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7月25日电 三亚市政府近日就备受社会关注的小产权房现象,公开表明态度及处置措施: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且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亚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三亚城乡规划管理有序实施,确保省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查处和打击当前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力度,并已给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下发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开展违法抢建行为的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三亚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在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抢建的违法建筑,要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置。 据介绍,为加强对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组织领导,三亚市政府已决定成立打击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该市市长王勇牵头,监察局等10余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同时特别制订了这次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区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进行指挥、调度、处置。督查室负责对各区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三亚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镇委(区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区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区管委会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根据市政府要求,负责联系重点项目的市领导及市直部门也要积极指导、协调、督促该项目建设用地内的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