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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计划五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

时间:2009-12-18 12: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1月2日消息:10月27日,延寿镇居民张永生与县棚改办签订了产权调换协议。张永生原房产权面积为29.9平方米,调换面积为45平方米楼房。令张永生意外的是,经过各种优惠补偿冲抵后,不但不添钱了,棚改办还倒找给他1万多元。
  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延寿县进行棚户区改造以来,棚户区居民屡屡得到的实惠。“棚户区改造就是要让穷人得实惠”,延寿县棚改办主任房显华说:“延寿县去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县委、县政府的目标是‘大力度拆迁、大手笔规划、大规模建设、大资金投入’,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县十片棚户区改造,进而基本完成城镇建设改造。”
  据了解,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延寿县城镇住宅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但相应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既开发商专挑升值空间大的地段开发建设,使城市规划束之高阁,往往是一片大楼的背面就是一片棚户区,更为严重的是城市建设改造市场化并没给困难群众带来什么实惠,“住房难、居住环境差”等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延寿县决定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力争用五年时间将全县十片棚户区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决4000多户棚户区居民住房难、居住环境差等问题。
  延寿县棚改办主任房显华认为,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拆迁问题,而资金又是拆迁的瓶颈,同时要有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棚改政策进行配套。
  延寿县通过政府投入和融资等手段,先后解决两片棚户区拆迁所需2500多万元,使原来的棚户区变成“净地”。然后,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行棚户区建设改选招商,其根本原则是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及要求,保证棚户区居民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是延寿县持续五年的“利民好事”,但要办好必须有好政策和好办法。为此,延寿县在棚改启动前就筹备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他们将政策和方案在全县进行两个多月的讨论和完善,先后召开40多个由各类界别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提出40多条修改补充建议,形成了一系列如《延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暂行规定》等10多个政策及法规文件,将棚改工作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努力将各环节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当然,一切工作的原则都是要“让棚改户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改善居住环境”的梦想。《暂行规定》规定,最低保障户型为45平方米,标准户型为60至90平方米,原调换面积低于保障户型的,增加面积按建安成本购买,目前延寿县的标准为每平方米810元。如果选择标准户型,超出调换面积以低于市价标准购买。
  关于张永生的“倒找钱”现象,房显华解释说,张家除正常的临迁、搬迁、装修补助费和奖金外,因为他们家是低保户、夫妻又都是残疾人,多获得14000元的“照顾”。就这样,各类补偿金与购房款一冲抵,他们家一下由无存款户变成了“万元户”。
    哈尔滨日报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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