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结合了国际先进的雨洪管理理念和我国城镇化特点提出,它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对系统性解决城市发展中的水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为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今年4月,我市正式成立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海绵办)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笔者从市海绵办获悉,日前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过深圳市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印发。
据悉,《方案》已明确了我市实现海绵城市理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源地区以外,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我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以最高标准、最高质量开展我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将我市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海绵城市。
系统推进 利用“海绵”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 由于人口密度大,产业密集,城市化程度高,本地水资源匮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不断增长,河流水环境日趋恶化,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的重要制约因素。 据相关资料统计,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我市地表硬化面积占比不断提高,与1980年相比,城市综合径流系数增加24%,地表径流量增加约40%,汇流时间缩短,峰值流量增大,并切断了地表水、地下水、河流水之间的可持续循环,导致城市生态的退化。因此,深圳建设海绵城市的需求极为迫切。 2015年11月,《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提出“海绵城市,立体治水”的对策,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LID)模式,加大城市雨水径流源头减量的刚性约束,实现“五位一体”系统治水,让人与水,水与城和谐共处。 “海绵城市涉及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方面的改造,目前市民关注的防洪排涝、正本清源等工程都需要融入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通过恢复城市的自然生态来达到更好的效果。”据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建设“海绵城市”,深圳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缓解城市内涝;通过水系连通,保留和扩大景观水面,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此次《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出炉,标志着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式吹响了全面启动的号角。《方案》详细列出了我市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战略转型、全面协作、系统推进、问题导向、科研支撑等六大方面工作原则。明确规划的编制和落实、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推进国家海绵试点及区域性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新建项目按海绵城市理念建设等8大类主要工作任务。 规划先行 深圳将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据了解,深圳是国内较早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城市之一,并将其作为城市规划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2009年12月,市政府就决定全面加强深圳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 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在逻辑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城市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特点,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城市地下排水设施能力要与地表积水状况相适应,城市建成区不能侵占城市水域空间,要实现“城水和谐共生”。因此,我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以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专项规划》针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件、问题识别、需求分析、特色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从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制度建设及执行、显示度等六个方面建立了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结合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生态本底,划定了深圳市六类海绵城市功能分区并提出了建设指引,明确了海绵空间管控要求;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分解到全市九大流域、25个管控片区,提出了分级分类的指标管控要求;划定了24个海绵建设重点区域,对全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从而指导各专项规划、下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 目前,我市正在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计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纳入,并将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未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编制或修订各自专业规划时,应充分体现《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关成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应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结合本地情况,正在组织编制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的详细规划、建设方案,并滚动编制年度建设计划。 创新机制 探索投融资及建设运营新模式 海绵城市建设是长期的工作,是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型,我市将逐步建立完善的海绵城市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等机制体制,保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打造海绵城市建设深圳模式。 在打造技术的深圳标准方面,我市将在《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标准基础上,针对南方滨海高密度地区、雨源型河流地区等特征,结合气象、水文、地质等本土条件,进一步编制我市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高标准打造覆盖我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维护、评价等环节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的深圳质量。 在此过程中,还将利用光明新区全国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创建的技术积累,结合前期已开展的低影响开发、排水防涝技术等相关研究,推动海绵城市设施的本地化、科学化、产业化,在我市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海绵设施,力争使我市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技输出地和产业集聚地。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还将鼓励科学创新,完善海绵城市研发和评价平台。将海绵城市纳入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加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科研项目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监测、跟踪和评价工作,分析不同海绵设施的单项和区域化组合效能。要引智借力,开放创新,积极寻求优秀的技术顾问团队和专业顶尖的科研机构,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广邀国内外专家、学者,适时组建我市海绵城市技术专家库,加强技术培训、日常沟通和建设督导。 在政策制度方面,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将开创多元投融资模式,打破资金制约瓶颈,探索建设运营管理新模式。有效整合与拓宽资金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采取PPP模式,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升社会管理和治理效能。根据海绵城市项目类别建立收费价格标准制度体系,建立运营维护费用保障机制,确定政府补贴标准,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政府补贴、监管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提高各类海绵设施的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维护模式,实行规模化、区域化运营维护,提升城市管理绩效和治理水平。 24个片区将成我市 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 近五年来,深圳市先后在深圳大运中心、东部华侨城、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万科中心、建科大楼、南山商业文化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门户区市政道路等示范项目中,因地制宜地采用了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植被草沟及自然排水系统等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生态、节水效益。 根据《方案》要求,包括光明新区凤凰城在内,我市将在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等24个片区因地制宜实践,涉及面积250.3平方公里。此外,从2016年8月起,对于新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建筑与小区、水务工程以及城市更新改造、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对于尚未开工和在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尽可能地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和整改。 全力推进 区域型海绵城市建设 光明新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北与东莞接壤,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总人口约80万,2011年10月国家住房和建设部正式批复光明新区列为国家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从此,光明新区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在全国先行先试,为今后深圳市乃至我国推广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基础。 接下来,深圳将全力开展光明新区凤凰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在全市率先完善形成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评估的配套机制,凸显连片性和典型性,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 除光明新区凤凰城外。《方案》还要求全市重点发展区域、成片建设区域、雨洪利用本底较好的区域、东部低密度区域等23个片区(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国际低碳城、坂雪岗科技城、坝光地区、大空港新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区北区、福田保税区、石岩浪心片区、蛇口自贸区、福田河新洲河片区、深圳水库、北核片区、机场南侧西湾公园片区、盐田港后方陆域片区、大梅沙片区等)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在《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基础上,根据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地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形成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库。同时,要理顺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机制,确保2020年全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凤凰城片区 “海绵”成效凸显 “海绵”功能在光明凤凰城片区随处可见。据了解,目前,光明凤凰城片区已建成约1.9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包括9个海绵小区、7条海绵道路等)。试点区域将以问题与目标为导向,编制完成试点区域海绵城市详细规划(涉及十余个相关专业),系统布局海绵城市相关设施,梳理近期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共54项,涵盖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等项目。 日前,笔者来到了光明新区凤凰城公园路北段。据了解,这条长约1公里的马路已经具备“海绵”功能。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任心欣表示,这条马路与普通马路不同,整条马路上没有一个雨水篦子,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隐藏在路边的开口立缘石。“别小看这个立缘石,它可以把路面上的雨水通过豁口汇聚到旁边的生物滞留带,把收集到的雨水通过滞留、蒸发以及净化沉淀后再排入到市政管道,这样收集的雨水减少了杂质,更洁净。” 从表面来看,上述提到的这个“生物滞留带”与普通的道路绿化植被没有什么不同。可据任心欣介绍,这个生物滞留带从下到上还分为蓄水层、植土层、底部蓄水层、素土层或路基层。年均雨水径流污染物可消减40%,年均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60%,可有效削减径流峰值流量,提高道路排水系统的防洪标准,缓解市政管网的排水压力。 不仅仅是道路。按照要求,城市的其他组成部分,比如公园、社区和建筑等都是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光明凤凰城和润家园社区就是采用海绵城市理念建设的小区。该小区道路和场地采用多种形式的透水砖、植草砖铺装,整个小区透水地面面积超过62%,大大降低了地表径流。 海绵城市建设 需要全民参与 建设海绵城市能为普通老百姓带来哪些看得见的好处?用四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这同时也是海绵城市的建设绩效目标。基于此,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理念和实践,“海绵城市”建设不能仅仅完全依靠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单位,亟须普通市民的积极参与,携手共同建造美好城市。 此次公布的《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宣传媒体对海绵城市理念的推广普及作用,将海绵城市生态价值观渗透到社会各行各业。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搭建海绵城市建设各类信息和技术交流平台,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增强公众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相关海绵建设专家建议,海绵城市,在实施的每一步骤、每个环节、每个方面等都需要凝聚全民之智、汇聚全民之力。以瑞士为例,在“雨水工程”的推进中瑞士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在原有的房屋上动了一点儿“小手术”,在墙上打个小洞,用水管将雨水引入室内的储水池,然后再用小水泵将收集到的雨水送往房屋各处绿化浇洒等使用,这也为瑞士建成“花园之国”、美誉世界奠定了基础。在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中,或许不用要求市民的房屋建设千篇一律。但是,一方面,应强化政策导向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市民的雨水收集习惯和节约用水意识;另一方面,应构建激励机制倡导节能型房屋和节水型家用器物,让广大市民在日常小事和生活习惯中真正懂得节水、习惯集水、常态护水。
市民究竟能为推动建设海绵城市做那些事呢?据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以通过建设“绿色屋顶”、“绿色阳台”,助力立体绿化;在小区或自家楼下准备雨水罐,把雨水存起来,让雨水少点排走;在改变家庭的空间布局时,要注意雨污管道不要错接;不乱扔垃圾,维护路面整洁,减少路面雨水携带的污染物;还可以参加志愿者活动,参与海绵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等等。普通市民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