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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路权规划管理

时间:2017-05-26 17:41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城市道路是公有公用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所以必须在规划和使用上坚持交通公平性原则。

  路权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使用权,是交通范畴内特定的、由交通法规赋予给交通参与者的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一种权利。

  路权规划是一个将各出行方式的出行需求与道路空间资源相匹配的过程,通过有机配置各出行方式的路权,以此为基础优化规划路网,并形成相对合理的路权方案。

  今后应从城市交通角度系统考虑路权问题,构建安全、连续的慢行出行环境。城市道路是公有公用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必须在规划和使用上坚持交通公平性原则。注重慢行及公共交通通行空间,各种交通方式在城市内有机衔接,为居民安全、连续、高效、舒适出行做保障。要通过完善路权的规划分配,切实保障所有交通参与者的道路通行与使用权益。

  要规划设计城市道路空间,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制定江苏省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在城市内路权的安排上,应体现公共汽车优先于私家车的特点。尤其是在主城区、城市核心区、城市易拥堵路段和时段更加突出公共交通优先权,确保公交专用道的畅通。积极通过大数据处理,分析建立城市交通出行模型,优化公交线路、站点布局,最大限度节约道路资源和能源。同时,强化行人、自行车路权。

  要从路权的角度对城市道路的分类进行梳理和深化。目前各地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大类,这种分类方式主要针对机动车通行进行的功能分类,弱化了其他多种交通方式的路权。为实施差异化的路权分配策略,建议结合道路实际使用特点,在现有的城市道路分类基础上,可将主干道进一步细化为交通性主干道(以交通性功能为主)和生活性主干道(生活性和交通性功能兼顾)。交通性主干道是城市中以机动车通行为主的道路,两侧设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主要满足机动车快速通达性。生活性主干道是城市中同时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需求及其它功能性需求的主干道,在平交口和过街横道处优先考虑行人与非机动过街安全设计。

  要建立高标准的慢行交通系统,扶持步行与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应实施“快慢分离”的道路断面形式,即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实现物理隔离,从而避免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空间的侵占。在路面资源中,加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比例。优化步行出行环境,通过绿化和遮挡设施改善步行空间的舒适度,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大力扶持公共自行车、第三方共享单车出行,充分发挥其作为公共交通衔接的辅助性工具作用。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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