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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线不能“碰”绿地不能“变”

时间:2012-05-24 17:53来源:河北工人报 作者:刘堃茹
    ——省住建厅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管理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城市绿线管制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起到积极作用。针对侵占或破坏城市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城市公共绿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居住区绿地建设停车场等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直接影响城市绿化环境、侵害居民切身利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的监管工作,要明确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绿线建设的部门监管职责,做到绿线管理各个环节无缝对接。

  规划绿线范围不得改作它用

  《通知》要求,已建成绿地的绿线作为保护线,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设施建设;规划绿线作为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不得改作它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明确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绿线建设的部门监管职责,做到绿线管理各个环节无缝对接。
  经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当地居民意见,并采取异地绿化补偿措施后批准实施;涉及调整绿地系统规划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履行规划修改程序后实施建设。

  建设工程要与绿化“五同时”

  根据规定,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备案、同时交付使用。验收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各级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绿线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违法行为查办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变更绿线规划、侵占或改变绿地性质等突出问题。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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