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当前,许多城市纷纷提出自己的城市精神,但有的内容雷同、缺乏特色,对外无助于树立形象、对内无助于凝聚人心。解决这一问题,要求各个城市从自身实际出发,打造富有特色、属于自己的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是根据城市历史传承、区域文化特色和时代要求总结凝练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观念受到市民推崇,成为市民的价值准则、精神追求和行为规范,从而能促进城市发展和市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不同城市的历史传承、地域环境、文化传统、发展水平等不同,使生活于其中的市民形成了不同的精神特质、审美情趣和生活样式,由此造就了具有鲜明个性的城市精神,彰显了不同城市的独特魅力。城市精神不仅对生活于其中的市民在精神上有着重要引导作用,而且对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城市精神要体现真、善、美的要求。“真”,即把握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城市发展之“道”;“善”,即确立城市生活的行为准则,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美”,即体现人性之美、自然之美、艺术之美、生活之美,以美净化人的心灵、愉悦人的心情、升华人的精神境界。打造既体现真、善、美要求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精神,应着重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 处理好城市精神与城市文化的关系。城市精神与城市文化紧密联系,是城市文化的凝练和升华。任何一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体现城市历史脉络、反映城市品位与追求的城市文化。城市文化包括城市物质文化、城市制度文化、城市风俗文化和城市精神文化。城市文化不仅是一种历史文化,而且是一种现实文化,与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紧密相连。打造城市精神,首先需要深入研究城市文化,以城市文化为基础。城市精神与城市文化应具有相同的价值追求,凝聚城市发展进步所必需的文化认同;城市精神所蕴含的核心要素既要体现城市文化的先进性,又要反映市民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当前,一些城市在打造城市精神中不顾既有的城市文化,什么词时髦就用什么词。这样“移植”“嫁接”的城市精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对市民有感召力。 处理好城市精神与市民实际需求的关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可见,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城市的发展也是为了人。城市精神归根结底是人的精神,是为了塑造人、培育人、发展人。价值哲学认为,生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是人性的三个维度。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对社会秩序的需要、对生活意义的追求,是人们在不同层次上的需求。打造城市精神,就要从这些实际需求出发,以人为着眼点,使之能熏陶人、激励人、培养人。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使市民对城市精神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产生认同城市精神的主观意愿;第二阶段使市民将城市精神内化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第三阶段使市民将城市精神付诸行动,逐渐养成行为习惯。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思政部、西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