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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等同于城市建设

时间:2012-05-31 15:40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为之

  近年来,全国各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以“塑造都市新形象”为目标的大城市规划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很多地方认为城镇化就是城市的美化、亮化和绿化。一番大拆大建之后,平房拆了、马路宽了、楼层高了,但是很多人所期望的幸福并没有随之而来。由于急于求进,城市改造过程中设计的不合理和服务功能不配套,市民的生活、就业、医疗、保险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较快与公共服务短缺的矛盾重新浮出水面,成为制约当前城镇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之所以产生以上问题,相当程度上是没有把握城镇化的实质。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流动的过程,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城乡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不断缩小,最终实现城乡融合。

  在城镇化过程中,应着眼于本地实际,考虑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土地承载力。必须重视粮食安全问题,这是城镇化规模非常重要的一个约束条件。二是环境安全的约束。很多地方因为推行城镇化而出现空气质量变差、水资源严重缺乏,很多西方大都市出现的交通拥堵、环境恶化问题开始在我国部分城市显现,这些都是环境因素对城镇化速度和规模的约束,应当妥善予以处理。三是就业岗位的容量。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在人口向大城市、中等城市转移的过程中,绝对不能简单地追求放下锄刀就是城镇人的做法。没有工业化的基础,没有就业岗位的支持,片面追求硬件的城镇化是不可取的。

  加快城镇化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好就业、环境、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问题。然而,有些地方却把城镇化等同于城市建设,盲目建大广场、大草坪、宽马路、摩天楼等形象工程。而更重要的一些要素,如城镇功能是否完备、城镇作用发挥得如何,居住是否舒适,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不少地方,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这导致在城镇化过程中,对农民的利益保障水平较低。除了基本的征地安置补偿和养老保险外,失地农民的就业、医疗、就学等公共服务缺失。不少地方,城镇建起来了,但因招不来商,引不来资,能给农民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少,很多已经“农转非”的新市民不得不像过去那样继续外出打工。城镇化的实质在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城市财政的收入与支出应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各地政府应将精力从城市规模扩张转到城市管理上来,切实从市民的生活条件改善入手,切实解决好市民普遍关心的生活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让市民真正分享到城镇化的成果。

  城镇化转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因为固有生活条件的限制和生活习惯的不同,特别是新生代进城农民还具有组织化程度低、职业技能、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等特点。应促进农民工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通过多种形式的社区互动,促使农民工融入新社区,完成社会认同的转变;通过一系列社会培训,促进农民工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的提高,促进农民工社会角色和社会分工的改变,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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