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衡阳8月8日电 (记者 李明靖 实习生 周媛辉 通讯员 刘小青)“8月1日起,中心城区17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将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批。”日前,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该局与各城区政府就村民建房规划审批与集体土地上“两违”建筑查处管理职能进行了交谈。 根据《衡阳市理顺市区两级管理职能实施方案》的要求,管理职能交接后,我市中心城区17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建房依据“统规统建、集中联建”的原则,将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前,则应先由村委会、乡镇和区政府进行审核;城市规划区170平方公里以外至247平方公里控制区以内的村民建房,将根据选定的集中建房点和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由城区政府审批、市城乡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247平方公里以外的村民建房,先由规划、国土部门审批村民建房点和规划设计方案,由各城区政府负责审批,规划部门授权各城区政府核发《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对“两违”建筑的查处也有了新的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两违”建筑,由各城区政府负责查处并拆除;国有土地上的“两违”建筑,依法由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查处,未审批项目需依法拆除的,由各城区政府实施拆除。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