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随着株洲市芦淞区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土地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农民拆迁安置问题已成为了推动各项建设的前提,也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为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2011年,芦淞区人民政府和株洲市规划局联合组织编制了“芦淞区村民安置规划”,该规划设计由株洲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承担。2012年3月1日,株洲市规划局组织了该规划方案的专家评审会并审议原则通过。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www.hnzzgh.gov.cn查看),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件至: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33 ,请注明“株洲市芦淞区村民安置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总师室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玉智华 吴婷 22872421 22668826 株洲市规划局 2012年5月23日 1 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株洲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土地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解决农民的搬迁安置问题已成为推动各项建设的重要前提。为能更好地结合芦淞区实际情况,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农民搬迁安置的留地范围、标准,留用地进行规划管理,芦淞区人民政府联合株洲市规划局于2011年委托株洲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芦淞区村民安置规划》。 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芦淞区行政范围为界(除去已转城的贺家土、建设、建宁、董家塅办事处及省级风景名胜保护区大京乡),包括庆云街道办事处、枫溪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五里墩乡、姚家坝乡、白关镇,共有50个行政村(详见附表1),现有土地总面积1.74万公顷,合26.07万亩(其中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区面积5457.30公顷,合8.19万亩,非城市建设区面积11924.54公顷,合17.89万亩 )。 3 规划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首先保证生活安置规模,考虑生产和生活相结合。 3、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规模按《实施细则》控制规划范围内的总量,实现规划区内整体平衡。 4、选址预留用地与各个相关城市规划成果进行充分协调,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 5、选址充分遵循村民风俗生活习惯,就近优先优地安置,集中选址预留。采用“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6、选址地应当遵循交通便利,搬迁量少,工程量少的原则。 4 预留用地标准 根据株政发[2006]22号文件《实施细则》规定,本次预留搬迁安置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的10%。 1、在城市建设区内,安置用地容积率1.5-2.5。 生活安置居民点用地面积=45㎡建筑面积/人*2*各村所需搬迁安置人口/地块容积率 2、在城市建设区内,生产安置用地根据用地规模占总用地的10%,满足生活安置居民点用地外余下用地规划作为生产安置。 生产安置用地面积=土地总面积的10%-生活安置居民点用地面积 3、在非城市建设区内,主要参照《株洲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村民聚居点集中进行选址布点与引导控制。村民人均住房用地面积控制在约35平方米。 5 安置点选址规划 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及村民聚居点用地面积532.2公顷,合7983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搬迁人口3.73万人,规划选址预留安置用地总面积为437.19公顷,合6557.85亩,占转为城市规划建设区中的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8.01%,其中生活安置居民点共46处,面积为184.1公顷,合2761.5亩(包含已批安置居民点用地5处,面积为8.01公顷,合120.15亩);生产安置用地253.09公顷,合3796.35亩。 非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主要参照《株洲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村民集中聚居点进行选址布点与引导控制。规划按35平方米/人的标准选址,则规划预留村民聚居点,共41处,总面积为98.52公顷,合14770.80亩,占非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土地总面积的0.83%。 1.庆云街道办事处 庆云街道办事处所管辖村仅谭家塅村。谭家段2011年现有总人口1568人,现有土地总面积338.01公顷(5070.15亩),全部为规划城市建设区范围,规划预留安置用地面积为7.15公顷(107.25亩)。 2.枫溪街道办事处 2011年现有总人口9000人,现有土地总面积1957.43公顷(29361.3亩),全部为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规划预留安置用地总面积54.82公顷(807.30亩)。 3.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1年现有总人口9106人,现有土地总面积1293.93公顷(19408.95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面积993.33公顷(合14899.95亩)规划预留安置用地面积为99.56公顷(1493.40亩),非城市建设区300.60公顷,合4509.00亩,由于其基本为规划保留的自然山体林地因此规划无预留村民聚居点用地。 4.五里墩乡 2011年现有总人口9862人,现有土地总面积1714.38公顷(25715.70亩)。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面积1012.00公顷(15180亩),规划城市建设区预留安置用地面积为107.63公顷(1614.45亩);非城市建设区范围面积702.38公顷,规划预留村民聚居点用地面积为4.58公顷(68.7亩)。 5.白关镇 2011年现有总人口17132人,现有土地总面积4979.88公顷(74698.20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面积1826.14公顷(27392.10亩),规划预留安置用地面积173.31公顷(2599.65亩);非城市建设区范围面积3153.74公顷(4730.61亩)规划预留村民聚居点用地面积19.57公顷(293.55亩)。 6.姚家坝乡 2011年现有总人口19432人,现有土地总面积7098.82公顷(106482.30亩)。规划预留村民聚居点用地面积为68.22公顷(1023.3亩)。(注:具体安置用地情况详见附表2) 6 各投资公司控制用地分布情况 规划范围内主要涉及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城发集团两大投资公司控制用地。 规划区范围内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控制用地118.00公顷,合1170.00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0.37公顷,合5.55亩,占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控制地的0.31%;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控制用地215.82公顷,合3237.30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15.94公顷,合239.10亩,占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控制地的7.39%;城发集团可控制土地35.76公顷,合536.40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为35.76公顷,合536.40亩,占城发集团可控制土地的7.28%。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