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讯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原则同意《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通知称,镇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要逐步把镇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要求,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08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3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6.5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镇江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镇江市滨江水乡古城的城市风貌特色。 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镇江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 针对新修订的《总体规划》获批,记者昨天采访了市规划局副局长史健洁,请她就新规的特点进行了阐释。史健洁表示: 新规是在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一体化等区域发展背景下,着眼于2030年甚至更长远镇江城市发展目标进行修订的,强化了生态优先、特色发展、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规划编制思路。新规彰显出四大理念:一是贯穿了生态底线思维,突显山水花园城市特色;二是体现城乡统筹理念,强化综合交通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镇江中心城市的城市功能;三是引导城市规划对城市公共资源配置的均等化;四是体现了多规合一理念,将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进行了多规叠合,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总规修订只能是局部修改,规划期限、人口和用地规模不变。因此,新规主要解决了当前镇江城市发展三大现实问题。首先,新规落实了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需求。在区域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较快。 其次,新规服务重大项目发展需求。镇江近年来实施了许多重大项目,如北汽、大学城等项目,这些重大项目虽然在老规划中给予了空间布局,但规模没有现在这么大,所以需要在总体规划上进行调整,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支撑。 第三,是适应住建部越来越严格的卫星照片督查机制需要。规划在实施过程会有一些调整。如城市绿地,保持总量不变,但其空间位置在控规阶段有可能进行微调,所以需要进行部分用地合规性的修改。
史健洁说,上一版的《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于2005年4月经省政府正式审批通过。2009年,由于镇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被列入国务院审批总规的城市。2013年2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我市启动此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2013年7月9日,市第21次规委会作了总规修改工作动员,市政府成立了修改领导小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多方听取了意见,让更多百姓的意愿体现在了规划中。 (司马珂 夏海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