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9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006年至2010年,是我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五年。把握时代特征,立足市情,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克服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开拓创新、团结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675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12%,比“九五”末期接近翻一番,年均增长12.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5美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84.8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42%,是“九五”末期的2.4倍,年均增长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00亿元,是“九五”末期的1.9倍,年均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105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20%,是“九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22.5%。
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14.3:43.2:42.5,调整到2005年的10.7:46.8:42.5。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4.2%。主导产业作用突出,汽车、食品、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149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7%。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50%提高到60.2%。
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有558户国有企业完成了各种形式的改革。盘活有效资产223.8亿元,安置职工22.9万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4 万人、75.8万人和93.1 万人。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投融资体制、小城镇综合试点等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4亿美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26%,是“九五”末期的2.6 倍,五年平均增长20.8%。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39.6亿美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13%,是“九五”时期的3.2倍。与30个国家和50个城市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外商在长投资企业达到3366 户。外派劳务五年累计6.7万人次。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1.3%。
城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集中力量建设了龙嘉国际机场、轻轨一期、引松二期、伊通河治理、绕城高速公路、石头口门水库增容、城市供热改造等100多项重点工程。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900公里,发电机组容量101.6万千瓦,发电能力57亿千瓦时,日供水能力115.6万立方米,燃气年供应量2.5亿立方米,城市综合气化率95.9%。供热面积7700万平方米,热化率75%。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一批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初具规模,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得到加强,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农村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达到70%。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市图书馆扩建、伪皇宫改造、长影世纪城、亚冬会体育场馆等一大批项目相继建成。汽博会、农博会、冰雪节、电影节等大型会展旅游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
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推进。“蓝天”、“碧水”、“绿化”、“安静”工程稳步实施,净月潭退耕还林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九五”末期的7平方米增加到8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5%。工业固体废旧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全年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0000元和4180元。五年累计开发就业岗位40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万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90万人次。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农村居民砖木结构住宅比重达到80%。城市居民万人拥有私人小汽车624辆,百户拥有电脑40台。城市和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降至36%和4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11‰,平均预期寿命75.9岁。
总体上看,经过五年的奋斗,长春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城乡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工业化基础日益雄厚,现代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这些都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市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是重化工业加快发展和城市化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全市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并向5000美元迈进,经济进入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发达国家制造业和部分服务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明显,有利于老工业城市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我国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产业结构的调整、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将为经济增长创造巨大的空间;国家继续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达地区到东北投资的势头强劲,有利于我们集聚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发展;省里积极支持长春在全省率先发展,长春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与信息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会更加突出。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更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各种矛盾的凸显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我市的汽车、农业等产业将会受到国际竞争的更大影响;地区和城市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先进地区和发达城市聚集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欠发达城市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体制、机制改革必然会带来利益的调整,社会各阶层利益协调难度加大,社会进入矛盾多发期;“三农”问题的困扰短期内难以解除,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开始显现,特别是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入调整期;部分资源供给偏紧,水、煤、气等生产要素短缺问题比较严重,这些都将成为我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从发展趋势看,“十一五”期间我市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发展期,我们已经具备化解不利因素加快发展的基础与条件。只要谋划得当,措施得力,务实苦干,就能够克服困难,在迎接挑战中实现既“快”又“好”的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解决问题,消化矛盾。
二、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继续深入实施依法治市、科教兴市、开放带动、县域突破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和科教文化三大中心,进一步壮大“两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五大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开发区、城区和县域三大经济板块,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抗波动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基本完成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历史使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长春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比较鲜明、经济结构比较合理、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指导原则:
必须坚持更快更好地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扩大经济总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走经济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
必须坚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积极主动地推进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必须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由依靠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带动转变。
必须坚持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突出工业主导地位,用信息化推动工业化,注重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服务业的带动作用。
必须坚持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注重与国际经济融合,广泛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逐步把长春发展成为广泛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经济外向度较高的开放型城市。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扩大就业、提高城乡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始终着眼于大多数群众,尽心竭力为群众谋利益。
(三)战略任务
重点发展十大产业。进一步壮大汽车、农产品加工两个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三个主导产业,加快培育能源、建筑和材料、旅游会展、文化、金融五个重点产业,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二、三产业协调并进的多元化产业体系,增强城市经济的竞争能力与抗波动能力。
加快建设九大基地。集约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建设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国家农产品加工与出口、国家光电子产业、国家生物产业、国家药品出口、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国家轨道车辆研发生产、国家鹿业生产加工、国内外著名的君子兰花卉产业等九大基地,扩大规模,提高集聚能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全力打造六大特色名城。立足现有基础,突出特色优势,全力打造长春国际汽车城、绿色食品城、科教文化城、电影城、森林城、雕塑城,形成鲜明的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扩大城市的对外影响力。
做大做强三大经济板块。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加快产业和要素集聚,积极推进开发区、城区和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三大板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农业投入力度,开发提升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培养造就新农民、建立完善新体制、培育发展新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济实力,努力构建有序、和谐、文明的新农村。
显著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和比较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大生态建设投入,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生态资源,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适宜居住和创业的北方最佳生态园林城市。
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拓宽就业渠道,大幅度增加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的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市民素质,加强道德建设,丰富文化生活,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依法治市水平,积极构建民主法治、健康安全、公平正义、诚信友善的文明都市。
(四)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13%左右(按2000年价格计算),经济总量力争比2005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与GDP保持同步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全市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6%;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以上。
社会进步目标。2010年,全市适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城区普及高中段教育,县(市)高中段入学率达到80%;各类人才总量达到95万人;万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7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城镇累计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农村转移劳动力人数每年新增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人民生活目标。到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城市和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33%和43%;农村贫困人口年均下降20%左右;城镇医疗保险人口参保率达到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上升幅度控制在2%左右。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城乡建设目标。到2010年,建成1小时都市经济圈快速交通体系,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82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长度达到40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98%;城市热化率达到80%;30%的行政村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
资源环境目标。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能源及主要矿产开发保护体系初步形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国家二级标准,一级标准天数逐年增加。
三、产业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实施“二三五”产业发展战略,继续调优第一产业,做大做强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开发和培育特色名牌产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到201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15%和13%以上。
(一)进一步壮大两大支柱产业
1、汽车产业
巩固汽车产业优势,支持一汽集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品体系;加快汽车产业开发区建设,培育汽车零部件企业集群;创造条件,积极发展与一汽差异化的各种类型整车。到2010年,汽车工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其中,一汽集团产值2000亿元,汽车零部件产值700亿元,与一汽差异化各种类型整车产值300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汽车生产、研发和出口基地,打造长春国际汽车城。
汽车整车。重点发展轿车,加快开发经济型轿车,提高自主品牌轿车比重。扩大卡车生产规模,引进与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吨位重型车和系列中型车。鼓励发展工程自卸车、厢式运输车、食品保鲜车、无污染垃圾车等专用车和特种车。
汽车零部件。重点发展汽车电子、内饰及附件、转向及传动、发动机及附件等七大领域。到2010年,属地零部件生产为一汽配套率占50%以上,并逐步实现向国内外市场供货,建成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和出口基地。
汽车研发和服务。增强自主开发与设计能力,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汽车研发中心。提高车身开发技术,形成汽车底盘匹配能力,加快新型和代用燃料汽车发动机、汽车电子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销售、采购、仓储和配送,建设汽车物流园区。围绕汽车售后服务,建设汽车贸易服务园区。
其它行走机械。支持长客股份公司技术改造,推进国际间合作,以发展高速、高档铁路客车和城轨客车为重点,加大轨道车辆研发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零部件配件属地化产能,建设国家轨道车辆研发与生产基地。到2010年,轨道车辆产值超过100亿元。重视发展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械制造业;扶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发展高水平的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增加产品门类,形成新的装备制造业和行走机械企业集群。
2、农产品加工业
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实施系列开发、名牌带动战略,全力推进玉米、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大豆、稻米、蔬菜和乳制品十大加工体系建设,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我市第二大支柱产业,建成国内最大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绿色食品城。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
玉米精深加工。加快建设长春玉米工业区,重点发展化工醇、赖氨酸、有机醇、淀粉糖、聚乳酸、聚脂等深加工系列产品,带动纺织、日用化工、工程塑料等下游产品开发。到2010年,形成500万吨玉米加工及200万吨化工醇生产能力,力争实现产值600亿元。
畜牧产品深加工。提高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加工能力,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建设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重点开发梅花鹿产业园区、集中养殖区和科研园区,建设国家鹿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到2010年,牧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50亿元。
粮食、蔬菜饮品加工。重点开发精制米、小食品、大豆营养制品、小包装鲜净菜和果品、奶制品、优质酒类、系列饮料等加工产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由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方向发展。到2010年,粮食、蔬菜饮品加工产值达到150亿元。
君子兰花卉。依托“中国君子兰之乡”知名品牌,推广组培技术,实施工厂化生产,建设以宽城、绿园、二道君子兰产业园为重点的养植基地,建设集花卉培育种植、展览展销、旅游观光、出口创汇为一体的君子兰花卉产业基地。到2010年,君子兰种植面积达到100公顷,产值达到100亿元。
(二)大力发展三大主导产业
1、光电信息产业
以光电子技术为依托,重点开发光显示和汽车电子两大产业链条,突出发展光电子器件与材料、光电仪器仪表与设备和软件三大重点领域,培育龙头企业,推进终端产品开发,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制造、贸易物流、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光电信息产业基地。到2010年,光电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光显示。重点发展以LCD、LED、PLED为主的光显示系列产品及控制模型和相关系列产品,形成产业链,在技术上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建设覆盖全国的光显示工程技术中心、测试中心,形成集聚效应。
汽车电子。重点发展汽车控制单元电子系列产品、汽车传感系列产品、汽车车载通讯系列产品、汽车驾驶控制电子系列产品,积极参与国家汽车电子计算机平台工程建设,提高为汽车配套份额。
光电子器件与材料。重点发展激光器、光电编码器、光栅光电传感器等系列产品以及光学玻璃、稀土材料、发光材料等光学材料,提高市场占有率。
光学仪器仪表及设备。重点发展频谱分析仪、生化仪、电子产品精密加工、医疗精密仪器等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逐步替代进口。
软件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安全认证软件,教育、工业、农业等多领域的应用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平台,密切软件与其他产业的联系,形成互为推动、互为依托格局。
2、生物医药产业
依托生物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医药中间体和化学药,扩大生物技术在农业、牧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药品出口基地。到2010年生物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疫苗。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从全菌苗、裂解苗向基因工程苗、从单价苗向多价苗、从注射接种苗向口服接种苗、从预防性疫苗向治疗性疫苗发展。
基因工程类药。扩大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人α干扰素系列等产品生产,加大重组蛋白类药物凝胶剂、干扰素等系列产品新剂型的深度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化水平。
生物中药。利用生物技术开发中药资源,重点开发人参、鹿茸等生物中药产品,提高中药市场竞争力。
医药中间体。以玉米为原料,依托大成集团,采用生物技术精深加工,生产医药级赖氨酸、谷氨酸、改性淀粉等系列产品。
化学药。推进生物技术在化学药品制造领域的广泛应用,扩大化学药物生产规模,提高化药市场占有率。
3、现代物流业
以建设北方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依托区位、交通、信息等优势,积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搞好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汽车、玉米、陆港和空港等4大物流园区;依托重要商品集散地和公路交通枢纽,建设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等8个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完善机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现代化的物流网络体系。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组织方式,系统整合现有物流组织和资源,培育一大批大型物流企业。鼓励现有仓储、运输、电信、邮政、商业等领域的重点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到2010年,现代物流业营业收入达到900亿元。
(三)积极培育五大重点产业
1、能源产业
以满足能源需求为目标,加快本地能源开发建设,积极引进外地一次能源,大力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逐步建立以能源引进为主、本地能源开发为辅的能源保障体系。推进九台煤炭的勘探和开采,扩建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加快建设热电三厂、九台电厂等重点项目。广开能源引进渠道,积极推进俄罗斯天然气、大庆天然气和吉林油田天然气引进工程,推动农安油页岩、吉长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缓解能源短缺问题。积极发展洁净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能源产业产值达125亿元,属地煤炭开采量力争达到700万吨。
2、建筑和材料制造业
建筑业。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建筑与房地产市场体系,合理调整住宅开发结构。引导促进住房消费,大力发展与市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普通商品住房,适当发展中高档商品房。重点进行出城口旧房改造、铁北地区商业与房地产开发、南部新城高档住宅和商务区建设。到2010年,房地产平均每年施工面积600万平方米左右,累计投资700亿元以上,基本完成旧城改造。
材料制造业。推进新材料的轻量化、功能化、复合化和产业化。加快开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金属材料、生态环保材料、汽车用先进材料和纳米材料等,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建设国家重要的新材料研发与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水泥、陶瓷等传统材料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建设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到2010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材料制造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3、旅游会展业
旅游业。重点发展汽车工业、冰雪运动、电影文化、娱乐保健、伪满历史遗迹、雕塑艺术等六大支柱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农业观光、科普、东北民俗、净月潭森林氧吧、波罗湖湿地、专题公园、辽金文化和沿江自然风光等八大特色旅游产品;建设净月、双阳现代休闲度假、九台西部等民俗文化、城市中心综合三大旅游产品集群。“十一五”期间,力争创建3处4A级景区,每年建成一处3A级景区景点。雕塑旅游、影视旅游成为国际品牌,汽车旅游、会展旅游和冰雪旅游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到2010年,旅游业收入达到270亿元以上,旅游外汇收入达到7000万美元以上,力争进入“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行列。
会展业。重点培育汽车、农业及食品、生物与医药、光电、教育、影视、冰雪、雕塑、体育、民博等10大系列会展品牌,把东北亚博览会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北方第一展会。到2010年,年均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25项以上,重要展会60个以上,带动相关产业收入150亿元。
4、文化产业
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优势,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构建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主,中小文化企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休闲娱乐、创意文化五大行业,建立汽车、影视和创意三大文化产业园区,全面推进文化印刷集中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数字电视、文化大厦、汽车技能培训中心、印务中心、机械加工培训中心、赛车场八大重点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文化氛围,扩大文化交流和对外影响,加快建设长春科教文化城、长春电影城、长春雕塑城。到2010年,文化产业收入超过70亿元。
5、金融业
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促进金融资源集中,大力发展各种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适应加快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的整合重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加快引进中外合资、独资金融机构,“十一五”期间争取引进外资金融机构2-3家。积极培育各类机构投资者,加快发展各种基金,努力吸引国内外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来长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证券、咨询、评估、投资等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保险业,规范发展信托、租赁、基金、财务、担保等非银行服务业。加强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推进市商业银行重组和市农联社改革。到2010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到100户,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和10%,保费收入达到70亿元。
四、城市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规划、联动发展,走集中城市化发展道路,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努力构建长春大都市经济圈,提高城市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城市空间布局调整
1、优化发展中心城市
以长春市建成区为主中心,南部新城核心区为副中心,双阳、富锋、兴隆、机场等为外围组团,东北—西南为主要工业发展方向,东南—西北为主要生态建设方向,形成“主副中心、分散组团、轴向发展”的城区发展格局。到2010年,长春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50平方公里左右,市区人口控制在360万人左右。
重点建设的区域。以人民广场为核心,城市二环路以内的核心区域为城市的中心区,集中布局金融保险、文化教育、信息通讯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以市政府南移为契机,规划建设南部新城区,形成城市的副中心,集中布局现代化、生态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和行政、文化、旅游、会展、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在城市中心区外围,根据各城区的区位优势、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汽车开发区、空港经济区、玉米工业园区、西客站建设、宽城区政府北迁以及世纪广场和东方广场等周边开发为契机,规划建设几个有特色、高品位的区域性中心。
鼓励开发的区域。城市的西南—东北方向是工业发展主轴,实施重点开发。西南部依托高新区与汽车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汽车产业,构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特色工业区和新城区;东北部依托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湖开发区,集中布局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玉米加工业、出口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建设成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向型经济区域。
控制开发的区域。城市的西北—东南方向是城市生态建设主轴,实行控制开发。城市西北部限制一般工业和大规模的人口集聚,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发展都市农业;城市东南部作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重点区域,限制发展一般性制造业项目。万宝、米沙子方向,是城市未来工业发展预留地,必须科学控制,防止低水平盲目开发。
2、加快建设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步伐。加大道路、给排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引导产业、人口和其他要素向县(市)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集聚。“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4个次中心城市,以及卡伦、合隆、五棵树、米沙子、伏龙泉、哈拉海等12个重点城镇。到2010年,4个次中心城市城区人口超过25万人,各重点镇区内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
3、努力构筑大长春经济圈
建设和改造市域内部分国道、省道和县道,以长春为中心,以高等级公路连通长春与周边的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公主岭、长岭等县(市)区,在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构建一小时经济圈交通网,并逐步实现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交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带动长春经济圈快速发展,培育城市集群和产业集群。加大同吉林中部城市群合作的力度,加快建设长吉经济带。扩大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东北物流走廊和东北经济隆起带,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道路交通、水、电、热、气等一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提高承载能力,增强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
1、综合交通体系。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公路、铁路运输为主导,以航空运输为辅助的中心成网、外围成环、四周放射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建设长春交通枢纽中心。
城市路网建设。以完善城区道路网、建设城市快速路、改造城市出口为重点,新建和改造150条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启动城市快速道路系统一期工程,对二环路、三环路及纵横方向主干路网的瓶颈路段、路口进行拓宽改造,重点建设解放大路-亚泰大街、吉林大路-东盛大街及东三环路等交通节点的立交桥或高架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逐步实现二环路、三环路重要道路网节点立交化。新建和改造102线国道安龙泉出入口、北亚泰大街、长农公路、长白公路和一汽等5个城市出入口。重点发展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完善与新建轨道交通工程,适时开展城市地铁前期工作。
铁路、航空和航运网建设。配合国家规划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新建铁路西客站,建设长吉高速铁路、长白铁路复线和长双烟地方铁路。改造长春铁路编组站和东站集装箱场站。完善龙嘉国际机场功能,增加航线,建设机场物流区。疏浚松花江航道。
2、城市供水。积极配合省里抓紧实施以长春为重点的中部城市群引水工程,新建第五水厂,规划筹建第六水厂,新建东南部和南部水质净化工程,完成地下455公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改造二次供水设施。2010年市区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
3、城市供热、供电、供气。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为主,实现单户计量和网络服务入户;其他组团和城镇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加快电厂、城区电站和输配电网建设力度,2010年全市年供电能力达到139亿千瓦时。规划建设引气工程,完成地下400公里煤气管网的改造,2010年全市日供燃气能力力争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
4、棚户区改造。建立政府组织、以区为主、市区联动机制,在保证棚户区居民利益、保护有文化价值特色街区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配套建设、梯次开发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有计划、有组织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三年内完成市区108块、71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
5、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宽带城域网、宽带接入网和城域宽带网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城区光纤到社区、到家庭,农村到村部。加快信息化政务建设,完善长春信息港、政府专网、部门纵向网和基础数据库,逐年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发布的水平。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建设综合性电子交易以及汽车、农产品专业电子商务系统,促进信息处理、物流管理、配送服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到2010年,城市信息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城市管理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继续实行一级规划、两级建设、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园林、绿化、环卫、市政等事权。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推进城市管理向社区延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市政等单位改制步伐,实现建管分开,建立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普及社区物业管理,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管理,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实施交通畅通工程,规划预留空间,加快建设停车场。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完善交通指挥、调度、监管系统,提高动态管理水平;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现为市民执法、让市民满意。
五、开发区经济
发挥各开发区在区位、环境、体制、人才和产业方面优势,按照“技术创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辐射带动”的思路,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综合性产业区和现代化新城区。到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净月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长江路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一)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坚持新型工业化方向,积极引进、开发大项目,重点发展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形成汽车及零部件、玉米深加工、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装备制造、畜产品加工、材料加工等产业集群。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各开发区要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培植自主创新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玉米加工业、现代物流业和出口加工业;汽车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与服务业;净月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洁净工业;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新型商贸、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其他省级开发区,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其它资源加工业为主,承接大城市扩散产业。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集中规划欧盟、韩国、日本、俄罗斯、台湾、香港、苏州等专业招商园区,引进境内外优势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合理调整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挖掘、清理和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水平,采取土地置换、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和“飞地工业”发展模式,推动开发区向外延伸触角。创新开发机制,制定和完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确保大项目、好项目进区落户。“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
(三)培育新的龙头企业
发挥比较优势,积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建设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物流四大领域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行业集聚发展。“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每年分别建成3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其他省级开发区,每年建成2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重点企业,以重点企业带动重点产业发展。
(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
探索多样化投资运营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营造生态良好、和谐安定、便民利企的生产生活环境。继续实行特区特管、特事特办的开发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向开发区简政放权。促进开发区内部管理企业化,外部管理社会化,大力精减机构和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环境,构建市场活力足、制造成本低、分工合作细的产业服务体系。推广“土地换保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和补偿。
六、城区经济
发挥城区优势,整合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推进城区经济在省市区域内率先发展。到2010年,城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3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一)优化城区产业结构
按照“提升老城功能,加快新区开发”的思路,整合各种资源,大力发展集群经济、品牌经济和都市经济,提速提质提效,促进城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城区工业加快调整转型。搬迁、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不适宜在三环以内发展的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郊”、“退老区进园区”。城市上风向、上水头严禁建设影响环境的工业项目。城市中心区大力发展以工业小区、工业楼宇为载体的都市型工业。创新城区工业形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创意型、研发型企业。
改造提升城区服务业。适应消费需求变化,优化服务业网点布局,重点调整服务业内部结构。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旅游会展、房地产、文化教育、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重视发展经济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促进城区服务业提速提效。
引导城郊农业转型增效。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重点建设永久性菜田、生态农业园、苗木花卉基地等项工程。到2010年,把城郊初步建成现代化、生态型、高效益的都市农业示范区。
(二)突出城区产业特色
依据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大力发展特色鲜明、各有侧重、协调共进的优势产业,形成特色企业、特色产品、特色街路、特色文化和特色景观,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朝阳区,老城区培育以商区、商圈为重点的商贸繁华区和精品区,新城区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为汽车配套的加工业、洁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南关区,依托老城区和南部新城建设,重点发展服务业、都市工业;宽城区和二道区,以经开区北上为契机,结合老工业区改造,引导区内各种生产要素向东北方向集聚,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和仓储物流业;绿园区,依托毗邻汽车产业开发区优势,重点发展为汽车配套的加工业和服务业;双阳区,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环保型建材业、鹿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
(三)实现城区集约发展
坚持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产业集约经营,提高城区土地利用效益。
积极培育集约型工业园区。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延伸链条,推进分工协作,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鼓励和扶持每个城区结合各自产业特点规划建设一个以轻工产品为主的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百亿元产值规模的特色轻工产业群。
重点建设精品街区。尊重历史沿革,适应消费需求,挖掘商业潜力和文化内涵,引名企、建名店、育名品,不断扩大规模,培育构筑特色商街。“十一五”期间,每个城区至少建设4个特色商圈。
大力发展楼宇经济。中心城区以商务楼宇为载体,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入驻,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提升产业经营层次,营造现代化大都市氛围。
七、县域经济
继续实施县域突破战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工业拉动、城乡互动和科技促动,以农村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实现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县级财力大幅增长、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面貌明显改善。
(一)推进农村工业化
坚持工业化思维,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实施项目拉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主导向工业主导转变。
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优势,强化对外开放,开发建设一批大项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新建2-3个转化能力大、带动功能强、竞争力具有明显优势的大型企业。
建设工业园区。依托县城和重点镇优势,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集中摆放工业项目,推进区域工业集群发展。重点在合隆、米沙子、卡伦、五棵树等省级经济开发区内,集中力量建设好工业园区。“十一五”期间,力争使各工业园区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推进农业规模化种养。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向种养能手和专业大户集中。鼓励发展私人农场,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生产。2010年,建成专用玉米、优质大豆和绿色水稻三大优质粮基地,扩大出口菜、“三辣”、薯类、瓜果、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黑白芸豆和晒烟等十大特产基地规模。继续实施“粮转牧”工程,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鼓励发展牧业小区和家庭牧场,提高养殖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到2010年,牧业小区和家庭牧场发展到500个,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新技术,发展节约型农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检验、质量认证三大体系,发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作用,搞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快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促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优质化和安全化。到2010年,力争我市农产品全部实现无害化,全市绿色食品品牌达到40个,成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推进农业市场化经营。构筑新型农村流通体系,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培育壮大波泥河花卉苗木、菜园子西红柿、布海果菜、五棵树黄牛、弓棚生猪、柴岗“三辣”等批发市场,构建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地。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中介组织、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壮大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开拓农产品市场,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发展创汇型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和储运。推进产业化龙头企业股权制改造,健全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积极发展非农产业,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模式,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构建市、县(市)、乡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规范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诚信经营、法制观念培训,全面实施乡镇“千人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全面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改善财政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开辟增收途径,建立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制度。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
(四)明显改善农村面貌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创建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县乡公路等级,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启动屯屯通油路工程。“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村屯公路建设里程500公里。重点治理第二松花江和伊通河,推进饮马河与沐石河两大灌区节水改造、涝区治理和旱作节水农业等水利工程。继续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完善供电基础设施。
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整合农村零散村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中心村和特色村建设。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加快生态住房建设。积极预防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卫生环境和村容村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前解决饮水困难和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投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完善县(市)、乡、村医疗机构,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扩大有线电视和通讯光缆的覆盖范围,实现广大农户能够收看有线电视,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加强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活跃农村体育活动。
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尚。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村民和谐相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良好环境。
八、和谐长春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生活舒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氛围。
(一)建设“文明长春”
全面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不断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体能素质。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卫生城、环保城、双拥城、园林城、旅游城建设,整体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作用,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着力推进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科技创新,在汽车、玉米、光电信息、生物、新材料、铁路客车等领域,实施科技发展计划,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和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和支持各类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创办产业园区和产业化基地,鼓励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支持企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开发。发展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科技信息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到2010年,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重点发展农村教育,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对所有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均衡发展城区教育,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改善薄弱校教学设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稳步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汽车、农产品加工、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等6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年培养、培训实用型技能人才5万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续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支持重点学科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实现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公平竞争和相互补充;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健全评价制度,扩大学校教育的开放性。
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三大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控制结核病、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同步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重点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恢复和强化乡镇卫生院功能,健全乡村卫生组织,完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允许和鼓励发展民办医院,重点发展各级、各类专科特色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高医疗机构救治质量,加强医疗费用控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规范与管理。促进中医事业继承与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级计生新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优生优育,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加强人口老龄化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养老模式,积极推进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
丰富市民精神生活。规划建设科技文化中心、美术馆、博物馆、奥林匹克中心、全民健身场所等大型公共设施,鼓励现有文化体育场馆设施全面向市民开放。改进对公共文化单位的扶持方式,推进营利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积极开发和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演出中介组织,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清除文化垃圾,活跃城市文化氛围,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倡导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2010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大力发展竞技体育,重点发展冰雪项目,并保持在全国的前列位置。加快体育竞赛承办市场化步伐,圆满完成2007年亚冬会承办任务。
(二)建设“平安长春”
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治安防范的长效机制,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活动,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对具有黑社会性质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努力促进公平交易。提升警力装备水平,提高技术防范手段,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结案率。
营造稳定的民主法治环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推进政府工作的法治化,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畅通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社会管理的渠道。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处理群众呼声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统一的指挥系统。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投入,做好气象、地震、疫情等公共安全监测预报工作;加强对煤矿、交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冬春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开展对重点隐患场所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建设“信用长春”
改善以信用建设为重点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软环境的行为,塑造信用主体,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建设诚信主体。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继续完善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机制,建设效能、透明、法治和服务政府。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构建企业信用平台,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推进公民信用体系的研究与试点,建立跨行业、覆盖全市、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网络。
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政策制定机制、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完善行政程序法规制度。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规范和信用准则。
发展信用服务。培育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咨询为主体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重点组建咨询、策划类公司,发展人才、金融、科技、物流等市场中介组织。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同业信用自律系统和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
九、就业和社会保障
切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着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健全保障和提高收入的长效机制。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鼓励城市新增劳动力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打破妨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领域转移,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开发、销售服务环节的经营活动。完善国有企业裁员机制,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加大社区工作力度,拓宽保洁、保绿、保安和餐饮服务、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多种就业渠道,重点帮助“4050”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到2010年力争使95%的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落实公共就业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实行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储备制度,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加快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民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范围,实现参保结构多元化。巩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保证个人账户实账运行,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换,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鼓励个人参与储蓄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积累养老保险相互支撑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依托社区为退休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稳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按政策规定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解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加强社保资金筹措与管理。依法加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增强基金支撑保障能力。拓展筹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提高社保资金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社保资金征缴、清欠和稽核力度,建立保值增值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关注城镇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健全家庭收入调查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建立并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动社会互助,建立完善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三)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积极推行年薪制、工资市场调节制等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综合运用税收调节、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适当向低收入阶层倾斜,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领域、新渠道,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引导居民转变消费方式,促进个人消费由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加快培育住宅、汽车、信息等消费热点,拓展文化、旅游、保健、体育、社区服务等消费领域。倡导绿色消费,促进消费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发展家庭轿车,扩大计算机普及率。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受益面,妥善解决中低收入者家庭住房问题。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形式。
十、资源环境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动资源节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适宜居住创业的生态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一)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以森林围城、绿带绕城、林水穿城为目标,建成区内重点实施伊通河绿化等工程,改造新建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城区外围建设环城绿化带、西部防风御沙林,基本恢复以高大乔木为主的绿化风貌。城区绿地面积五年累计新增400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
规划和建设生态保护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在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双阳、山河、石门山、土顶、土门岭、卢家、光明以及农安西部湿地建设10个生态保护区,逐步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和保护。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平原地区重点整治河道,丘陵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推进农村工业向小城镇集聚,集中治理污染源。建设县城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搞好村屯绿化。
(二)环境治理保护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三环路以内全部取消7MW以下燃用散煤的锅炉房,市中心区全部实行集中供热。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重点治理电厂等排污大户。
污水综合治理。实施北郊污水二期工程和西郊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和新建住宅小区自建污水处理和新型节水设施。大力实施伊通河生态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串湖治理,全面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工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建设噪声达标区,治理或搬迁超标企业,加强建筑噪声和娱乐场所噪声管理。修建防噪建筑和防噪屏,促进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取缔居民密集区噪声污染源。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示范区,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土地复垦治理率达到60%,矿山废渣治理率达到60%,地面塌陷治理率达到70%。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管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业废渣。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化,实施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二期及新建东部蘑菇屯垃圾填埋场工程,扩建西部裴家垃圾处理场。
(三)建设节约型城市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原则,大力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建立节约型生产、消费模式,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节约土地。改造治理低产田和退化草场,恢复、保护湿地,防止水土流失。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节约用水。结合小流域治理,增加水资源补给量。扩大湖泊和湿地面积。杜绝重污染项目上马,在缺水地区严格控制建设高耗水项目。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节水工业和节水服务业。推进再生水利用、收集雨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处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坚决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
节约能源。科学开发能源,实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淘汰高耗能工艺和设备。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节约材料。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广使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提倡简约实用的建筑装修。推行木材节约代用,禁止各类产品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
(四)发展循环型经济
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行业、领域和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企业整体改造,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高新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注重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施生物有机肥,开发健康、营养、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式生产模式。推行区域化、规模化、生态化饲养。
十一、重大项目
坚持以投资拉动为主要动力,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提速的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投资渠道,规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构建5大项目支撑体系
结合长春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构建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县域经济五大项目支撑体系。规划建设900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5000亿元左右。其中,“十一五”期间预计完成投资4000亿元左右。
主导产业项目支撑体系。规划十大产业10类48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600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2200亿元。
基础设施项目支撑体系。规划城市道路交通、水、电、气、热等4类18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1500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100亿元。
社会事业项目支撑体系。规划科教、文化、卫生、体育、广电、旅游会展、社会保障等7类9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00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50亿元。
生态环境项目支撑体系。规划植树造林、生态环境治理、资源节约利用、垃圾处理等4类2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100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亿元。
县域经济支撑体系。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资源利用等4类13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600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500亿元。
在项目建设中,政府投资、政府参与、政府支持的重大骨干项目200个,总投资3000亿元,这批骨干项目建成后,将带动相关行业快速发展,带动相关区域开发建设,缓解发展的制约瓶颈,为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支撑。
(二)推进20项重点工程建设
汽车产业园区工程。在城区西南部规划控制面积120平方公里,重点建设整车、汽车配套、研发中心、汽车贸易服务等园区,力争到2010年形成120万辆整车生产能力。
百亿元轨道车辆工程。加快长客股份公司技术改造升级步伐,重点开发高速、高档铁路客车和城轨客车,规划建设国家轨道车辆研发生产基地,到2010年达到百亿元以上产值。
千万吨玉米生化工程。依托大成集团,在兴隆山镇规划建设占地面积43平方公里的玉米工业园区,力争到2010年玉米加工能力达到500万吨。
畜产品深加工工程。规划建设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系列加工项目,到2010年,肉鸡加工能力达到2.5亿只,肉牛加工能力达到60万头,生猪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头,肉鹅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只。
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依托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建设北方彩晶4.5代线TFT-LCD生产线、PLED生产线等40个项目。
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依托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建设8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主体工程和45个产业化项目。
物流园区工程。规划建设三大物流信息平台、四大物流园区、八大物流配送中心,力争到2010年,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城市能源工程。扩建热电一厂、二厂,新建热电三厂,改造供热管网,开发九台煤炭资源,力争到2010年,新增装机容量117.5万千瓦,新增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煤炭产能700万吨。
千万吨水泥生产工程。依托资源优势,加快亚泰水泥四期项目建设,力争2010年达到年产水泥1000万吨,建设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
棚户区改造工程。统筹规划,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108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改造面积713万平方米,确保三年内全部完成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特色工业园区工程。规划建设用地,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以轻工产品制造为主的产业集聚,力争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产值100亿元的特色工业园区。
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完善长春站客运中心功能,开工建设西客站和龙泉货运中心,配套建设公路货运站,构建公路、铁路、航空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现代都市交通枢纽。
铁路建设工程。完成94公里长双烟铁路建设工程,配合国家建设哈大客运专线,启动长吉城际高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到2010年,客货运输能力明显提高。
城市供水工程。配合省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群供水工程,建设第五净水厂,改造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积极推进供水主干线和四县(市)输水管网建设,力争到2010年,年增加引水量6.6亿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
综合文化科技中心工程。在净月开发区长影世纪城南侧,规划建设美术馆、科技馆、博物馆、歌剧院、海洋馆、健身中心、影视放映中心及文化市场等,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空港经济区工程。围绕龙嘉国际机场,重点规划启动高新技术、物流、生态休闲、商住服务等外向型功能区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初具规模。
伊通河生态工程。规划建设伊通河防洪、截污、蓄水及景点等生态工程,力争到2010年,从源头上解决伊通河水体污染,恢复水体景观,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西部造林工程。重点实施三北防护林、城区西部与西北部防风御沙林、环城绿化带拓宽等工程,到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5万公顷。
新增九千公顷永久性菜田建设工程。在城市西北部规划建设保护地蔬菜2250公顷,露地蔬菜6815公顷,力争到2010年,城区菜田面积稳定在1.5万公顷,年生产绿色无公害蔬菜9亿公斤。
污水和垃圾处理与再利用工程。改造、新建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南部污水处理厂、东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郊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等工程,力争到2010年,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再生水利用能力25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300吨/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为基本方向,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到2010年,大部分企业通过合资、改制、改组、改造焕发生机和活力,成为充满活力的新型经济组织。
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重新界定职能,精简压缩编制;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益任务完成;开发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推进事业单位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或直接创办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管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农村县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改革。2010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就业和信息等服务体系。
积极稳步推进投融资体制、科技体制、劳动就业体制、分配体制、价格体制等方面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发展活力。
(二)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
鼓励引进与合作。继续实行引资目标责任制,建立市区间、县区间联手招商、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加强与世界500强等大型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探索利用收购、兼并、BOT、特许经营、风险投资、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利用外资形式。依法放开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经营领域、经营范围、合资股权比例,鼓励和吸引外商来长投资创业。构建长春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及东北地区的分工协作体系,推动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
扩大对外贸易。支持企业向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外经贸主体格局。加强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出口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提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比重。加强与临近城市协作,构筑从空中、海上和陆路连接亚欧大陆、澳洲、美洲等国家的通道。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财税、金融、保险、外汇等相关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带动劳务、原料和产品输出。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其他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通过竞标参与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引导和支持机关干部领办、科技人员创办民营企业。设立引导资金,鼓励民企壮大规模,扶持有实力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完善金融资本市场体系。推进金融创新,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入,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认真做好上市公司后备资源的培育工作,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挥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的连续筹资功能,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投资潜力项目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大力发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断开辟保险资金投资的新领域。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积极争取和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各种贷款。争取国外金融机构在长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增强中小企业项目融资能力。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向支柱产业、环保产业、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大投入。
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收缩政府投资战线,突出支持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的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合理引导和调动社会资金。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搞好项目的包装、设计与申报,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建设资金或专项资金支持。
(四)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人才培养和开发。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机制。鼓励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形成人才报酬与业绩、贡献紧密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
用活用好现有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扶持国有企业各类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投资创业或为企业提供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到县(市)区进行阶段性或长期工作。
强化引才引智。突出抓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才专项基金规模,培养、引进各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长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少数特殊人才、突出贡献者的高收入保障机制。
建立人才服务体系。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完善制度建设,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整体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加强和改善对公共信息和公共物品的管理应用,提高政策、信息、财政等公共资源利用率。实施阳光政务工程,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完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回应体系。
健全服务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府问责制,完善行政赔偿制度。重点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首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民主评议政行风制度,建立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
(六)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
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总体规划由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围绕总体规划的延伸和细化,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将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并通过年度计划促进总体规划的分步实施。
明确规划监督主体。总体规划纲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施,专项规划由规划主管部门监督实施。依据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在市级领导干部、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中落实目标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评估,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并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进行必要的修订,报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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