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可持续发展小组有关人士的说法,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在其他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只要数字化水平达到“基本运用”的程度,GDP就可以增加2.5~3倍,城市的形象和竞争力也将大幅提升。
或许正是因为数字化能给城市发展带来如此巨大的好处和作用,一时间,国内大大小小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乃至很多县级城市都纷纷扛起数字化城市建设的大旗,铿锵有力地喊出了数字城市的口号。
找准数字化城市的落脚点
现在,在城市前面冠以数字二字然后当作热门口号喊出来的城市不绝于耳,然而,这些所谓的数字化城市建设却有很多是仅仅停留在了喊口号、大而空的形式面上,更有很多存在因数字化高高在上而难以落到实际的问题。如果从实用性上审视,很多城市的数字化建设都还很不理想,甚至是走进了误区。
据有关研究论述表明,“数字化城市”广义上讲,是指城市的信息化。它既是城市信息化的概述,又是城市信息化的目标。是用数字化的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城市,促进城市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通流的通畅、协调。 由此,数字城市能为调控城市、预测城市、监管城市提供了革命性的手段,是对城市发展方向本质性的一种描述。
对此,我们可以毫不留情的说,现在很大一部分的所谓数字化城市建设都走进了一个误区,或者是把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的建设就当作完成了数字化城市建设,或者是认为当地的类似信息港之类的网站具备了电子地图、交通查询等功能、内容丰富、人气上来了就是实现了城市的数字化。
实际上,这都是对数字化城市建设的一种曲解,说得好听一点,是在数字化城市建设的初步探索过程中所难免存在的问题。虽然大家的初衷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数字化城市,本身并无对错是非之分。然而,即使在全球范围内至今都没有机构和个人对数字地球、数字城市进行统一、严格的定义,但我们最起码可以用是否实用、是否符合市民、投资者、企业、旅游者等多方面相关群体的需求作为简单的衡量标准。
比如,对于市民来说,他们日常的办事,以及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等方面的需求是否能通过数字化城市平台得到有效的满足?对于外来旅游者、投资者,是否能让他们通过网络、手机等数字化通讯工具很方便的了解、熟悉当地城市?对于当地大大小小的企业,他们又能从数字化建设中得到哪些促进企业发展、市场营销的好处和便利?
而对于数字化城市的建设方政府而言,数字化城市的建设是否能有效拉近官与民之间距离,是否能把政府和市民有效的通过数字化手段连接、互动起来?
这些,还仅仅是数字化城市所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如果连这些基本的东西都很难实现,我们只能说,这种数字化城市的建设还太空洞无物,是形式大于内容的一种虚夸之风。
制约数字化城市实用化的几个原因
现在,数字化城市得不到实效建设、实用性不理想的原因,主要在于这么几点:
一,观念的问题,其中,主管部门的观念是个大问题。如何摈弃老套的形式主义,如何让这些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具备从规划、技术、执行、监管、维护、推广等数字化城市建设流程中所需要的多方面知识、常识和标准?当然,不是苛求他们去全面地、细节的掌握这些新知识、新技术,而是起码要能让他们通过培训、考察等快捷的办法快速“洗脑”,具备数字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新观念,具备鉴别优劣、客观审核、组织协调、统领指挥、科学监管数字化城市建设的新思想和新眼光。观念一日不更新,数字化就只能在襁褓中或是在口头上短暂绽放光芒。
二,技术的问题,并不是说我们缺少这种技术,而是在技术建设的过程中带来的人为干扰问题,尤其是在主管部门“不懂装懂”、“懂得太少、太表面”的情况下,那些负责数字化建设的机构或承建企业,往往就容易唯利是图,为了个人私利而去钻主管部门不懂技术的空子,不管是否实用、不管是否必要,完全不按数字化城市建设的流程出牌,而是什么工程利润大又易操作就推销什么,而往往这些在具体的建设中又不能充分的整合,而是相互脱节。即使正儿八经建设下来,却也因为面向市民端、面向实际的数字化没有跟进,而使这些大的建设形同虚设,不具实际作用。
三,基础的问题,数字化城市建设的前期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比如数据库、比如各部门的任务分工、组织协调、比如整体规划的细化,细节的执行。
四,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建设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
五,重形式轻内容,喊口号不落实;急于见到成绩然后宣扬成绩,这样,就注定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实际上,数字化城市建设决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技术订单,而是一项久远的、需要不断建设完善的城市工程。然而,数字化城市建设的成绩也完全不是非等到最后才能看到的,就像楼宇建设一样,每天都可能看到它的增长。因此,我们不怕急于出成绩,怕的是不正儿八经、脚踏实地的去盖楼,而是只想通过炒作等让别人知道你的楼以后是什么样子,而现在却似乎连地基都不够厚实。试想,这样的建设还有什么必要?这样的工程是不是一样也应划归到豆腐渣工程的队列当中?这样的数字化城市,我们是不是也要打假?
如何建设数字化城市?
简单来说,建设数字化城市必须做好这么几个方面,其一,从满足城市各类人群的实际需求出发,与现实城市的功能配套,相辅相成,最终的目标是,能在数字城市平台上实现的城市功能,尽量都具备;其二、主管部门、这些部门的人员需要洗脑,需要自我革新,只有他们了解、弄清了数字化城市建设在技术、市场、执行、规划、需求、形式、内容等方面的问题,才可能做好布置、做好指挥,做好监管;其三,真正用起来,不用依然是没有意义的。这是一个推广和时间的问题。
有关研究机构把数字城市建设的框架分为三个层次和十个组成部分,其中,三个层次为信息基础层、应用层和综合决策层。信息基础层由城市公用信息网络平台、中心骨干网、区域骨干网、通信管线、空间数据和政策技术保障体系等组成。应用层根据其性质分为专业类和区域类应用,专业类应用中包括政府类、企业类和公众类应用;综合决策层是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用系统,构筑在基础层和应用层之上。
对此,笔者的理解是,这三个层次是整体和基础,而要把数字化城市建设达到实用的目的,则要重点落实十个组成部分:如城市公用信息网络平台和骨干网、空间数据等基础设施、政府类应用、企业类应用、公众类应用、区域类应用、数字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城市综合决策指挥系统、政策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各种应用规范等。
举例来看,现在很多城市都把城市门户当作数字化城市的脸面来建设和宣扬,对此,笔者认为,真正实用、真正能有利于促成数字化城市的城市门户,绝不仅是一个孤零零的区域网站如此简单,而是完全超越一个单纯的网站概念和范畴,形成一个集群式的城市数字网络,包括一个中心数字网站门户,更包括数字企业、数字社区、数字家庭,让每个社区都拥有自己的网站并具备相应、符合社区生活的功能,而且,这个数字社区同时作为数字门户的组成部分,双方的功能和建设得到有机的融合与互补。
同时,还要适当倡导数字家庭,这个概念可能更加宽泛,而且所涉及的面也较广,但只有做好从数字化城市到数字化城市门户到数字社区到数字家庭的一线建设,才能真正促成一个城市数字化的实用性。且,这个过程是双向互动的,数字家庭支撑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城市又引领整个数字家庭、数字社区、数字门户。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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