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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大城市规划须经规划委员会2/3以上与会委员同意

时间:2012-06-18 08:58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吕楠芳 穗规宣

   羊城晚报讯记者吕楠芳、通讯员穗规宣报道:五年一届的广州市规划委员会近期启动委员换届,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办公室。据了解,广州市规委会是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一些重大城市规划须有2/3以上(含本数)与会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市规委会委员的聘任资格规定,需要是熟悉本市情况的广州市居民,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敢于坚持原则,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具备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资格者优先。
  从即日起,“候选人推选表”及相关资料可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upo.gov.cn/wyweb/)下载,或向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局020-83262990)索取。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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