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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议发起“一带一路”城市峰会暨成立城市联盟的函

时间:2014-11-23 11:1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关于倡议发起“一带一路城市联盟”暨

共同主办“一带一路城市峰会”的函

    一带一路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为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四个全面”和“五个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努力实现中央提出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充分利用我国“十三五”黄金发展机遇期,打破投资与贸易壁垒,积极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企业间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秉持亲诚惠容,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目标,竭力提升“一带一路”城市经济与社会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重构与国际合作。
    为此,在人民日报社和国家有关部委会支持指导下,充分发挥新型高端智库专家优势和人民日报社报系中央媒体资源优势,中国城市报社、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会同“一带一路”各战略合作伙伴城市等,特邀请贵市人民政府(单位)共同倡议发起“一带一路城市联盟”,共同主办“首届一带一路城市峰会”;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城市治理现代化课题研究、专项试点示范共建、重点产业项目开发等战略合作和 “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详见“附件”),共同探索“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如无不同意见,敬请回复为盼!

    并附:
    1、2016-2020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与城市治理现代化课题研究专项试点示范及战略合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3、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一带一路城市联盟(筹)“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


                                                         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一带一路城市峰会筹委会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2016-2020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通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竭力推动“一带一路”、“四个全面”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
    为此,在人民日报社、中联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住建部、工信部、交通部、国资委等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由中国经济联络中心、中国海外控股集团、中国城市报社、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会同等战略合作伙伴城市,联合发起“2016-2012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巡回举办“一带一路”城市主题峰会等。欢迎国内外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广大工商企业各界,各类投资机构和创业者,踊跃参与“一带一路”城市开发建设,共享亚欧非大陆经济一体化融合所带来的商机与繁荣。
    二、活动目标
   “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利用我国“十三五”黄金发展机遇期,打破投资与贸易壁垒,积极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和企业间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通过坚持秉持亲诚惠容,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目标,联合搭建“一带一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制造业、自贸区与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科教、金融投资平台、服务贸易与物流、文化艺术产业“八大”重点领域战略项目合作平台,建立“一带一路”城际集约化长效沟通联动合作机制,竭力提升“一带一路”城市经济与社会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重构与国际合作。
    三、活动主题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发展与创新
    四、时间地点
    2016-2020五年,在“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巡回展开。
    五、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拟由人民日报社、中联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住建部、交通部、工信部、科技部、文化部、人社部、教育部、水利部、国资委等国家有关部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等国家智库,并邀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妇联、中国对外友协等群团组织协同指导。
    2、主办单位
    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政府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理事会
    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
    中国经济联络中心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3、联办单位
    中国市长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
    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
    中国PPP研究院
    清大国际科教园有限公司
   (更多联办单位昝略)
    4、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国新闻社、经济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中央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新浪网、网易、百度、搜狐、腾讯等知名网络媒体。
    5、执行机构
   (1)“计划”专家委员会
    设名誉主任、主任各一名,执行主任一名,副主任七名(“八大”战略合作平台专家组负责人),常务委员50名(专家组副组长、课题组负责人),委员若干。
   (2)“计划”城市理事会
    发起会员(副省级以上、中心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国性群众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科研组织、大专院校、新闻媒体等)
    会员(地市、区县政府、产业园区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省市地方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社会组织、科研组织、大专院校、新闻媒体)
   (详细参见“计划”《章程》)
   (3)“计划”工商理事会
    发起会员(大中型企业,全国性企业家组织、商会协会、产业联盟,“计划”各类战略合作伙伴)
    会员(中小企业、金融组织、各类企业家组织、商会协会、各类媒体)
   (4)“计划”办公室
   “计划”办公室是“计划”的执行部门,下设以下各工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委员会
    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智能制造业工作委员会
    自贸区与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人力资源开发与科教工作委员会
    产业金融投资工作委员会
    服务贸易与物流工作委员会
    文化艺术交流工作委员会
   (5)会务支持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办公室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战略合作伙伴
    乾泉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规划网
    中国新园区网
    六、计划内容
    1、活动项目
   (1)“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国学双创导师百城行
   (2)“一带一路”城市合作与投资考察活动
   (3)“一带一路”城市治理与战略合作有奖征文活动
   (4)“一带一路”媒体联盟节点城市采风活动
   (5)“一带一路”城市博览会
   (6)“一带一路”城市艺术节
   (7)“一带一路”亚欧影视艺术巡展
   (8)“一带一路”城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论坛
   (9)“一带一路”城市生态文明明星巡回义演
    2、战略合作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拟与各国家智库、各级省市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建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城际区域合作、智慧城市、生态城市、海绵城市、人文城市等现代城市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项目投资对接与战略合作。
    ——园区开发
    联合规划开发建设“一带一路”城市总部基地、项目示范基地、科技产业园、文化教育产业园、现代物流园、通用航空产业园、生态旅游产业园、现代智能工业区、现代商业与自由贸易区等;
    ——项目开发
   “计划”组织专家、企业家和投资者,联合开展“一带一路”城市重点投资项目考察、项目规划、项目策划、项目论证、项目评估、项目投资、项目融资、项目对接、项目孵化、项目推介、项目招商、项目管理、项目托管或联合开发建设;与“计划”战略合作伙伴城市、战略合作伙伴企业,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重点投资项目库。
    ——产业孵化基金
    联合发起设立“计划”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500亿,其中产业基金拟定规模1200亿,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300亿;
    ——重点项目投资、对接与战略合作分类:
   (1)“一带一路”海绵城市开发建设与投资合作
   (2)“一带一路”智慧城市开发建设与投资合作
   (3)“一带一路”生态城市开发建设与投资合作
   (4)“一带一路”城市低空经济发展建设与投资合作
   (5)“一带一路”城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与投资合作
   (6)“一带一路”城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建设与投资合作
   (7)“一带一路”城市现代服务业贸易开发与投资合作
   (8)“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评价示范与合作
   (9)“一带一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投资合作
   (10)“一带一路”科教与人力资源开发创业创新投资合作
   (11)“一带一路”城市自贸区新兴产业园区开发投资与合作
   (12)其他有关国家部委和战略合作伙伴城市等委托议题
    2、城市峰会
    会议时间:两天 
    活动地点:待申办
   (1)“一带一路”城市峰会主题论坛
   (2)“一带一路”城市联盟成立仪式
   (3)“一带一路”城市联盟理事会会议
   (4)“一带一路”城市联盟市长联谊会
   (4)“一带一路”城市联盟工商理事会会议
   (5)“一带一路”城市联盟圆桌会议与高端对话
   (6)“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投资合作项目招商发布会
   (7)“一带一路”城市重点企业投资项目专场招商会
   (8)“一带一路”城市新兴产业园区投资论坛
    3、主题论坛
    时间计划:每年在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巡回举办
    活动地点:合作城市待申办
   (1)“一带一路”海绵城市开发建设论坛
   (2)“一带一路”智慧城市开发建设论坛
   (3)“一带一路”生态城市开发建设论坛
   (4)“一带一路”城市低空经济发展论坛
   (5)“一带一路”城市文化旅游发展论坛
   (6)“一带一路”新园区先进制造发展论坛
   (7)“一带一路”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论坛
   (8)“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论坛
   (9)“一带一路”城市投资与PPP合作论坛
   (10)“一带一路”城市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合作论坛
    七、合作形式
    1、面向国内外征集“一带一路”节点城市、自贸区、产业园
区作、全国性群众组织、产业组织、为战略合作伙伴城市,加入 “计划”发起城市或会员城市;
    2、征集中外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商
协会等社会组织等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加入“计划”工商理事会;
    3、征集“一带一路”城市主题峰会、年会及“计划”“八大”
重点领域投资项目、主题活动主联办城市;
    4、“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面向全球征集联建示范产业园区、联建项目基地、指定投资合作机构、指定服务供应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商等战略合作;
    5、联合主办、协办、承办或参加每年度的“一带一路城市峰会”、“计划”年会、“一带一路城市博览会”、“一带一路城市艺术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巡回投资考察等主题商务交流活动。
    6、其他形式的合作。
   (详细参见《实施方案》)
    八、参会对象
    1、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水利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国资委等部委,全国工商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贸促会、全国文联等群团组织等指导单位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
    2、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智库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有关城市治理、区域经济、新兴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权威专家、知名学者;
    3、“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和节点城市市长和各战略合作伙伴机构高级代表,联合国、国际组织和驻华商务代表机构;
    4、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城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高级代表;
    5、“一带一路”中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知名金融机构高级代表,世界500强、中国500百强企业高级代表,中外 知名企业家和中小微企业领袖和优秀创业者代表等;
    6、“一带一路”城市文化艺术节参会对象包括城市建筑、书画、雕塑、摄影、音乐戏剧、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微电影、传统文化等主题艺术展,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业项目企业与创业者。
    九、联系方式
    办 公 室:北京中关村东路1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12层
    咨询电话:010-82590438、52409816
    战略合作:18911166578、18911189318、18911193278
    电子邮箱:quanxiguanli@163.com
    官方网站:人民网-中国城市报 中国规划网www.zgghw.org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2

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与城市治理现代化

课题研究专项试点示范及战略合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一、活动背景
    1、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中央提出的建设“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的战略决策,通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国家”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
    2、社会背景
    城市治理体系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也是推动全球治理变革和国际合作的前提。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是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战略布局的政治任务,是践行“四个全面”、“五个发展”精神和参与全球治理的迫切需求,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机构背景
    在国家有关部委和有关省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中国城市报协同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家智库战略合作伙伴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专职资深研究人员和战略合作伙伴,联合创办新型国家高端智库——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 Of Urban Governance,简称CAUG.
    二、目标宗旨
    本院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如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本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战略布局为目标,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为核心,认真总结中国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开展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咨询、新兴战略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期推动我国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三、研究方向
    1、理论模型
    竭力打造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竭力打造中国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评价理论模型,在本院中国城市治理指数理论模型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市治理大数据与案例研究,积极开展中外各级别城市治理能力评价指数体系、金融投资服务体系、智慧城市信息化体系、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服务体系、创业创新和信用信誉评价体系的研究咨询,积极开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课题研究,全面发展评价等。
    2、研究目标
    本院将在国家和城市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通过与各级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围绕“一带一路” 城市区域合作和“十三五规划”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城市公共文化布局、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对策、创业创新、产业孵化、招商引资、投资合作、商务交流等平台搭建,开展决策顶层设计、专项课题研究、专家咨询、论坛会议、投资洽谈、展览展示、高端人才培训等高端智库服务。
    3、课题合作
    本院接受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和人民日报社等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任务,发起主办一带一路城市峰会和一带一路城市联盟,与各国家智库、各级省市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建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设立“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区域合作、城市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上述重大议题的专家课题组。
    四、组织机构
    1、组织方式
    本院是非营利性专家智库,接受人民日报社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核算,自主运营。
    2、理事会
    理事会是本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发起主办单位、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组成,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理事会主席、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本院公益基金的来源为理事会成员会费,并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赞助。
    3、项目合伙人
    本院项目运营实行项目合伙人制,具体运营管理和业务流程,在本《管理办法》基础上,由秘书处另行拟定《实施细则》。
    4、院长与院务委员会
    名誉院长、院长由理事会主席提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院长、院务委会委员、秘书长、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均由院长提名,理事会审核通过。
院务委员会设战略合作委员会、产业金融委员会、政府治理委员会、公共治理委员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对应五个相应的研究部。
    首任院长由著名学者乾泉教授担任,副院长分别由中国城市报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唐靖宇和知名学者雷璟思担任,其他副院长人选待聘。
    5、秘书长
    秘书处是本院理事会会常设协调和议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由执行院长兼任;设2-3人为副秘书长,协助院长、秘书长分管专项工作,可由副院长、院委会委员兼任。
    6、工作部门
    本院职能工作部门由“两办五部”组成,即院务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战略合作部、产业金融研究部、政府治理研究部、公共治理研究部、公司治理研究部。
    7、学术组织
    本院拟与有关城市、行业组织、新兴产业园战略合作伙伴,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城市治理专项基金、城市规划研究中心、人文城市研究中心、智慧城市与大数据研究中心、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中心、投资环境治理研究中心、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创业创新研究中心、城市治理体系与能力评价中心、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符合条件者,可联建或设立城市分院、产业联盟等。
    五、战略合作
    1、合作对象
    为充分发挥我院创新型高端智库平台、杰出专家政商人脉、权威型智库建设政策支持下,本院积极创新运营模式与发展机制,主要合作对象设定为全国各省市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群众团体、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工商企业、新闻媒体、行业商协会、公益基金组织,有一定项目资源、或项目团队、或学术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个人等。
    2、合作内容
    本院拟与与有关方面,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城市联盟”,联合举办“一带一路城市峰会”,联合开展“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联合设立“十三五规划”与政府治理、城市规划、社会治理、公共治理、文化治理、公司治理、新城镇化、智慧城市、创新创业、金融投资、新兴产业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国学书院、人文旅游、低空经济、健康医疗等热点产业项目专家课题组。
    3、合作模式
    开展以各省市“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城市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规划咨询和的热点课题战略合作,建设专家智库,招募资深专家和高级项目合伙人,协同开展高端决策咨询和顾问服务;
    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城市治理公益基金,联合主办“一带一路”城市峰会、高层论坛、投资招商推介会、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等系列活动,项目运营管理实行项目合伙人制,开放式管理。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联合设立城市分院,也可设立产业、行业或专业研究中心或研究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试点示范
    本院面向全国主要省市,大力开展“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城市治理现代化专项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基地和项目的试点示范,相关成果将并面向全国推广。
    5、特别邀约
    故此,本院殷切期待与国内外城市与政府公共管理与决策部门、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组织、工商企业产业和各界同仁,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与项目合作!


    附件3

   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 一带一路城市联盟(筹)

“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


    尽管全球经济增长还面临着各种困难,但正如习总书记在安塔利亚二十国集团十次峰会上所说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创造历史性机遇,催生互联网+、分享经济、3D打印、智能制造等新理念、新业态,其中蕴含着巨大商机,正在创造巨大需求,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潜力也是巨大的”。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四个全面"、“五个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创新发展驱动等总体战略部署为动力,抓住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 “一带一路”、生态文明、新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参与城市创业创新与经济治理,竭力适应发展绿色生态、低碳科技、数字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低空经济、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的等新常态,以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以市场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纽带,通过产业链、资本链和价值链的有机系统整合、产业融合和集约创新,积极创造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游学是中国古代圣贤和士阶层求学、访贤、问道的一种学习方式;今天已经演变成为中外精英阶层,旅居休闲、体验式学习、交友联谊、商务交流、投资考察的一种现代时尚的生活与行为方式。
    为此,在人民日报社和国家有关部委会指导下,由中国城市报社、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一带一路”城市联盟(筹)、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发起“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双创计划,结合各目标城市(园区)十三五规划、资源禀赋和重点投资开发项目建设需求,积极搭建项目孵化、企业孵化、产业孵化和全产业链投资服务平台,联建区域性重点项目产业示范基地和主题产业园,联合组织中外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优秀企业家和创业者,通过深入开展双创游学等各项投资促进行动,全方位开展资源整合、项目对接、金融投资、商贸合作等各项创业创新指导服务。
    一、游学双创计划活动安排
    1.织优秀创业者、企业家、金融家、专家学者,分赴一带一路投资热点城市,开展创业创新游学主题活动;
    2.月组织一期游学创业活动分赴各战略合作伙伴城市和创业创新基地交流,每期计划3天;
    3.主题论坛(专家主题演讲,专题研讨,项目路演等;
    4.投融资考察、项目对接、人文旅游与体验式学习;
    5.与当地政商产融学研媒各界精英联合举办圆桌会议和主题联谊活动;
    6.联建立一带一路城市双创示范基地、示范产业园、示范城市;
    7.与战略合作伙伴城市、指定服务机构、各重点项目创始人、合伙人和产业基金机构,联合创建创业基金和项目平台公司。
    二、战略合作
    欢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城市、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产业园、中外企业家组织、知名金融投资和基金机构、中外企业家、创业投资者等,积极参与战略合作,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联盟”的创建活动,将其“十三五”新兴产业重点开发招商与“双创”合作项目,纳入本计划活动安排。
同时,征集省市区域游学组团机构、项目代理和媒体广告代理机构,征集指定用品、指定接待酒店、指定旅行社等服务机构和冠名赞助商,加盟“一带一路”重点城市游学创业行动,协同发展!
    三、联建项目基地
    重点区域:与战略合作城市(园区)、高校联建的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基地
重点合作项目:通过与战略合作伙伴架构五个产业驱动平台,以此组织发起中国企业家游学创业行动,致力于“一路一带”低碳、低空、文创、智能、绿色生态等新兴产业的创业投资,推动战略合作者与示范基地的项目孵化、企业孵化、产业孵化与产业整合。
 

    1.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创立产业孵化基金PE、创投基金VC, 建立基金池和项目池)投融资服务平台;
    2.中国通用航空产业(航空小镇、通航物流、通航旅游、通航文化、通航服务、通航救援、通航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示范基地;
    3.中国休闲健康与生态农业(休闲运动、养生养老、健康医疗、观光旅游、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4.中国低碳科技产业(数字智能、信息技术、物联网、云计算与科技装备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5.中国书院计划(人文城市、传统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国学养生、国学教育产业、企业国学院、大学书院)示范基地;
    6.智慧城市建设(智慧产业园区、智慧社区、智慧物流、智慧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城镇、智慧服务业)示范基地
    四、战略合作对象
    1、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及行业管理部门
    2、一带一路重点城市高等院校
    3、国家及地方行业商(协)会
    4、国家新兴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
    5、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创业企业
    6、国学文创旅游企业和创业团队
    7、私募基金、投融资服务机构与投资者
    8、各地投资促进机构、旅行社和项目代理等
    9、中央级新闻媒体、产经媒体、财经类网络媒体
    五、战略合作方式
    1、城市十三五规划课题咨询、城市发展顶层设计
    2、十三五重点投资项目决策咨询
    3、联建新型产业示范基地、创业创新项目示范基地
    4、搭建城市(园区)投融资服务平台,联合设立创业投资私募基金、产业孵化基金
    5、重点项目推介与联合招商
    6、重点项目投资开发合作
    7、重点项目与企业托管
    8、战略合作伙伴城市、高校、企业或指定服务商
    六、主要服务路径
    1.重点合作企业咨询顾问
    2.重点合作城市、高校、示范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3.重点合作城市、高校、示范园区产业战略再定位
    4.重点合作城市、高校、产业园区的改造改建
    5.重点合作城市、高校、产业园区新兴产业招商植入
    6.重作城市合作企业扶持与重组
    7.联合发起设立城市产业孵化基金PE和创业基金VC
    七、申报合作办法
    1.战略合作伙伴机构推荐
    2.政府部门、高校、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
    3.由上级组织统一协调安排
    4.我主办、联办单位特别邀约
    5.其他途径

   【联系方式】
    北京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院内中国城市报社
    战略合作:010-82590438、52409816、18911166578、18911193278
    电子邮箱:quanxiguanli@163.comtangjingyu@city1949.cn
    官方网站:中国城市网www.city1949.cn
              中国规划网www.zgghw.org
              人民网-中国城市报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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