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规划访谈 > 高层访谈 >

访谈:深圳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谈“城中村”改造

时间:2009-12-17 14:5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如果我们现在谈的改造只是改变“城中村”的形态,而“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模式不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等长远问题不得到解决,村民对土地的经济和感情依恋依然未能割断,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的廉租住宅依然缺失,这种改造肯定不能称其为成功。
  对于“城中村”如何加强管理、改善卫生、治安环境等问题,可尝试组建类似于“城市出租房屋者合作社”这样的组织。
  国际化城市应该是个多元、包容、能为多种不同的人群提供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为大量中低收入人口提供了廉租住宅,部分实现了我们的城市对这些人群的包容。
  解决村民社会保障等问题
  记者:违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建筑品质不高、安全隐患严重、治安问题突出、公共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深圳“城中村”面临问题多多,改造的呼声日盛,而且“城中村”改造事关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大局,您是怎样看待深圳“城中村”问题的?
  王富海:深圳要建国际化城市必须解决好“城中村”问题。但“城中村”改造这项任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多方考虑、稳步推进。而“城中村”问题之所以形成如今“积重难返”的局面,既有客观原因,也与政府早期举措不得力直接相关。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政府一次性把特区内农民的户口都转成了城市户口。但政府在对这部分村民的就业培训和引导、社会保障等问题上留下诸多“尾巴”。结果,这些村民尽管户口状态发生了变化,但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生活模式等基本保持原样。只不过由原来的“种地”变成“种房子”而已。
  近10年来,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造成了房屋租赁市场的空前兴旺。各处“城中村”因其特有的地理位置、廉价的房租、简便的手续,成为众多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租房的首选目标,已经形成了“村民违法建房———公开或不公开的私房租赁市场———村民收益———外来人口居住定所”的深圳市第二房地产市场。出租私房成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又与政府的住房政策主要考虑常住人口,在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中低收入人口居住问题的安排上“政府缺位”直接相关。结果出现了这部分人口的居住问题由“城中村”来消化的结局。
  如果我们现在谈的改造只是改变“城中村”的形态,而“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模式不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等长远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对土地的经济和感情依恋依然未能割断,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的廉租住宅依然缺失,这种改造肯定不能称其为成功。
  记者:对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您比较赞同哪种模式?
  王富海:我并不赞成用整齐划一的拆除重建模式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这也部分反映了政府在改造“城中村”中面临的两难境地。首先,建“城中村”中的私宅本身已花了钱,拆要花钱,重建又要花钱。拆多少?建多少?所有“城中村”都拆除重建,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会有多大?谁来承担风险?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抑或是村民自己?此外,“城中村”完全拆除重建之后,谁来提供廉租房?这些问题都非常关键,值得仔细研究。贸然行事,怕有后患。
  尤其是“城中村”改造只有通过“占田占地”或者提高容积率的方式,对村民的积极性才有推动。深圳本来可建设用地就少,再“占田占地”是不是浪费资源?此外,一旦提高容积率,现在村民的八、九层小楼拆完后都建成十几、二十层,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力到底有多大?有统计说,全市单是村民的违法私房就有30万栋,包括那些已办手续的合法私房。若都要拆了重建的话,数量之庞大,可以想像。这笔账得好好地算清楚。据说,珠海曾经有段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旧改,为防止冲击房地产市场,旧改期间,新增房地产用地一概不批。但如此一来,政府收入损失巨大,深圳似乎也不能按此思路行事。
  现在大家都在谈渔民村改造的成功,但渔民村的情况有自己的特殊之处,而且改造是在较高投入的基础上形成的结局。要想每个村都按整齐划一的思路改,非常难。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曾帮一个村做了十几个改造方案,最后都没成,情况之复杂可见一斑。
  改造“城中村”,完全可以放开思路。蔡屋围新村在改造时就并没有走拆除重建的路子,只做了环境改造,做出了步行街。结果,环境改善了,楼价、房租也都升了。
  对于“城中村”如何加强管理、改善卫生、治安环境等问题,可尝试组建类似于“城市出租房屋者合作社”这样的组织。通过政府引导,把村民出租房屋,由个人的名义直接进入市场转为由一定的机构来进行组织。由这个机构制订一定的准入标准,在整体协调下,通过集体行为,来改造环境、整合资源、协调市场、平衡价格。把政府的管理和村民的自我管理结合在一起。总而言之,方法肯定不止一种。
  包容“城中村”并非无所作为
  记者:您曾多次提到国际化城市也应是“多元”的城市。您是如何从“多元”这角度看待“城中村”问题的?
  王富海:大家如今都在谈论深圳要建成一个国际化城市,所以要对作为“城市疮疤”的“城中村”进行彻底改造,这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站在把深圳的城市环境进行“同构化”改造的立场上的思路。但国际化城市应该是个多元、包容、能为多种不同的人群提供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为大量中低收入人口提供了廉租住宅,部分实现了我们的城市对这些人群的包容。此外,也有人认为“城中村”的生活是更为“真实”的生活,左右邻居都互相认识,大家可以坐在一间门店前,一道看看电视、聊聊天,感觉很真实。如今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去尊重、包容“城中村”这个客观实在?纽约肯定是个国际化的城市,那里也有存在大量问题的黑人区,可纽约市政府也并没有想去“消灭”黑人区。
  不过,我需要强调的是,尊重包容“城中村”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对于那里的消防安全、环境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政府应该、也完全有可能做得更好。
 

  如果我们现在谈的改造只是改变“城中村”的形态,而“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模式不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等长远问题不得到解决,村民对土地的经济和感情依恋依然未能割断,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的廉租住宅依然缺失,这种改造肯定不能称其为成功。
  对于“城中村”如何加强管理、改善卫生、治安环境等问题,可尝试组建类似于“城市出租房屋者合作社”这样的组织。
  国际化城市应该是个多元、包容、能为多种不同的人群提供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为大量中低收入人口提供了廉租住宅,部分实现了我们的城市对这些人群的包容。
  解决村民社会保障等问题
  记者:违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建筑品质不高、安全隐患严重、治安问题突出、公共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深圳“城中村”面临问题多多,改造的呼声日盛,而且“城中村”改造事关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大局,您是怎样看待深圳“城中村”问题的?
  王富海:深圳要建国际化城市必须解决好“城中村”问题。但“城中村”改造这项任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多方考虑、稳步推进。而“城中村”问题之所以形成如今“积重难返”的局面,既有客观原因,也与政府早期举措不得力直接相关。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政府一次性把特区内农民的户口都转成了城市户口。但政府在对这部分村民的就业培训和引导、社会保障等问题上留下诸多“尾巴”。结果,这些村民尽管户口状态发生了变化,但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生活模式等基本保持原样。只不过由原来的“种地”变成“种房子”而已。
  近10年来,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造成了房屋租赁市场的空前兴旺。各处“城中村”因其特有的地理位置、廉价的房租、简便的手续,成为众多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租房的首选目标,已经形成了“村民违法建房———公开或不公开的私房租赁市场———村民收益———外来人口居住定所”的深圳市第二房地产市场。出租私房成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这又与政府的住房政策主要考虑常住人口,在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中低收入人口居住问题的安排上“政府缺位”直接相关。结果出现了这部分人口的居住问题由“城中村”来消化的结局。
  如果我们现在谈的改造只是改变“城中村”的形态,而“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模式不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等长远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对土地的经济和感情依恋依然未能割断,外来中低收入人口的廉租住宅依然缺失,这种改造肯定不能称其为成功。
  记者:对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您比较赞同哪种模式?
  王富海:我并不赞成用整齐划一的拆除重建模式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这也部分反映了政府在改造“城中村”中面临的两难境地。首先,建“城中村”中的私宅本身已花了钱,拆要花钱,重建又要花钱。拆多少?建多少?所有“城中村”都拆除重建,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会有多大?谁来承担风险?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抑或是村民自己?此外,“城中村”完全拆除重建之后,谁来提供廉租房?这些问题都非常关键,值得仔细研究。贸然行事,怕有后患。
  尤其是“城中村”改造只有通过“占田占地”或者提高容积率的方式,对村民的积极性才有推动。深圳本来可建设用地就少,再“占田占地”是不是浪费资源?此外,一旦提高容积率,现在村民的八、九层小楼拆完后都建成十几、二十层,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力到底有多大?有统计说,全市单是村民的违法私房就有30万栋,包括那些已办手续的合法私房。若都要拆了重建的话,数量之庞大,可以想像。这笔账得好好地算清楚。据说,珠海曾经有段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旧改,为防止冲击房地产市场,旧改期间,新增房地产用地一概不批。但如此一来,政府收入损失巨大,深圳似乎也不能按此思路行事。
  现在大家都在谈渔民村改造的成功,但渔民村的情况有自己的特殊之处,而且改造是在较高投入的基础上形成的结局。要想每个村都按整齐划一的思路改,非常难。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曾帮一个村做了十几个改造方案,最后都没成,情况之复杂可见一斑。
  改造“城中村”,完全可以放开思路。蔡屋围新村在改造时就并没有走拆除重建的路子,只做了环境改造,做出了步行街。结果,环境改善了,楼价、房租也都升了。
  对于“城中村”如何加强管理、改善卫生、治安环境等问题,可尝试组建类似于“城市出租房屋者合作社”这样的组织。通过政府引导,把村民出租房屋,由个人的名义直接进入市场转为由一定的机构来进行组织。由这个机构制订一定的准入标准,在整体协调下,通过集体行为,来改造环境、整合资源、协调市场、平衡价格。把政府的管理和村民的自我管理结合在一起。总而言之,方法肯定不止一种。
  包容“城中村”并非无所作为
  记者:您曾多次提到国际化城市也应是“多元”的城市。您是如何从“多元”这角度看待“城中村”问题的?
  王富海:大家如今都在谈论深圳要建成一个国际化城市,所以要对作为“城市疮疤”的“城中村”进行彻底改造,这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站在把深圳的城市环境进行“同构化”改造的立场上的思路。但国际化城市应该是个多元、包容、能为多种不同的人群提供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为大量中低收入人口提供了廉租住宅,部分实现了我们的城市对这些人群的包容。此外,也有人认为“城中村”的生活是更为“真实”的生活,左右邻居都互相认识,大家可以坐在一间门店前,一道看看电视、聊聊天,感觉很真实。如今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去尊重、包容“城中村”这个客观实在?纽约肯定是个国际化的城市,那里也有存在大量问题的黑人区,可纽约市政府也并没有想去“消灭”黑人区。
  不过,我需要强调的是,尊重包容“城中村”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对于那里的消防安全、环境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政府应该、也完全有可能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玮锋)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