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审定通过了《汕头市开展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创宜各项工作,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 《方案》提出以建设和谐幸福汕头为目标,以不断改善民生为主线,通过推进城市规划理念创新、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开展城市综合整治、营造绿色开敞空间、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名镇名村建设,至201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0%;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0%;人均GDP达到6.11万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建成城市“十分钟体育圈” 和“十五分钟文化圈”,建成农村“十里体育圈”和农村“十公里文化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主城区万人公共汽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创建8个名镇56个名村。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创宜各项工作;各区县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通过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潮汕滨海特色的宜居城市。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