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深圳已经制定了四次城市总体规划,分别是1980版、1986版、1996版和现在的2010版,从这些规划中,可以清晰看到深圳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轨迹。 1980版总规:划定深圳经济特区地域范围,东临大鹏湾,西连珠江口,南以深圳河与香港分割,北以山脊为界。 特区东西长49公里,南北平均宽7公里,呈狭长形带状分布,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规划特区人口60万人。 1986版总规:经济特区城市规模,2000年预计达到80万人左右,并有暂住人口30万。相应的城市建设用地为123平方公里。福田作为未来的新行政、金融、会展、文化中心。 1996版总规:为使城市规划能够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确定我市未来人口规模为:城市人口发展的控制规模为:2000年,400万人,2010年,43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2010年,112平方米/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80平方公里。 2010版总规:在19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完善城市功能,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加强对沿海发展带的规划和引导,严格控制围海造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中国规划网深圳9月6日电 记者林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