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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规划权威”需制度发力

时间:2014-07-06 09:43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叶祝颐

    近日,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免职。广东一知名城市规划师批评“出事官员”不懂常识,规划“疯狂又狂妄”,山顶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一位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说:“‘一朝天子’一朝规划。每个领导都有不同的眼界、思维甚至利益,一般不会延续前任的。官员上任需要政绩,就修改以前的规划,下面‘唯上’的人帮着进行‘自圆其说’的论证,推进表面合法的程序。”(7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万庆良落马了,规划师也敢出来说话了。万庆良是否因为“疯狂又狂妄”规划落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某些地方“一朝天子”一朝规划,官员把规划师抛在一边自封“规划之神”,令人触目惊心。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的意见擅自修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显然与《城乡规划法》精神背道而驰。“山顶开挖大湖,山地建百米大道,疯狂又狂妄。”规划专家炮轰落马官员无疑戳到了城乡规划的痛处。

    依领导个人意志,随便修改城乡规划的现象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挤占民生投入;也打乱了城乡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乡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滋生了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在一些地方,虽然舆论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的问题诟病不断,但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监督制度失灵,导致法不责众,领导违规违纪成本太低。多年来,这种“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怪现象一直没有根本改变。

    其实,对照《城乡规划法》,各级人大加强规划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城市规划违法行为,应是打破“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潜规则的一条有效路径。但是由于各种权力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监督力度难免有所削弱。

    在我看来,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主要有这样几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增加官员违规成本,约束官员非理性政绩冲动,修正官员随意变更规划的短视政绩观。二是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问责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促使决策者保持权力谦卑,学会倾听民意,谨慎用权。三是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乡规划,不能听任有人拍脑袋决策,随意调整规划,无谓地消耗社会资源。对于决策失误者,上级有关部门还要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

    叶祝颐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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