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环保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淘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坚决防止产能过剩行业生产能力扩张和重复建设,坚决禁止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2012年杭州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万吨、印染产能1000万米、粘土砖瓦窑9座、造纸产能8.05万吨,全面和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水泥20万吨、印染1000万米、粘土砖瓦窑9座、造纸产能7.5万吨)计划。此外,杭州市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宽的范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化工、机械、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94家。据不完全测算,上述落后产能淘汰后,可腾出用地1500亩、节能12万吨标煤、减少COD排放200余吨、减少氨氮排放30余吨,为高端新兴产业腾出了宝贵的发展空间。2012年全市完成563个项目的节能审查并出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完成节能登记备案1130个。 二要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脱硫除尘改造,严格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了全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零点行动”,重点检查未完成验收企业停产执行情况,制定了杭州市深化完善电镀行业长效管理办法,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已经完成2家电厂3台锅炉的低氮燃烧器改造;7家热电企业32台锅炉完成了SNCR工程改造,12家热电企业开工建设SNCR工程;完成2条熟料生产线的低氮燃烧+SNCR工程改造。下发脱硝补助2批次,累计2073.77万元。 2012年,杭州市共实施工业源和生活源的COD和NH3-N减排项目181个,其中工程治理项目82个、结构关停项目99个;农业源的COD和NH3-N减排项目50个;SO2减排项目122个,其中电厂(热电)脱硫项目35个、非热电脱硫项目59个、结构关停项目28个; NOx减排项目75个,其中工程治理项目33个、结构关停项目28个、机动车减排项目14个。 三要积极开展“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对年用能3000吨标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进节约用材,使用可再生材料和可替代材料,努力降低原材料消耗水平。提高工业废水、废气和余热综合回收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再生资源集散、加工中心,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最新技术、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汽车加工回收、废旧金属加工回收、废旧塑料加工回收等重点静脉产业企业,构建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四要推进市区企业搬迁、推进企业产业升级。以杭州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11月底,共有141家企业(其中,市属69家,区属72家)列入市工业企业搬迁计划。在列入搬迁计划的141家工业企业中,已有96家完成搬迁(其中,市属32家,区属64家),占总数的68.1%;36家的新址正在建设或办理前期手续(其中,市属34家,区属2家),占25.5%;9家正在选址过程中(其中,市属3家,区属6家),占6.4%。此外,各城区因道路、河道等城市建设,自行拆迁或搬迁的规模较小的工业企业有400余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