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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仪三:古建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并不矛盾

时间:2015-05-01 11:09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苏雁 江尧瑞

  光明网苏州电(记者苏雁 通讯员江尧瑞)“目前的城市化只有拆迁的指标,却没有古建筑保护的指标。”在4月10日举行的2015中意建筑设计峰会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国家历史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认为,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相反,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拆旧城建新城、大拆大建、千城一面,那是忘本的经济增长,不会长远。
 


 

  在本次峰会上,阮仪三向听众展示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在12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一半保护不善,古城破坏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全国自然村落总数在十年之间消失了90多万个。阮仪三介绍说,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城市建设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变,各地兴起拆掉老城建新城的运动,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令人震惊。明代的、清代的,甚至隋唐时代保存完整的古城镇、古村落、古建筑群纷纷化为瓦砾。
 


 

  在阮仪三看来,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城市记忆的灵魂所在,保护它就是在保护我们民族和祖先留下的精神财富。国外的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将古建筑视为珍宝,专门立法进行保护。“而我们只有拆迁的指标,却没有相应的保护指标,这一点我们比国外差了一大截。”阮仪三呼吁,无论如何要多留一点、多保一点古建筑,唯有原汁原味的保护才能留得住记忆、留得住乡愁。

  “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相反,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阮仪三说,整个巴黎市中心有100万人口的区域完全是座古城,香榭丽舍大街保留了相当于中国明朝那个时候的原貌,但丝毫不影响巴黎的创新活力和现代化水平。以国内的平遥古城为例,保留原貌的古城如今成为著名的景区,全年旅游收入达到1亿多元。

  阮仪三介绍说,古建的保护应遵循“四性”原则,即原真性、完整性、可读取性和可持续性。他认为,在保留单体建筑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周边环境保护的完整性。同时,他还提倡,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传统风貌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进行古建筑改造和环境整治,保证生活的安全舒适,从而提升原住民在此居住的信心。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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