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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规划体制的几次历史性“与世界接轨”

时间:2010-04-21 19:3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城市规划制度”是一个不断变更其内涵的概念,在其发展增进过程中历史断点之多、之激进和彻底,少有国家可以类比。 

    鸦片战争断裂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城市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的理念和理想,西方列强在中国土地上建设的殖民地是最早引入现代西方城市规划的实例。如德国将其在中国的殖民地青岛作为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实验地,当时的青岛建设,从空间布局规划、市政设施到城市管理条例都走在德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前面。这个期间,中国其他的一些开埠城市都可以看到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制度的烙印,如上海、天津等等。而在日本侵占时期,许多的城市也留下了日本化了的西方现代城市规划体制的印记。但从总体上看,这个时期中国城市规划制度有两个特点:其一,中国传统城市规划体制是被动地被断裂的,中国的城市是被动地接受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及其体制的;其二,这时的接受是个别城市的现象,还谈不上形成全国性的城市规划体系。但是到了该阶段发展的后期,民国政府基本上采取了主动接受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态度,努力建立现代城市规划制度,并颁布了中国的第一部国家级的城市规划法《都市计划法》。所以这个阶段中国的城市规划制度是“与世界接轨”,是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点到片的发展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市规划制度又一次“与世界接轨”,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指令式计划经济制度下的城市规划制度接轨。从现有的资料看,这次接轨完成了城市规划教育体系的建立,完成了全国性的各个行政级别上的组织体系的建立,并基本上套用了苏联的技术体系。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大多数地区城市的现代城市规划基本上是从无到有的建设。这一接轨过程基本上是中国主动的接受(accept),当时又有谁能开口对这个过程中的引入内容提出分析,指出其利弊呢?但从近年的访谈和出版物中,可以发现实际上当时曾有一批留学德英的老专家从现代城市的职能运行角度,从现代的城市规划的《雅典宪章》的功能原则,对于苏式城市规划,尤其是过于城市形式的古典城市设计,或有反感,或有抵制,更有嘲笑苏联专家的。这次接轨后,城市规划有了在中国的官方版本,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延续。也就是说,城市规划只是经济计划制定后,完成其在城市土地和空间上的落实。由此在中国一个plan有了“计划”和“规划”的两种特定译名,两个特定内涵,两个不同层面的怪圈。由此也有了城市规划图纸在中国有了特有的“机密”到“绝密”的红印,有了从国家级到省级和各城市的市级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大则几百人,小则几十人,为城市的行政机构领导的决策画图,画最新最美图纸。领导不断换新,政策不断的变更,图纸也就不断更新。 

    城市规划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再一次“与世界接轨”。这次主要是指与世界发达的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体制接轨。经过80年代的尝试性接触后,1990年后开始谈及到了一些关键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论题有:城市规划法治化建设,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规划制度,全球化下的城市管理,公共参与,环境理念和新技术应用等等。但是至今为止,中国大陆的城市规划实际运作的主流体系还是计划经济下的城市规划制度。从本质上观察,引入新理念和理论尚未完成实质性突破和运作接轨,尚处于理念和概念的准备时期。这种理论准备应该说今天已经成熟,是实质性推进和完成接轨的关键动作的时候了。(中国规划网记者 孙园园)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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