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州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州委书记何泽中强调:“要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扶贫攻坚。坚持走城乡统筹、州府共建、组群发展的路子,突出时代特征、山区特点、民族特色,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是湘西州推进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建设和全面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在城镇化建设中,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的原则性、目的性、有效性,推进湘西州城镇化建设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湘西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要增强城镇化的原则性 在城镇化规律与背景下,各地城镇化建设都走出了自己的道路,湘西州作为贫困落后的民族地区,更要准确把握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将其作为城镇化的基本原则,顺利推进城镇化建设。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城镇化建设要以“人”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重在“化人”,并且为城镇“新市民”提供尽可能地满足其生产、生活、生存、发展基本要求条件。必须将“农民”摆在城镇化重中之重,因为没有农民的加入,没有农民的转移,城镇化就会虚化。二要坚持产业带动。良好的经济基础是城镇化的物质依靠,良好经济基础的培育,重在产业的发展,协调做好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发展,为城镇发展提供产业支撑。结合湘西州城镇化产业建设的现状,要结合资源优势重点做好城镇产业建设,要通过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品牌建设、产业化经营、整合重组企业等手段抓好旅游业、能源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生物医药工业、物流边贸业、矿产业等产业建设,打造城镇工业品牌。三要坚持协调发展。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综合工程,针对湘西州城镇建设中重县城轻集镇、重基础建设轻内涵培育、重人口转移轻公共服务投入、重城镇发展轻农村发展等现状,在以后的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将城镇化的各方面综合考虑,统筹发展,共同推进。四要坚持民族特色。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针。在湘西州城镇化建设中,要抢占民族文化的制高点,打造民俗特征明显、民族内涵丰富、民风十分突出的城镇。要挖掘民俗文化潜力,在城镇建设中集中统一开发,发挥其内在价值。要重点打造好民俗民族名镇。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名镇,加大拥有突出民族特色、民俗特点、历史文化城镇建设力度,打造一批民族特色城镇,提升湘西州民族特色城镇的地位与内涵。 二、要突出城镇化的目的性 湘西州城镇化建设关系城镇的方方面面,但受城镇阶段性以及经济基础等因素的限制,湘西州城镇化难以全面得以推进,在现阶段,结合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战略要求,必须做到重点突出,突出城镇化的目标性针对性。一要科学规划。要准确定位城镇的发展方向,明确城镇的功能定位。科学规划要有前瞻性,要具有对未来农村发展的可融性,同时又考虑区域内的协调性。要结合州委城镇化目标的既定政策,突出时代特征、山区特点、民族特色,认真按照“实现城乡统筹、州府共建、组群发展,逐步构建以州府吉首、7个县城、30个重点集镇为主体的"一市七县三十镇"新型城镇发展体系”的要求,及时修编城镇发展规划,为城镇化提供详尽的规划指导。二要完善基础。必须将基础完善作为新时期新阶段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完善好城镇体系的交通基础,要完善好城镇的硬件,要完善好城镇的软件。更要将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完善列入城镇化的范畴,对基础设施进行科学改造和完善,使投入产生最大效益。三要发展经济。经济发展是城镇化的基础,经济发展为城镇化所需的软、硬件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没有经济发展,城镇化就无从谈起。要抓好城镇产业建设,优化好城镇产业布局。更要牢固树立经济发展的理念,破除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障碍,并从经济发展方略、制度体制、外部环境等各方面为加快经济发展而努力。四要改善民生。在城镇化中,要着力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卫生医疗、基础教育等民生事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五要管理有序。必须创新观念、创新举措、创新手段,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推进城镇管理走向现代化。要提升城镇政府管理的职能,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纳入城镇政府职能范畴;要广纳贤才,充实管理队伍,引进城镇管理人才充实基层政府部门领导岗位或者专业岗位,提升小城镇的管理水平;要努力探索,实施多元化管理,跳出政府单一管理的传统思维,广泛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他们对城镇的管理热情和管理能力。 三、要提升城镇化的实效性 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综合工程,不仅需要城镇自身的培育,也需要社会制度、政府职能、城镇管理的创新,更需要相关政策的完善与城镇文化、品牌、内涵的宣传的营销,提高城镇化建设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用。一是制度创新。对于贫困落后民族地区的湘西州更是影响深远,推进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城镇化的必需选择。可以先行先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达到相应国家政策的农民,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落户城镇并享受城镇相应待遇;可探讨农地流转制度改革,确保农地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互利、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可以建立统筹城镇的就业制度,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劳动用工规范、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创新,为农民城镇化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农民向城镇有序转移。二要职能转变。要重塑城镇政府价值取向,建设有限政府、有为政府,实现政企分离、政社分开,按照 “小机构、大服务”的目标,健全完善与小城镇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构,再造小城镇政府管理流程,彻底改变以往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三要管理优化。要树立“以人为本”管理思想。打造人性化基础设施,培育城镇文明,优化环境质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要推进中心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按小政府大社会、小机关大服务、新城镇新体制的要求建立一个职能明确、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小城镇管理体制。要推行城镇综合管理,提高城镇管理的社会化程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决策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体系,让城镇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四要政策配套。完善的配套政策是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有序发展的保证。各级政府在贯彻运行政策中,要注意与城镇化相结合,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不足、新居民待遇缺保障、城镇内涵培育不力等问题。要制定城镇发展政策和城镇招商引资政策,扩大城镇化融资渠道,制定城镇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民营、私营企业来城镇发展,积极培育城镇经济重点与增长点。要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国家与省对城镇化建设的项目、资金、支持、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全面推进湘西州城镇化建设。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