳,导致房屋寿命周期短,浪费严重,不配套,不协调。村民常因地界、采光、占道、风水等而发生矛盾纠纷,影响团结,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设施内外不配套。94%的住房没有象样的卫生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有的建了红砖楼房却保留土砖房作厨房、柴房、鸡窝、猪牛栏等,脏乱差现象明显存在,有的施工质量低劣,公共文化设施基本缺位。结果是新房建了不少,没有风格,没有品位,没有整体形象。
  三是不少村民解决安居问题十分困难。由于土地责任制长期不变,村民建房没有地基调整的协调解决机制,有钱可以到城里买房或买地建房,却无法在当地宜居之地内建房,更无法解决跨组跨村建房的难题。经济状况较差又居于偏僻或较偏僻的组或农户,因儿女结婚只好无可奈何地在原地修修补补,增加了改善居住条件的困难,加重了负担。
  因新农村建设规划迟迟不付诸行动,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费与损失,延缓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破除在村庄建设认识上的误区
  我们在村庄建设上存在着以下误区:一是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必须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而村庄建设规划所依据的地理区位基本定型,电力、交通、信息产业已具雏形,市场建设、人口发展趋势等因素相对稳定可控,大多数影响因子可以预见,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完全可以在现行行政村、村民居住集中地、居住习惯、文化背景的基础上进行编制。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要受到主导产业的确定、科技发展趋势、市场环境、上下左右衔接等多种因素制约,其编制难度要大得多,同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村村组组都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即便能编出规划,优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则是行得通的。
  二是村庄建设是“面子工程”。村庄建设规划中需重新进行村庄布局,涉及到众多农户的利益。对于地处偏僻、急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农户来说是重大利好,应当将村庄建设与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区别开来。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是用以指导和规范村民的建房的行为,规划的实施则可以由农民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实际需要、外部条件、建房意愿等因素予以实施。科学管用的村庄建设规划既是面子工程,更是惠民长远的里子工程,是泽及子孙的大好事。一旦房子建成,设计落后、内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是通过修修补补能够得以解决得好的。
  三是村庄建设不能增加GDP。这个工作做好了,等于为农民增加了可观的收入,或者说节约了巨大开支,虽GDP上难于反映,对于两型社会建设则大有补益。
  四是在村庄建设上难有作为。没有科学的村庄建设规划,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上的新村庄出现。如果让农家自发建房而放任自流,要建设新型的村庄是难以想象的。由政府与相关组织牵头,通过先试点,再引导推广,以点带面,才能加快提升村民建房与环境与大局协调的意识,引导农民到科学理性建房上来,做到有所作为。
  (三)卓有成效地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首先,尽早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科学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与最大的效益。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出台,尽可能加快进程,设定时间表。可组织有关专家、行业主管部门,调动群众积极性,制订科学合理管用的村庄建设规划。
  其次,管好增量,引导变量,宽容存量,建设和谐新村庄。管住增量,就是对于新建住宅,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按规划建设,一步到位。引导变量,即对要求重建改建的通过引导达到按规划建房的要求。宽容存量,即对存量住房让其继续居住和存在,不搞强迫拆迁,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不搞定期达标。让住户有数年十数年甚至更长的缓冲过程,在产生改建重建意愿以后,陆续到位。有人愿意厮守老旧土房,也应尊重其选择。
  其三,发挥政府在村庄建设中的积极作为。各级领导、农村工作部门、行业主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高屋建瓴、科学编制与实施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重要组成部分的村庄建设规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攸关民生的好事做好做实。要制订相关政策规定,对村庄建设中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等作出规定,确保规划得到切实执行。财政拨出村庄建设专款,用于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五保户、特困户建房,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扶助。对于无房户、地处偏远急需改善住房的缺房户优先解决建房地基。还要搞好试点示范,宣传引导,深入群众工作,切实解决村庄建设规划与实施中的问题。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重大利好,但对原已居在规划区内的农户可能因调整责任地、责任山而影响个人与家庭利益,有的担心建房拆迁造成损失,有的会因地理区位、住房风格、建房面积、打破区域界限而产生新的利益纠葛,应耐心解决矛盾。
  (责任编辑:玮锋)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