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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的关键是加强规划立法

时间:2011-03-07 11:5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史晨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

  记者 史晨生报道

  城市最直观地展示着中国经济近年来高速发展的轨迹,城市化已成为目前席卷中国的一股狂潮。然而,大量占用土地,大范围拆迁的粗放城市化,远离国情、远离民心、远离可持续发展,“政府叫好,百姓埋怨”的城市发展进程,面临种种困境和挑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李延声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城市发展的关键是加强城市规划立法。

  李延声说,中国的城市规划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在规划和建设中把自己定位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在规划设计上不从自身实际出发,盲目照搬其他城市和国外城市。这些对城市的发展都将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李延声告诉记者,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立法比较滞后,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立法。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城市规划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要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攀比和照抄照搬其他城市。

  第二,在城市规划中应积极动员和吸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征集提案、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等形式,集思广益,使城市的规划更科学,更好地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

  第三,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

  第四,加强人大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议全国人大组织考察团,首先对183个拟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比如,建摩天大楼应经人大审议批准。

  第五,在城市规划中要吸收和借鉴国外一些城市成功的经验和措施。如美英日法等国的城市规划和立法就各有特色,值得学习和借鉴。中国规划网北京3月7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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