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恩施州规划局局长张勇
“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恩施州规划局局长张勇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规划管理既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服务,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来体现。 张勇说,近年来,恩施州规划局提出了“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优化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结合规划工作实际,重点做了4个方面的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恩施州规划局经过深入研究,相继出台了《恩施州规划局“八不准”规定》、《恩施州规划局首办责任制(试行)》、《恩施州规划局首问责任制(试行)》、《恩施州规划局限时办结制》、《恩施州规划局一次性告知制(试行)》等制度,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规划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杜绝人为影响投资环境。 完善工作机制。恩施州规划局进一步加强了与恩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州经济开发区、恩施经济开发区的协调配合,组建了选址用地工作专班和项目验收工作专班,通过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为项目尽快落地赢得时间。同时,规划审批实行“四会制”,局办公会、州城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能否按期召开,直接影响到项目审批进度。为了不影响项目审批进度,州规划局经常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召开局办公会,为州城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准备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州城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最大限度减少待审项目积压。在此基础上,州规划局重新调整了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均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2010年,州规划局投入资金,建设了标准化的一站式报建窗口,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 随着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启动,恩施州步入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的形势对投资环境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为项目建设服务?如何为企业发展服务?张勇表示,州规划局将按照“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规划”、“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进一步提升规划部门的服务水平,为促进恩施州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行为、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制度化;二是重点围绕州及恩施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的原则和“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科室负责、一名科长跟进”的方式,积极做好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管理服务工作;三是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咨询和上门指导服务。中国规划网武汉5月11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