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召溪摄影报道 通讯员葛振鹏于佳宏 实现有居: 五年内解决住房困难 “今年,市中心区住房保障预登记范围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新就业大学生还不受年龄限制,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住房保障门槛再次降低,越来越多群体受益。”邹长清说。 回望“十一五”,烟台住房供应坚持市场机制与保障机制相结合,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初步构建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廉租补贴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5年来全市已累计为1.5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与“十五”期间相比,全市受益住房保障的家庭增加了一倍。 今年年初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我市提出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在五年内,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省里下达任务指标,年内全市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414套、棚户区改造9614套。其中,新建经适房2000套、廉租房400套,新建和筹集公租房3441套,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573户。 年内,市中心区将在芝罘区选址启动新的集中建设项目,目前已初步选址只楚街道北上坊地块;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制度,新建住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按新建住宅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按土地出让评估时确定的住宅价格回购,主要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出台鼓励社会组织建设公租房意见,并积极探索通过改建、收购、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住房市场,扩大保障房建设量和供应量;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后续管理,年内市中心区集中供应经适房1500套,配租公租房300套、廉租房280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500户。迈向宜居:新建物业公开招投标 “让百姓住上房,更要住上好房。”邹长清介绍,我市在逐步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的同时,正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住宅产业化、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继续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推进百姓居住从“有居”迈向“宜居”。 去年,我市全面推广物业“星级服务”模式,年内市住建局物业科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星级物业项目收费政策。探索推行物业质量保修金、承接查验制度,上半年出台实施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办法,对入住率符合要求的新建物业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 提倡并推广住宅精装修,下半年全市召开一次住宅精装修现场观摩会,新建精装修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拓展太阳能技术应用范围,指导开发项目在草坪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中,优先采用光伏发电技术。探索开展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研究,重点在普通住宅项目推广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为绿化灌溉、景观水体提供水源,并选取1-2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建筑,启动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力争年内有1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继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83个、729万平方米示范项目检测验收工作,全面实现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编制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三年计划,落实改造区域和具体项目,明确改造内容和实施主体,年内完成改造100万平方米。 继续深入开展住宅质量通病治理,针对新出现问题开展技术攻关、研究防治办法,力争新建住宅“无质量通病”率达到65%以上,全面完成三年基本消除住宅质量通病的目标。农村住房方面,年内整治800个村庄的村容村貌,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年内实施整村改造项目150个,新建农房5万户、改造危房2万户。地产转型:向提升品质转变 目前,烟台的住房需求处于由量的增长为主的阶段向质的提高为主的阶段的转变,以提高居住质量为目的的改善性需求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成为支撑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今后一个时期,本地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将逐步释放出来。 据了解,“十二五”烟台市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以上,伴随着烟台经济的发展,也将会吸引外来人口的持续进入。农民工进城,西部内陆向东部沿海以及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人口的流动,这些都将推动我市城镇人口的增加,随之带来相应的住房需求的增加。另外,近年来,烟台市婚姻登记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传统观念下,新组建家庭一般会购置婚房。未来几年,这部分刚性需求将较为集中地释放。 邹长清介绍,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和城市规划的引控作用,加快推进旧城旧村改造步伐,努力推进房地产开发实现由注重“住宅地产”向注重“产业地产”转变,由“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向“提升住宅品质”转变。计划到“十二五”末,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和环境优美的核心区,成为展示烟台区域性中心城市形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示范区,成为适宜海内外投资者创业和生活、休闲的理想场所。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