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设立体停车场成城市发展一大趋势
时间:2012-06-21 15:31来源:未知 作者:刘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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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于在中华路附近开了一家餐馆,停车问题让他非常头疼。于是,他盯上了门前的一块绿地,盘算着如果把这里做个硬覆盖,顾客的车可就有地方停了。在儿子的提醒下,他到市城建局绿化科申请,结果被当场回绝。“在不少人眼里,公共绿地就是一大块‘肥肉’,不论单位还是个人,现在申请把绿地改建停车场的人越来越多。对于这样的申请,尽管我们全部回绝,但不敢保证没有私自占用绿地停车的现象。”绿化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几年,大连城市绿化覆盖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都在以0.1个百分点的增幅缓慢前行。“这样的增幅已经很艰难了,”绿化部门负责人如是说。在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城市里,可绿化面积已经被逼上了墙。
地下建设成本是地面5倍
立体停车场成发展趋势
“建一个立体停车场的造价至少上千万,而地下停车场的建设成本至少是地上的5倍。所以说,地面停车位必然抢手。”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占用绿地建设停车场,省了大笔的动迁费用,当然是建设单位最理想的选择。于是,越来越多的单位和商家把目光瞄准了家门口的绿地。“说实在的,去报批的只是少数,还算比较有觉悟。有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把车开进了绿地。”这位负责人坦言。
“停车场选址太难了。不瞒你说,要完成每年‘五个一’工程要求的停车场建设目标都非常困难。”沙河口区城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今年将新建5大停车场,增加车位1712个,都是利用公建地下、酒店配套立体停车场等空间建设。“土地稀缺是建设停车场的最大难题,尤其是中心城区,几乎没有空余的地拿出来建设停车场,但这里的停车需求又是最高的。”他说。根据测算,建设一个路面停车场,每辆车的占地面积高达3.5平方米,而立体停车楼,平均每辆车只需占地0.58平方米,因此,建设立体停车场是城市发展的一大趋势。
停车场占用绿化面积
垂直绿化方式来补充
据了解,早在2010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既有小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优化小区绿化模式,推广应用绿化与停车相兼容的方法和技术。”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应用绿化与停车相兼容的方法和技术”,主要是指一些老居民区实在找不到停车空地,只能采取应急策略,可适当改造一些小型的绿地作为停车位。但改建过程中可以用植草砖、种大树等方法来保证绿地率,而且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改建的停车位不能影响到居民的休闲空间与活动场所。
“现在私家车实在是太多了,小区停车位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但是,要想把绿地变成停车场,肯定要遭到业主的反对,履行手续的正规做法几乎是不可能的。”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说,如果不得不利用绿地建设停车场,所占用绿化面积肯定会通过垂直绿化等方式补充,以保证小区的绿化率。
改变绿地使用性质
必须公示并等面积补偿
记者从市城建局了解到,按照去年刚刚施行的《大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绿线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划定并批准实施。规划的和现状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绿地等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和损坏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经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临时占用绿地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因建设确需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经公示征求意见后,经所在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同时补划或补偿同等面积的绿化用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
城市绿化部门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如果发现侵占绿地建设停车场等现象,可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该负责人提醒.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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