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及发展战略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职能为:(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发展目标为:将天津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制造业发达、服务水平一流、综合竞争力强、对外开放度高、创业环境优越的我国北方经济中心;适应全球一体化发展趋势、对外联系便捷、信息网络高效、辐射能力强的国际港口城市;资源利用高效、安全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宜人居住的生态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近代史迹特色突出、社会和谐、教育文化科技发达的文化名城。
根据以上城市性质及职能,制定天津城市发展战略为:
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养殖业,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天津市雄厚的产业基础,发挥资源、交通、科技人才和对外开放等优势,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和高科技企业孵育基地。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海洋和港口的优势,加快天津港和疏港通道建设,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加强天津机场与首都机场的合作,共同构建东北亚地区国际航空客货运枢纽。完善陆路交通体系,加快天津各功能区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努力构筑与周边地区紧密联系的综合交通网络。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物流基地,建立国际贸易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推进环渤海地区在产业结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发挥天津港口、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为环渤海地区扩大开放和产业转移提供通道和载体。进一步形成以京津冀为经济核心区、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两翼的环渤海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大格局。
实施科教优先发展和人才战略。依托京津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密集的优势,发挥创新孵化器、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多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和科技人才创新基地的作用,加快培育各类高素质人才,广泛吸引人才,为天津乃至整个环渤海地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资源和能源。按照规划,充分利用不适宜耕种的盐碱地作为城市发展用地,加强对耕地、湿地的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节约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的生态城市。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筑社会防控、应急管理和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创造和谐、优美、安全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第二部分 城市规模
随着天津城市性质和职能的确定,天津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对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为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综合分析和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人口和用地规模进行合理布局,为我市实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人口规模是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地预测人口规模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发挥城市规划控制作用的前提条件。《总体规划》按照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原则,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大力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满足天津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积极引导人口合理布局。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城镇人口12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人口规模为630万人。
《总体规划》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利用天津现有的盐碱荒地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需要,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发展需要,提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彻底改变单纯依赖增加用地规模解决城市发展的传统模式。《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各级城镇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到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 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2平方米;新城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其它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
第三部 分滨海新区规划
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实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因此,科学规划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是本次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陆域总面积约为227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科技人才密集,产业基础雄厚,交通通讯便捷,综合优势明显,在我市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共同作为城市主要发展地区,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中心城区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滨海新区的依托,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以提高城市要素的承载能力为主,为全市和新区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按照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总体规划》确定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总体规划》明确,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中心,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为两翼的组团式布局结构,依托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天津港等,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滨海化工区、海港物流区、临空产业区、海滨休闲旅游区等七个产业功能区,此外,结合建港造陆,科学论证,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各城区与组团间用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廊道隔离,构建宜居的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域对外交通体系,构筑滨海新区“十横六纵”骨架路网,形成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系,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世界先进的开放型、创新型、多功能型现代化的经济新区、社会新区、生态新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功能辐射,逐步实现滨海新区的定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更好地带动天津发展,服务和带动环渤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确定,在滨海新区范围内构建“一轴、一带、三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轴”即沿海河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城市发展主轴;“一带”即东部滨海城市发展带;“三城区”即滨海新区核心区、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
滨海新区的核心区,以科技研发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强为港口服务的职能,积极发展商务、金融、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发展成为特色突出的海滨城市。
汉沽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北部的重要节点。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发展新兴海洋产业(包括现代海洋渔业),逐步成长为中等海滨城市。
大港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南部的重要节点,国家级石化基地。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石油化工基地和原油、成品油集散中心;高等教育及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努力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中等海滨城市。
规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0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29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10平方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面积27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66平方公里。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是指外环线绿化带以内的地区,现有人口420万人,面积371平方公里。包括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集中了全市大部分的公共设施,是全市人口和城镇建设最密集的地区,也是发挥对环渤海地域城市辐射功能的主要地区。中心城区是滨海新区的依托,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之间的关系是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要按照“满足健康、有序的快速城镇化对空间发展需求;适应当前产业调整与未来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与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交通网络,构建高效率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与服务水平;优化布局,适当控制建设规模和土地开发强度;调整用地结构,注重均衡发展”的原则,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况,建设宜居生态城市为目标,以内涵挖潜为主,通过调整优化,实施旧城有机更新,疏解人口和交通压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继续实施海河综合开发改造。通过海河两岸的综合开发改造,带动城市功能调整和布局完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弘扬城市文化;创建现代城市滨水景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加快城市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继续实施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加快经济适用房和社会保障房的建设,提高人均住房面积;完善现有居住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整合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完善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布局,提升中心城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强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完善信息、指挥体系和医疗救护网络,提高灾时应变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调整工业、仓储用地布局。结合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建设,继续实施工业战略东移;调整中心城区工业、仓储用地比例,在保留的工业区和工业街坊内适度发展都市型工业。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快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改造交通难点地区;优先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加强停车场(库)配套建设,完成铁路客运枢纽的改造扩建,创建完善、快速、便捷的城市交通环境。加强环境建设。通过专项工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建设,改造完善市级公共绿地,重点建设主干道、快速路两侧绿化带和社区级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三级绿化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就业与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面积371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470万人。
第五部分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协调区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和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依据。制定和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区域发展宏观调控、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各城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的前提和保障,是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基本要求。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以实现城乡和区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根据天津城镇人口和城镇发展的特征,在“一轴两带三区”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副中心,建立由主副中心、新城、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
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主中心。以“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况,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实施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城市住宅建设,优化公共设施布局,调整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环境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结构,提升金融、商贸、科教、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职能,适当发展都市型工业,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改善生活环境。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470万人以内。
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城市副中心。规划以科技研发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强为港口服务的职能;积极发展商务、金融、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加强塘沽城区、开发区、保税区港区之间的协作,实行一体化发展。规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核心区人口规模为160万人。
新城是天津城市发展轴带上的重要节点,是各区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功能区,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城镇发展的任务。新城将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的机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提高竞争力,形成多级增长的格局和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规划建设11个新城,分别为蓟县、宝坻、武清、宁河、汉沽、西青、津南、静海、大港、京津和团泊新城。其中,汉沽新城和宁河新城要统一规划,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共同建设芦汉新城。
中心镇。为改变天津目前小城镇分散发展、实力较弱的局面,实现小城镇的集中发展,《总体规划》将大寺、双港等30个发展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城镇确定为中心镇。根据各中心镇的不同条件,发展加工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和社会化服务等,形成商贸型、交通型、旅游型等职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镇。同时,加强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形成聚集效益和区域竞争优势。
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确定一般建制镇重点发展为大城市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第三产业。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农村城镇化,实施迁村并点,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山区、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内的人口逐步向新城和中心镇转移。整理农村建设用地,逐步将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耕地、生态用地等,减少对农用土地、生态用地的占用,切实保护耕地。
第六部分 市域空间布局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在深化完善“一条扁担挑两头”的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天津城市发展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提出了“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指由“武清新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构成的城市发展主轴。“两带”指由“宁河、汉沽新城、滨海新区核心区、大港新城”构成的东部滨海发展带和由“蓟县新城、宝坻新城、中心城区、静海新城”构成的西部城镇发展带。“三区”指北部蓟县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等三个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
新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为天津长远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首先,明确将京津塘高速公路走廊作为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东部发展带对接,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其次,将“两带”作为市域城镇集中发展建设的地区,加快建设东部滨海发展带和西部城镇发展带,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之间盐碱荒地,发挥交通优势,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在发展轴和发展带交汇处重点建设滨海新区,加强环渤海地区内各类要素的对接和流动,有利于环渤海区域的经济协调。第三,在市域北部、中部和南部,规划三个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首次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作为我市空间布局结构的一部分,协调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把宜居的生态城市作为未来城市发展重点,划定空间管制区域,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和谐发展。
第七部分 对外交通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定天津对外交通的发展目标是:“依托海、空两港,充分利用欧亚大陆桥桥头堡的优势,积极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努力构筑与周边及“三北”地区紧密联系的综合交通体系,成为联系南北方、沟通东西部的综合交通枢纽。同时,建设各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快速转换、通达腹地的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促进区域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共享。”
围绕发展目标,规划重点从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构筑区域一体化交通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策略。
为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将重点加大海港、空港和内河航运等三个方面的建设。天津港作为天津的最大比较优势和核心战略资源,对天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天津港的优势作用,促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总体规划》提出了将天津港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深水大港,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国际物流和资源配置的枢纽港”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天津港年货物吞吐量将达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2000万标准箱,步入世界一流大港行列;港区布局方面,实施“一港多区”布局,规划逐步形成东疆、北疆、南疆、海河等主要港区,重点建设北疆港集装箱物流中心、东疆港区(含东疆保税港区),扩建南疆散货物流中心;重点建设深水泊位,加快25万吨级深水航道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建设;同时,结合填海造陆工程,建设国际客运码头;加快京津冀区域口岸一体化进程,实现与内地重点城市口岸的直通。在配套设施完善方面,通过完善区域干线交通运输网络,形成以高速公路直接进港为核心的多方式、多层次的综合集疏运网络,同时通过实施港城分离措施,缓解港城交通的相互干扰,提高集疏港效率。随着天津港液体散货的不断增加,《总体规划》强调进一步加强管道运输能力,建设天津港与天津石化基地之间的油气管廊,规划天津港、天津石化基地至北京、石家庄、保定、沧州、黄骅的油气管廊。
同时,为把天津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总体规划》提出要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航空货运中心及东北亚航空货运集散地”。通过扩建滨海国际机场,提高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客货运吞吐能力,同时考虑远期发展,在京津城市发展主轴上的武清河西务一带预留首都第二机场用地;通过将中心城区地铁2、4号线的联络线延伸至滨海国际机场、建设贯通航站区的快速路联络线来改善机场的集散交通环境,同时将京津城际铁路引入机场,以加强与首都机场的联系。此外,以机场为依托,大力发展与航空港相适应的综合产业,建设特色航空城,推进航空经济的发展。
在内河航运方面,规划保持海河下游段通航功能,发展海河特色旅游客运,其他二级以上河道重点发展旅游通航,同时利用潮白新河、北运河、海河发展京津之间的旅游通航。
为把天津建设成为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海陆空联港的优势,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的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重点建设东疆港、南疆港、航空港、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国际物流区,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15个区域物流基地,同时,努力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国际贸易信息基地。
围绕海、空两港,加强铁路、公路建设,构筑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在铁路方面,形成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通铁路三个层次组成的铁路网络。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作为区域快速交通,提升天津的区域客运交通枢纽地位,规划提出加快建设京沪、津秦等高速铁路及京津、津唐、津保城际铁路天津段。普通铁路则形成以港口为核心的货运铁路网络;其中,重点建设直通西部、北部腹地的铁路运输通道,形成欧亚大陆桥新的通道,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域铁路枢纽,强化枢纽环线功能,改造现有铁路设施,提高天津铁路枢纽综合运输能力。 在公路方面,形成由国家高速公路、区域高速公路、市域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系统5个层次组成的高效、快捷公路网络,保障城市职能的发挥。其中,国家及区域高速公路重点强化与北京的联系,同时加强通往华北、西北、东北及沿海方向的直通通道建设;市域高速公路则强调新城与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各新城之间的高速互通;一般干线公路注重与市域空间布局的结合;农村公路系统主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与干线公路相衔接、与新农村布局规划相配套的网络建设。
第八部分 城市交通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定天津城市交通的发展目标是:发挥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构筑沿城市主要发展轴和发展带的复合交通走廊,优化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构建各种交通方式转换便捷的“快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发展目标,本次规划重点从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停车设施等方面制定城市交通的发展策略。
优化中心城市道路网络,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中心城区形成以“两横、两纵、两环、两条联络线”快速路网为主骨架的环放式路网。在中心城区外环线外围地区,形成由环外快速环路及20条放射状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联络线组成的环外快速路系统,作为中心城区与其外围城镇组团及中心城区外围各城镇组团之间联系的快速通道。在海河南侧规划中心城区至滨海新区的津滨大道,与海滨大道相交,形成滨海新区“T”字形交通骨架。滨海新区核心区形成方格网状与自由式路网混合式的路网结构;中心城市其它组团道路大部分为方格网状路网结构,规划各组团的道路面积率不低于20%,道路网密度不低于6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由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及出租车构成,规划形成以轨道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地面公交与其配合为主体,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线网等级清晰、枢纽布局合理、换乘便捷的一体化客运交通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等多种形式组成,规划市域范围轨道交通主通道总长度约980公里。规划中心城区由9条线形成环放式轨道交通线网结构,线网总长度235公里;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内轨道系统以大运量地铁系统为主、中运量快轨系统为辅。滨海新区核心区以地面轨道为主,作为市域轨道交通补充。中心城市各组团及新城之间规划形成16条轨道线;在武清预留北京主城区至首都第二机场的轨道线路,在京津之间的北京中心城?通州?宝坻?京津新城?宁河新城的密集城镇走廊上预留轨道交通的通道。
此外,规划进一步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在轨道交通、对外交通站点等换乘枢纽配备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由中心城区外围至中心城区核心区采用逐步减少泊位供应、逐渐提高停车收费的措施,限制小汽车进入核心区;同时,进一步完善停车管理系统,按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框架,积极建立集收费管理、停车诱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
第九部分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明确,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做好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为天津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城镇供水工程规划。保障供水的安全性、可靠性,实现区域联网供水。逐步改造现有供水设施,配套建设新区供水设施,形成完善的供水系统。合理布置水厂,在城市新建津滨水厂和临港工业区水厂,扩建凌庄水厂、塘沽新河水厂、塘沽新区水厂、开发区水厂、大港油田水厂、大港水厂和大港石化乙烯水厂等,在汉沽新城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各新建1座海水淡化厂。配合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建设西河水源枢纽泵站、扩建宜兴埠水源枢纽泵站。中心城区实现水厂总供水能力569万立方米/日。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实行分质供水,生活用水必须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要求低的工业用水、市政杂用水和生态用水,可以利用低质水供水。
城镇排水和污水回用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逐步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设施。完善建设高标准的城市雨污水收集、排放、处理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统一布置城市和各新城雨水系统以及河道排沥系统,完善雨水排水系统布局。中心城区新建咸阳路、北仓、双林、张贵庄等污水处理厂,扩建纪庄子、东丽污水处理厂。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它新城和组团分别完善现有排水设施,按照排水系统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近郊新城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雨、污水资源化,建设再生水管道系统。2020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回用率达到50%?60%,管网覆盖率达到98%。
电力工程规划。完善电网主网结构,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电网联系,提高电网受电、供电能力和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新建大港二厂、北疆电厂、桃花寺电厂、东北郊热电厂、西南郊热电厂、南疆热电厂等热电厂,改扩建大港电厂、陈塘庄热电厂、杨柳青热电厂、军粮城热电厂、盘山电厂。建设完善区域500千伏主环网,新建东郊等8座500千伏变电站,改扩建吴庄、滨海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西北直流换流站,将西北电力引入天津。远期建设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和西郊、汉沽500千伏变电站。
燃气工程规划。全市以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主导气源,煤制气和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2020年全市天然气年用气总量预计达到65.4亿立方米。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8%,近郊新城达到95%。建设南疆港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南疆港、宝坻和小卞庄天然气门站,建设各区县天然气储、配气站及相应配套管网,完善高压供气管网。
供热工程规划。改善城市供热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清洁能源在供热体系中的比重,严格控制燃煤采暖锅炉的建设,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主城区扩建杨柳青热电厂、陈塘庄热电厂,新建东北郊热电厂、西南郊热电厂等。中心城区不再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房,推广燃气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滨海新区热源以热电联产为主,集中锅炉房、工业余热、地热、天然气供热等热源为补充。保留大沽化热电厂、开发区热电厂、天津化工厂热电厂、大港石化热电厂,新建南疆热电厂等,将天津碱厂热电厂易地重建,改扩建军粮城热电厂、大港电厂,滨海新区核心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其他新城和城镇组团,利用现有热电厂热源,发展区域型集中锅炉房,并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供热,2020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合理布置热源和热网,各区域内的热电厂间考虑热网联网,提高供热的安全性、可靠性。
环境卫生规划。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大力提倡垃圾源头分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压缩和无害化综合处理,统一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主城区与滨海新区范围内新建4座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理能力总计为5400吨/日;规划扩建大港垃圾处理场,扩建规模达到6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各新城和城镇按照环境卫生要求建设适度规模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针对不同类型的垃圾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公厕建设以一、二类为主,总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粪便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信息化建设。完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容量、技术层次和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设信息网络交换中心和接入服务中心,实现与周边地区特别是环渤海地区的城际互联、信息集散,形成区域性的网络交换中心和信息集散中心。加快信息传媒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
邮政网络建设。完善邮政实物传递网和邮政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完善邮政局、所等设施,补充、调整和优化服务网点,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迅捷方便的邮政网络体系。
第十部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天津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孕育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形成了“近代中国看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努力创造丰富多彩和具有天津特色的城市景观,建设特色旅游城市,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遵循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格局和风貌特征、保护历史遗存原真性的原则,按照保护城市风貌、体现地方特色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包括物质形态的保护和非物质形态的保护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物质形态保护方面,按照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三个层次,建立保护体系,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规划将中心城区中的历史城区、蓟县县城、杨柳青镇、葛沽镇和盘山风景名胜区、蓟县黄崖关古长城保护区等作为重点保护内容。为保护天津历史城区独特的整体历史风貌,在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内,划定9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5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占历史城区总面积的14%。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9片:一宫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估衣街历史文化保护区、赤峰道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心花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劝业场历史文化保护区、承德道历史文化保护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五大道历史文化保护区、鞍山道历史文化保护区,总面积357公顷。 规划共划定5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古文化街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海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解放南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泰安道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保护面积为494.8公顷。规划针对14片保护区的特点与现状问题,从天津河湖水系、路网格局、城市轮廓与建筑高度控制、街道对景保护以及整体空间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要求完整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空间格局与风貌,并对历史城区提出保护与控制要求。同时,对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850余处历史风貌建筑也提出了保护原则。
在非物质形态保护方面,保护的重点是以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风筝魏”风筝为代表的民间工艺,以评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以大鼓、时调、相声为代表的地方曲艺,以狗不理、桂发祥、耳朵眼、利顺德、起士林、老美华等为代表的传统商业老字号等。同时,规划强调要保护历史上的工艺作坊、历史典故发生地和传统地名等,继承和繁荣古文化街、估衣街、和平路等天津商业街区的传统商业文化。
第十一部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方法。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和天津整体的现代化。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统筹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为原则,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提出要整理村庄居民点,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推进城镇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出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产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规划提出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将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并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山区、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内的人口逐步向新城和中心镇转移。要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发展模式。一是城镇一体化发展模式,将现状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纳入城镇建设范围,统筹规划建设,在编制镇村规划体系时不再单独考虑。二是中心村发展模式。选择条件较好、发展潜力比较大的村庄作为中心村,迁并村庄,集中建设新农村。三是村庄整治发展模式。保留因各种原因不宜迁并的村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逐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第十二部分 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是世界城市发展的共同趋势。天津作为向国际化迈进的大城市,充分发挥天津山、河、湖、海、平原共生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网络,创建良好的生态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城市定位的必然选择。
天津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天津位于“九河下梢”、“河海要冲”,“山河湖海平原”协调共生,湿地众多。流经天津市域的一级河道有19条,二级河道79条,总长度达到1095.1公里和1363.4公里。全市现状湿地总面积1717.8平方公里,其中河湖水面1055.1平方公里,近海湿地580.9平方公里,共有湿地生物资源1000多种。全市现有山地面积651平方公里,林地面积365.83平方公里。天津还有相当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蓟县中上元古界自然保护区、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天津盘山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64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8%。特别是从2002年开始,天津实施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程,经过全市各方面多年的努力,所有创模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极大地提升了天津的环境质量,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根据天津市的基础和特点,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强调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制定保护措施和开发策略,在满足城市发展空间需要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宜人的居住环境,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明确要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区域生态保护网络,以北部蓟县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与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为主体,以海河生态廊道和滨海生态廊道为骨架,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主要河流、道路沿线绿色通道为脉络,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重点实施蓟县北部山林自然封育恢复自然植被,建设连接河北、北京的防风固沙林,加快建设海岸盐生林保护带,完善公路河道防护林网。搞好大黄堡洼生态湿地的规划建设,加大于桥水库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形成绿色生态屏障。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将市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等四类管制区。其中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主要行洪通道、风景区核心景区等作为禁止建设区。在该范围内实施最严格的控制要求,严禁各类城市建设活动,有计划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通过实施空间区划与管制制度,进一步协调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引导各项建设,控制和改善区域环境。
第十三部分 产业布局规划
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以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完善自主创新体系为宗旨,强调发挥天津在高新技术、海洋、港口以及加工制造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创造天津的优势产业和集聚效应,形成以京津冀为经济核心,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两翼的环渤海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一体化格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出产业发展战略目标是:
第一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规模经营,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继续调整农业结构,重点发展符合生态要求、技术含量高、水资源消耗低的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加工农业等现代都市型农业。
第二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以都市型工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工业结构。继续壮大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等支柱产业,重点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与周边省市形成布局合理、衔接紧密、聚集效应强的产业集群。
第三产业要重点发展金融、商贸、物流、科技研发、文化、教育、旅游、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和信息平台等优势,大力提高高端金融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实施结构调整,打造不同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建立分布合理、结构优化、高效低耗的现代物流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教育、文化、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天津特色的旅游业和门类齐全的中介服务体系。
根据产业发展战略,依托城市发展轴、发展带,全市产业发展用地总体布局是:
中心城区以发展金融、商贸、科技、信息、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第三产业为重点,适度发展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逐步形成以服务型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外围城镇组团重点发展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通讯等产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基地;西青新城重点发展汽车工业;津南新城重点发展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产业、环保产品制造、生物医药加工和都市型工业;小淀组团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双街组团重点发展服务于中心城区的物流等产业;青光?双口组团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工业;大寺组团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工业;大毕庄组团重点发展商贸型物流加工;双港、新立组团重点发展都市工业。
滨海新区沿东部滨海发展带规划建设海滨休闲旅游区、海港物流区、滨海化工区、临港产业区等功能区。在城市发展主轴上规划建设临空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区以及滨海中心商务商业区。建设各具特色的功能区,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物流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为实现新区定位服务的第三产业。通过产业集聚、技术引领、功能辐射,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世界先进的开放型、创新型、多功能型现代化经济新区,逐步实现滨海新区的定位,成为环渤海区域发展的强大引擎,更好地带动天津发展、服务于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近郊地区要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的机遇,不断壮大经济实力,以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以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工业体系。新城、中心镇是发展重点,新城承担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职能,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高竞争力。中心镇应根据不同的条件,发展加工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和社会化服务等,形成商贸型、交通型、旅游型等职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镇。
第十四部分 综合防灾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定综合防灾规划目标是,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则,完善防灾减灾应急系统,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防震减灾规划。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能力;其中,汉沽区、宁河县、塘沽区的宁车沽、北塘水库、黄港水库等地区,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8度的能力。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地震监测网络。规划期内新建30个强震动台、80个烈度速报台和一个强震烈度速报中心;建设震害防御系统,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在地震活断层两侧500米范围内和断裂交叉地段,避免建设抗震设防分类中的甲类建筑; 建设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结合广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的建设,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防洪、治涝、防潮规划。在防洪方面,中心城市(除汉沽城区)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汉沽城区及近郊地区新城城区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建设由永定新河右堤、独流减河左堤、西部防线、子牙河右堤东部防潮堤组成的城市防洪堤。在治涝方面,中心城市按20年一遇设防,外围地区新城和中心镇按10年一遇设防。按照涝水排入的河道的原则分为三大治涝分区,即永定新河区、独流减河区、海河干流区。规划“以蓄代排和排蓄结合”。在防风暴潮方面,一般地区(盐田、虾池、村庄)按50-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中与海防路相结合段,100年一遇);塘沽、汉沽等重点部位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规划延长防潮堤,新建海挡工程,对现有海堤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按照天津市防洪规划,建成滨海新区重要地区防200年一遇,一般地区防50-100年一遇风暴潮灾害的防潮工程。
人防规划。规划提出对全市经济保护区、行政、金融、指挥通讯中心、医疗设施、救援设施、科研机构、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仓储地及生命线工程等主要目标进行重点防护。按照全面提高城市战时整体防护功能和平时抗击各种自然灾害能力的要求,人防规划中各种设施的实施将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规划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地铁、商业区、居住区和工业区等的规划建设,完善以骨干工程为主的人防工程布局,加强结建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基本达到国家一类重点城市的人防要求。
消防规划。规划明确,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新城范围内,按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超过4.2平方公里来设置,在外围地区按照7-8平方公里设置。全市规划二级指挥中心5个,规划消防站77个,近期建设23个。规划扩建、改建和更新消防管网,满足消防供水要求。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要设消防取水设施,以保证沿岸发生火灾时,消防供水的需要。
地面沉降控制规划。规划将全市划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类地区。将中心城区及外围城镇组团、滨海新区等设为重点防治区;将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等区县等设为次重点防治区;将蓟县南部和宝坻区北部设为一般防治区。
气象防灾规划。建立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相协调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全面提升天津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增加自动气象站密度,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自动站间隔为2-3公里,并设2部车载机动型自动气象站;外围城镇组团和近郊地区自动站间距为7-8公里;全市区县布设自动气象站169个。规划在渤海天津海域建5个海上平台自动站和10个近海浮标自动站。在京津塘、津滨、津唐等高速公路段建设气象灾害监测网,自动监测站间距为10公里。在天津北部新建多普勒天气雷达,实现与塘沽、北京三地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根据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建立天津城市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中心,使气象灾害对天津市GDP的影响率在现有水平基础上降低10%。
第十五部分 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规划
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的承载能力是保障天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规划》坚持资源节约与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强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资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强调要节约、集约、合理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以内,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389平方公里。全市要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优化土地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合理确定土地利用开发强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中心城区要利用好存量土地,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滨海新区通过开发盐碱荒地、综合利用盐田和建港造陆保障发展。区县要科学确定新城和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的用地规模,积极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迁村并点,将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严格保护耕地。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以本地水为主体,以外调水为补充,规划期内要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工程,引滦入津配套工程,引黄济津市内应急输水工程等供水水源工程,在王庆坨预留水库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为49亿立方米,满足城市水资源的需求。同时,按照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要求,通过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为26立方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限制发展用水效益低、耗水多的工业项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8立方米以下;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先进高效灌溉技术应用,到2020年,农业灌溉系数达到0.8。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加强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研究,提高海水综合利用水平。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出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新型清洁能源,提高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比重,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规划到2020年,天津电网全社会用电量为1390亿千瓦时,电网最高供电负荷为25000兆瓦;天然气利用量达65.4亿立方米/年。将能源建设和海水淡化、制盐、化工等结合起来,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规划期内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控制在0.7以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以上。
第十六部分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从2004年开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环保部门与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了总体规划方案环评工作,完成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全国首家按照环评法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纳入环评内容的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在调查分析天津市的总体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宏观性、指导性原则,从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等多个角度,以及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生态用地布局、生态用水及水资源的分配与利用,电厂替代、新能源开发、岸线调整、污染治理以及滨海新区的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针对方案中规划目标分期完成后各主要环境要素的变化趋势,进行相应的预测,对能源与大气环境、水资源与水环境、生态建设、岸线利用、交通等敏感性问题作出重点评价,提出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多项重点对策与建议,为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起到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同时规划还超前使用生态适宜性分析、城市热岛预测、环境承载力分析、水循环系统设计等生态廊道、循环经济等新理念、新方法,在生态、能源专题、水专题中系统提出了改善环境的措施、建议及重大工程建设意见。比如环评规划针对中心城区的污染明显高于其它区域,同时在中心城区形成了大面积的城市热岛的现状,从削弱大气污染和缓解热岛效应方面出发,提出中心城区要在保证绿地覆盖率达到35%的前提下,结合旧城改造和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在市中心建设几片较大规模以林木为主的绿地系统,以有效缓解和削弱城市热岛效应,净化城市大气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景观美感。
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环评建议,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角度对土地资源、能源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气、水、海洋环境的整体保护,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等方面,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充分吸纳了有关合理建议,调整了部分目标和指标。通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进一步增强了天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对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有利于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的实现。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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