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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应满足公民知情权

时间:2012-05-24 17:43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宁新春

  本网报道,东莞南城御花苑业主唐先生状告市城乡规划局,因为市城乡规划局没有提供唐先生要求查看的“御花苑整体规划图及整体红线图”,只有由10块规划红线图组成的示意图。

  事情经报道后,引起了空前的热议。其关注点也早已跨越了民告官宣示权利的标杆价值,而是政府部门在履职当中应对民众公开信息到何种程度的问题。

  公民唐先生不堪所住小区附近20来年不间断的施工打扰,一怒之下跑向规划局要求查看规划,想弄清楚到底周围还有哪些建筑要搞,何时才能得一个耳根清静。唐先生按程序查询,规划局依程序回应,本是和谐之极的互动图景。但是所给不能满足所求,反复交涉无果,双方打起了官司。焦点在于唐先生认为规划局公布的信息不全面。规划局声称没有整体的规划图,认为自己也履行了公开义务,唐先生应该到此为止。

  以常人之理解,城乡规划局之职能就是规划城乡,没有整体规划图之说,自然难以取得唐先生之认同,也难为网友所理解。堂堂城乡规划局,居然对城镇没有整体规划?难让民众认同实是情理之中,很明显,如果是真没有整体规划,则只能说明政府部门的失职;如果有而不予全部公开,则未免敷衍了公众的知情权,骨子里还是权力的傲慢。

  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说就拿邻近城市深圳来看,在莲花山上,就能找到专门的规划展览室,对未来深圳的发展,何处着山何处设水都清清楚楚。怎么到了东莞,则连城市范围内的小区周围的整体规划图都拿不出了呢?

  我们知道,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综合发挥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唐先生的痛苦确实是城市规划带来的,城市规划部门也应该协调这种公民眼前的痛苦与社会长期效益之间的矛盾,最起码的,应满足作为涉事公民的真知情、全知情的权利。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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