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我市林地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发展林下经济潜力巨大的优势,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日前出台《天水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户达到17万户80万人以上(含退耕还林12.1万户56.9万人),产值达到7.2亿元左右。 林下经济是一种以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初级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形式,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规划》指出,林下经济具有发展模式多、就业容量大、从业门槛低的显著优势,是林改分山到户后农民发展林业的重要选择,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百姓脱贫致富的重要路子。《规划》提出,根据我市的自然条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区域确定重点产业和主攻方向,从加强森林培育,增加资源总量;抓好林果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林下经济,提升综合效益;兴办森林旅游,发展配套产业;深化林产品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几个方面多种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同时根据气候和地形地貌等因素,把我市林下经济的发展规划为综合效益型类型区、生态旅游型类型区、经济林果型类型区、林副产品加工与营销型类型区四个类型区和果树模式、速丰林模式、林草间作模式、林药间作模式等12种发展模式,力争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72241万元,参与农户数17.1万户80.4万人(其中退耕还林户12.1万户56.9万人),参与农户户均年产值4225元,人均899元,较2011年增长2.9倍。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