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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齐洁美”城市道路不设西瓜临时销售点

时间:2012-06-02 10:13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黎兆齐 吴希玉

营造“齐洁美”城市道路不设西瓜临时销售点

 今后“西瓜车”不能在路边摆卖 记者 段柳健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黎兆齐 通讯员吴希玉)贩卖西瓜的货车在路边一字排开,这样的场景在南宁并不鲜见。但今后,这样的现象将被禁止。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获悉,今年市区西瓜临时销售摊点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城市道路。

  目前正是西瓜上市季节,西瓜临时销售摊点占道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亭江路水塘江段、秀灵路、白沙大道等多条道路看到,不少瓜农用小型货车将西瓜拉到慢车道或人行道上销售,一些驾车经过的车主将车直接停放在西瓜车旁边,导致交通拥堵。

  据悉,往年夏季,城市管理部门都会在各城区非主干道适当审批设置临时摊点,允许进城瓜农摆卖自产的西瓜等瓜果。但今年,情况有所不同,随着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的深入实施,结合去年南宁市推行的“创业街”和“跳蚤市场”,为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今年市区西瓜临时销售摊点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城市道路。

  为做到既要落实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确保市容整治工作不滑坡、不“回潮”,同时方便市民、为瓜农提供销售的方便,南宁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向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为瓜农提供方便,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单位庭院要划出专门的区域进行西瓜销售。

  在倡导西瓜销售进门店、进市场、进小区的同时,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允许市区内次干道两侧闲置的空地、停工的工地适当设置临时销售摊点,严禁审批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市区内所有的经审批同意设置的西瓜零售摊点,摊主需自备果皮箱(筐),保持摊点周围的卫生,做好西瓜皮等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工作(可委托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回收和处理),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秩序,要主动劝导消费者爱护环境卫生,禁止随地扔弃西瓜皮。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设置西瓜临时销售摊点。经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安置瓜农有序经营,方便广大市民购买。对于未经审批占道销售、跨门槛销售、乱搭乱盖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要组织辖区执法力量依法全面清理。

  记者还从南宁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获悉,今年的西瓜临时销售摊点,其经营时限不能超过8月15日。经批准设立的西瓜临时销售摊点,因城市建设管理或者交通管理需要,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变更或取消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清退场地。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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