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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时代脉搏 提高规划决策水平

时间:2012-06-07 10:37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魏盼生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汕头市规划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昨天在市政府召开,来自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代表、公众代表共33名委员获聘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市长郑人豪勉励新当选的委员认真履职,做对历史负责、让人民满意的规划。
  郑人豪指出,城市规划委员会是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责任神圣,使命重大,委员们对于城市规划投出的每一票都承载着汕头540万人民,以及所有关心关爱汕头发展的海内外潮人的重托。希望委员们要抓住特区扩围和汕潮揭同城化机遇,围绕建设“潮汕首邑、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城市发展定位,坚持“理性、科学、精明、超前”的规划理念,使规划由基本适应向适度超前转变,城市功能由单项突进向综合配套转变,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强化规划决策的前瞻性;要继续完善规划委员会章程和审议制度,优化成员结构,集中一批议事能力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专家和公众代表参与到城市规划决策中来,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提升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充分考虑汕头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在适度超前和切实可行之间寻找平衡点,把握规划的前瞻性与时序性、理想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原则,使规划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确保规划决策的可行性;同时,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刚性约束,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改规划,规划委员会要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规划执行的跟踪管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确保各项规划切实执行,维护规划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介绍,实施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是提高城市规划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城市规划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第二届城市规划委员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审议通过《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5个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工作与政府换届同步,本次换届进一步精简规划委员会机构和人数规模,从原来42人减为33人,其中,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委员16名,专家代表委员10名,公众代表委员7名,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超过全体委员一半。
  大会宣布了市政府关于汕头市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组成。郑人豪向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副市长林依民、徐凯出席会议。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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